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航所行政执法巡查制度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区环卫所督查巡查制度”。
港航管理所执法巡查制度
第一条:为及时依法对管理范围内港口行政与水路交通运输进行行政监察,及时发现、制止各类水事违法行为,结合我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港政、运政监察员在巡查时须3人以上,且每月巡查不少于六次。巡查中对发现的违章情况应及时向巡查责任人报告,责任人应当及时依法制止并向所里汇报。
第三条:港政、运政监察员对管辖范围内发生的违法案件应及时向领导汇报,所里进行认真审查,符合立案的予以立案查处,对办案情况及处理结果要做好记录,并向领导汇报。
第四条:建立巡查台帐制度和督察台帐制度,做到每次巡查时间、范围、人员和情况等内容有记录。
第五条:巡回检查中,应积极宣传《港口法》、《湖南省水路交通运输条例》等法规,提高公民法律知识。
第六条:巡查主要内容:
1、在管理范围内的进、出港船舶违反法规的行为;
2、各码头、企业违反法规的行为;
3、擅自取水、设置渡口、码头的违反法规的行为;
4、.其他违反法规的行为。
第七条:港政、运政监察员执行公务时应主动出示证件,注意仪表,文明执法,热情服务。
第八条:加强廉政建设,不得接受当事人宴请,不得收受当事人礼物、有价证券和现金,一经发现,从严查处。
二○一三年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