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回避制度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考试回避制度”。
工作规程ZZ-2012-089
检验回避制度
1.目的为实现公正性的承诺,确保检验过程和实验结果的公正性,提高全体人员的责任心和风险意识,避免在检验中可能发生的营私舞弊现象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检验工作的全过程。3.职责
3.1书记负责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公正性和回避制度的教育、培训及监督。
3.2 部门负责人负责监督本部门人员回避制度的执行情况。3.2办公室负责回避记录的归档和管理。4.控制要求
4.1回避的提出和实施
4.1.1对于涉及到检验过程的回避环节,检验人员应主动告知科室主任,并自行提出回避。
4.1.2客户要求有关的检验人员回避,应向业务技术科提出申请。4.1.3客户对回避的决定有异议的,可以说明理由,经业务技术科批准撤销委托和检验评审合同,同时填写相关记录。
4.2回避批准
需回避人提出申请。科室主任审批,提交业务技术科审核,由分管领导批准。
4.3主动回避
4.3.1 抽验过程的主动回避
发布日期:2012年8月16日 实施日期:2012年8月16日
工作规程ZZ-2012-089
1)与本人或者近亲属相关的被抽验单位。
2)抽验品种的选择严格按照规定和计划执行,回避人为干预。4.3.2检验过程的主动回避 1)本人或者近亲属的委托检验。
2)本人与客户或与委托检验项目有利害关系。
3)检验人员主动回避将不合格、举报、案件样品等检验结果在本所未出示正式检验报告前告知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应回避了解上述检验结果。
4.3.3复试过程的主动回避
1)参加过初次检验,并经本人复试2次以上,确认结果无误,不符合规定,应更换人员重新试验复试,本人回避。
2)作为专家提供过咨询意见的检验项目影响互动回避。4.4 处罚
对违反本制度的检验人员,一经查实,将视情节给以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相关文件
5.1《保证诚实性及公正性程序》CW-2012-02 5.2《保护客户机密信息与所有权控制程序》CW-2012-01
发布日期:2012年8月16日 实施日期:2012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