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中医药大学人文学院学生会印章使用制度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学校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江西中医药大学人文学院学生会印章使用
制度
一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江西中医药大学人文学院学生会印章管理工作,使之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学生会印章、《印章使用登记表》由办公室主任管理。
二 使用要求
第三条 凡以需要盖江西中医药大学人文学院学生会相关印章的文件、公函或使用学生会印章的,必须由申请部门部长向分管副主席提出申请,经审签、批准后,上报主席核准,由办公室主任执行。对于紧急事件,未及时审签的,可登记后先办理,事后报告并补办手续。
第四条 使用印章前,相关人员要检查是否有签发手续,签发人是否符合签发权限,文件、信函底稿等材料是否齐全。凡不符合规定的应纠正后方可使用。
第五条 印章使用后要在《印章使用登记表》上做好登记。
第三章 附则
第六条 用完后的文件底稿、附件等有关材料由文书整理、收集,需要归档的要及时入档。
第七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开始生效,最终解释权归江西中医药大学人文学院学生会所有。
江西中医药大学人文学院团委学生会
201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