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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特派员制度的特点与长效机制研究
07级行政管理本科班 XXX
关键词:科技特派员制度 农村科技服务体系 机制创新 长效机制
论文摘要: 科技特派员工作源于基层探索、群众需要、实践创新,是农村改革发展的重要成果,是新时期我国农村科技服务体系的创新与补充,是解决目前基层科技力量不足与科技服务“缺位”的成功实践。1999年,针对农民群众迫切需要科技服务、而科技服务供给相对不足的实际,福建南平采取积极措施,将一批科技素质较高的人才下派到农村生产第一线,取得明显的经济社会效益,受到广泛关注。2002年,科技部在南平召开现场会,总结推广基层的创新实践,科技特派员试点工作迅速展开。
自2002年开展科技特派员试点工作以来,各地方在实践中创造了各具特色的科技特派员创业与服务模式,在全国形成了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截至目前,开展科技特派员工作的地方已发展到31个省(区、市、旗)、1640个县市;科技特派员发展到7.29万人左右,直接服务近800万农户,辐射带动3680多万农民增收。科技特派员工作从无到有、从小到大,表现出旺盛的生命力,受到了广大农民的欢迎。大批科技特派员深入农村生产第一线,充分发挥自身专业技术优势,开展创
新实践,科技特派员试点工作迅速展开。首先在西北五省开展试点工作,其中,XXXXX自治区把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作为科研院所体制改革的姊妹篇,坚持政府、市场、社会共同推动,大力发展法人科技特派员和信息科技特派员,引导广大科技人员深入农村主战场,探索了一条科技特派员基层创业的新路子。XX省响应科技部号召,开始在陕南秦巴山区试点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结合陕南实际,从市、县先后抽调和选派了一大批高素质的科技人员深入农业生产第一线,用新的方式把科技导入农村,把技术送到农户。通过传播科学知识,推广新技术、新品种,培训农民等多种途径,架起了科技部门与广大农民群众沟通和联系的桥梁,提高了科技工作的显示度,促进了科技与经济的有效结合,加快了科技兴农项目建设,有力地推动了农业结构调整和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初步形成了具有陕西特色的科技特派员制度。XX省围绕解决“三农”问题这一核心,以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为突破口;狠抓结构调整,发展产业化和建立利益共同体两个重点。坚持高质选派、双向选择、持续发展的原则。突出四个特色,在“特”字上求突破。坚持做到有特长的技术人才,带特色的技术项目,进驻有特点的村,服务有特色的产业。确保领导认识跟上、群众观念跟上、配套政策跟上、管理措施跟上、引导资金跟上,保证工作落到实处。做到试点工作与科教兴县(区)战略相结合,与发展农村科技中介组织相结合,与各类科技计划相结合,与科技示范园区建设
中创造了各具特色的科技特派员创业与服务模式,在全国形成了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截至目前,开展科技特派员工作的地方已发展到31个省(区、市、旗)、1640个县市;科技特派员发展到7.29万人左右,直接服务近800万农户,辐射带动3680多万农民增收。科技特派员工作从无到有、从小到大,表现出旺盛的生命力,受到了广大农民的欢迎。大批科技特派员深入农村生产第一线,充分发挥自身专业技术优势,开展创业与服务。他们结合区域特色和产业优势,建立了一批新型农业产业化企业,促进了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应用,加速了科技成果的转化,增加了农民收入,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二)科技特派员工作强化了科技与农业农村发展的结合,取得了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
一是服务范围不断拓展,为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围绕地方特色优势产业,广大科技特派员深入农村一线,积极开展试验示范、培训指导和创新创业,提高了农民从事多种经营的能力,增加了农民收入,加快了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仅2008年,科技特派员就引进农林动植物新品种2.38万个,推广先进适用新技术2.49万项,组建各类专业协会和合作组织8942家,创办、领办、协办企业7419家,增加收益95亿元。在实践中,科技特派员的服务环节逐步由产中向产前、产中、产后全面拓展,服务领域由生
培育了一大批初具规模的农业生产、加工、服务、物流科技型企业和高附加值的农村新兴产业,提高了农村生产的社会化、专业化程度,增强了农民进入市场的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为农业农村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四是调动了广大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壮大了农村科技人才队伍。科技特派员工作通过科技人员与农民结成利益共同体,充分体现了市场机制的激励作用,调动了广大科技人员深入基层、服务“三农”的积极性,改善了一线科技人才短缺的局面。目前,通过技术入股、技术承包和实体创业等形式从事有偿服务的科技特派员已超过30%,并呈现快速上升的趋势,正在逐步成为广大科技特派员基层创业的重要形式。同时,深入基层创新创业,对科技人员队伍也是极大的锻炼,有利于优化我国基层科技人员的结构,提升基层科技人员的素质。
(三)科技特派员工作是重要的体制机制创新,为依靠科技破解“三农”难题探索了宝贵经验
一是坚持需求导向,尊重农民、地方的首创精神。科技特派员工作始终紧紧围绕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的实际需求,在实践中探索科技特派员工作的有效形式,用实践来检验科技特派员工作的成效。基于各地的创新实践,科技特派员工作初步走出了一条“自下而上”、扎根于群众、扎根于需求的发展道路。这也是科技特派员工作之所以具有旺盛生命力的根本原因。
积极的探索。部分地区探索制定了“三保留、三优先、三鼓励”保障政策;部分地区在实践中还创建了科技特派员创业信用担保贷款制度,在很大程度上激发了科技特派员的创业热情。
二、科技特派员工作的特点
科技特派员制度于1999年创建于福建省南平,是“南平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农村科技服务体制不完善,“三农”问题比较突出的特殊情况下采取的应对措施。科技特派员是目前我国农业技术服务体系实体活动型服务方式的代表之一,在科技推广实践中,科技特派员以其独特的服务方式活跃在农村经济生产第一线,其产生的效益,衍生的活力,在全国农村、农民、科技人员和地方各级政府中产生了较大反响,成为新时期解决“三农”问题的成功实践。科技特派员制度特点鲜明,成效显著,具有以下特点。
(一)具有一定的行政职能和公益性
计划经济时期政府为了满足国内粮食和工业原料的供给,逐步建立起了完整的从中央到地方的一元化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并将其作为政策和技术延伸的手段,这种推广模式对农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科技特派员制度是在我国经济转型期的一项农村科技服务工作的探索实践。一方面,科技特派员仍然肩负着部分行政职能,包括:执行政府专业科技推广任务;起到向政府提供地区发展战略建议和上传下达的作用;协助政府参与农业生产安全监测、引导基层建立行业组织等;另一方
实现了低成本的农业科技的推广和普及,解决了农业科技成果进村入户和有效转化的问题。同样的主体和客体,在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后,释放出的能量反差如此之大,带来效果如此的截然不同,这就是一个机制的问题。
(三)建立起科技人员与农民的长效合作机制
科技特派员制度是对我国农业科技推广体系的革命,其核心是科技推广者与科技应用者双方形成利益共同体。在实践过程中,科技特派员通过资金入股、技术参股等形式,与农民群众和专业大户、龙头企业等结成经济利益共同体,实行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形成了农业科技推广的投入回报机制。科技特派员制度不同于传统的农业科技推广制度,它成功地运用市场经济规律解决科技成果与生产结合、科技人员与农民结合的动力问题;把传统服务中由推广者主导的简单生产咨询和技术指导行为转为以依托农村科技大户和农村行业协会、转为与农民结成“利益共同体”和面向市场需求的应用者主导的经济行为,把短期服务行为转为服务加合作的长期行为。据统计,全国累计下派科技特派员7.29万人左右,直接服务近800万农户,辐射带动3680多万农民增收。科技特派员发展到科技特派员制度特在通过技术支持参与或创办各类农业经济实体,形成各种不同的合作关系、利益结构和经营模式。利益共同体机制,在调动科技人员积极性的同时,给农民吃了一颗放心采用新品种、新技术和投资发展的定心丸,达到合作双方的互利共赢。
1根据自身能力的大小和专业需要,可以通过行业组调度,实行跨区域服务,形成整体合力,成为一支既分散各地,又具有整体优势的科技服务队伍。
三、建立科技特派员制度长效机制的对策思考
科技特派员制度是一种能够充分发挥科技资源作用、具有较强生命力的工作新机制。但是,由于科技特派员制度是在特殊情况下采取的非常之举,在实践中,这一制度陆续暴露出一些不足之处。因此,开展科技特派员长效工作机制研究,对于确保该制度的可持续发展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一)理顺组织管理机构
目前科技特派员的组织管理部门比较混乱。虽然各地均由当地党委或政府负责同志任领导小组组长,但具体管理部门差异较大,有的归属于科技部门,有的归属于农办,甚至也有的归属于组织部。这种管理体制可能有利于各地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推进科技特派员工作,但从工作统一管理的角度出发,显然不利于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也增加了工作统筹协调的难度。应把处于相对混乱的科技特派员的组织管理体系理顺,做到从中央到地方的科技特派员的管理机构保持一致,并健全自上而下的管理机构,以方便组织管理和工作协调。(二)建立制度运作保障体系
一是对编制、职务(职称)、工资、福利等给予保障;二是对工作经费和项目资金给予财政和信贷扶持;对优秀科技特
3证派出单位对派出人员提供有针对性的技术支撑。这种技术研究因具专指性和实用性,特别容易向农村转化渗透,是一种有效的农科结合的途径。四是要注重发挥政府资金的带动作用。引导农民和社会各方资金投入农村科技项目开发,逐步形成以政府投资为主体,社会投入为补充的多元化投融资体系。五是把科技特派员工作内容纳入新农村建设和现代农业建设中,与星火计划、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农业综合开发、科技扶贫等项目结合起来。近年来,我国科技特派员试点工作引起了国际机构和组织的极大关注,科技部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国际农业发展基金会(IFAD)、中德合作项目办公室(GTZ)、日本国际办力事业团(JICA)等国际机构和组织进行了有效沟通与合作,为利用国外资源开展科技特派员试点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四)政府行为与市场机制结合市场经济体制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的配臵作用,科技资源也不例外,通过引入市场机制,真正做到“科技下海”[4]。农业作为经济效益低,社会效益高的弱势产业,正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在目前我国农业科技推广工作尚无能力完全通过市场机制来运行的一定时期内,政府应通过适当的行政手段来支持科技特派员工作,将政府行为与市场运作有机结合。当然,随着科技特派员制度的不断完善和成熟,过多的政府行为反而会增加不必要的制度成本,从而制约其进 参考文献: [1]刘志民,欧阳晓光.多模式复合型:我国现行农村科技服务体系的组织构架[J].科技与经济。
[2]刘志民,王树进,倪浩.我国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发展思路与对策建议[J].农村经济。
[3]福建省科技厅.喜看稻菽千重浪——福建省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巡礼[N].福建日报。
[4]刘飞翔.科技特派员制度生命力的探析[J].福建农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