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林市示范林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论证报告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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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林场森林
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实施方案论证报告
虎林市森林分类经营领导小组组织分类办公室成员及有关技术人员,对示范林场的森林分类区划界定成果及方案进行了审定和论证,结果如下:
1、示范林场经营面积149145亩(含界外人工林4965亩),林业用地面积129795亩,区划界定生态林75510亩。其中国家级公益林35000亩,一般生态林40510亩;区划界定商品林54285亩。
2、示范林场此次使用的二类清查档案资料、2006年分类区划界定成果、2009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实施方案和2010年国家级公益林分级资料及补充调查材料,资料完整,基本图准确无误,小班现地核实准确。
3、示范林场位于乌苏里江一级支流穆棱河两岸,生态区位特别重要,将穆棱河两岸的水源涵养林界定为国家级公益林;对流经穆棱河两岸的水源涵养林,其对保护区域环境有着重要地位的森林界定为一般生态林;将地势平缓、土壤肥沃,有利于规模经营和集约经营的丰产林、一般用材林区划界定为商品林。符合森林分类区划界定原则,有利于森林培育、管护和经营措施的实施,有利于整体规模效益的发挥。
4、示范林场国家级公益林管护面积区划为3000—3500亩,人均管护工资11727元,区划为2个管护站,11个管护责任区,区划合理、明确,便于管护,界线清晰。
5、该场五年规划采用数据可靠,规划内容符合实际,具有可操作性。
6、该场编制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实施方案内容符合实际,三大类型经营区布局合理,符合《国家林业局、财政部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的要求。
结论:该场的森林区划界定图、国家级公益林管护经营责任区分布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实施方案、小班调查卡片及管护经营区、管护责任区界定等,采用数据可靠、生态区位明确、区划合理、规划可行。
虎林市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领导小组
2010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