怎样以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
怎样以 “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工合同: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用人单位因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的,必须负举证责任。然而,何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界定,从而增加了用人单位的举证难度,导致员工确实有错,但公司仍需赔偿。
应对:
1、规章制度制定必须合法。包括内容合法、程序合法、经过公示、员工知悉的规章制度,并在规章制度中明确界定“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情形。
2、以此为由解雇员工举证责任在于公司方。在司法实践中,企业要举证证明自己的解雇理由是充分的,是有确凿证据的。因此,用人单位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的,必须有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充分证据,否则败诉风险极大。
3、处罚必须按照程序。比如,“书面警告”,第二次违纪行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如果在员工第一次违纪时没有经过“书面警告”程序,就不能在员工第二次违纪时“解除劳动合同”。注意:
1、可以作为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证据的:有违纪员工本人签字的检讨书、求情书、申辩书、违纪记录、违纪情况说明、处罚通知书等;有关员工违纪事件所涉及的物证或拍摄存档;其他员工及知情者的证词、证明书;有关视听资料,比如当事人陈述事件时的录音、录像资料;政府有关部门的处理意见、处理记录及证明等。上述书面证据是最有力的证据,尤其是有违纪员工签字的书面证据,应尽可能收集和保留。
2、收集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办法(1)员工发生违纪行为时,应详细记录在案,或者让员工作出书面检讨、书面情况说明,并要求违纪员工本人签字。
(2)对于员工的违纪行为,根据相关规定作出相应的书面处理材料,要求违纪员工本人签字。
(3)如果违纪员工本本人不愿在违纪处理材料上签字,则可以采取扣罚工资的处罚方式,在工资单上注明处罚内容,由员工在领取工资时一并签字,同时在工资单上注明对工资数额有异议的,应当在七日内提出。
(4)对于违纪行为有异议的,可以提请工会讨论,并详细记录在案。
(5)对于有违法行为(如赌博、盗窃、打架、吸毒等)的员工,可以要求政府有关部门处理,并注意保留政府有关部门的处理结论或者记录。
(6)建立并完善日常书面行文制度和档案保管制度,尤其是有关违纪事件的资料更应妥善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