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报销制度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借款和报销制度”。
六、借款和各项费用开支标准及审批程序
(一)目的为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依据规范化管理实施大纲,特制定本标准及程序。
(二)借款及报销审批程序
1、出差人员借款,必须先到财务部领取“借据”,写明出差时间、地点、借款金额,原则按“往返车费+(住宿费+生活补助)*预计出差天数”计算借款金额,填写好该凭证后,先经部门经理同意,再由财务经理批准,最后经总经理审批后,方予借支,前次借支出差返回时间超过三天无故未报销者,不得再借款;
2、凡职工借用公款者,在原借款未还清前,不得再借;
3、其他临时借款,如购置款、业务费、周转金等,审批程序同第二项第1款;
4、试用人员借支旅差费或临时借款,须由正式员工出具担保书或签认担保,方能办理,若借款人未能偿还借款,担保人应负有连带责任;
5、借款出差人员回公司后,三天内应按规定到财务部报账,报账后结欠部分金额或三天内不办理报销手续的人员欠款,财务部门有权通知行政部在当月工资中扣回;
6、报销审批时应具备的凭证:“请购审批单”或“费用审批单”,原始发票、物品明细表。在所附凭单上,要由经办人签字,主管部门经理签字和财务经理签字;
(三)出差开支标准及报销审批
1、校区各部门负责人应严格控制外出人员,并考虑完成任务的期限,确定出差日期。对因公外出人员均对号入座按标准办理应报销费用。如出差人员投亲靠友自行解决住宿问题,则按标准的40%计发给个人;如不足标准住宿的,按节约额的50%计发给个人;如超标准住宿的,超支部分一律由个人自己负担;
2、校区人员出差的交通费一律按附表标准套用。具体对下列情况均以有关规定执行如下:
(1)乘坐火车,从晚上8时至次日晨7时之间,在车上过夜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时间超过12小时的,可购火车硬卧铺票和轮船三等舱;
(2)乘坐火车符合1条规定而不买卧铺票的,节省下的卧铺票费,发给个人,但为了计算方便,规定按本人实际乘坐的火车硬席票价的50%发给;
(3)校区人员出差,事先经单位领导批准就近回家省亲办事的,应凭车船票价按实支报,不发绕道和在家期间的出差伙食补助费、住宿费;(4)出差期间乘坐直达特别快车暂按乘坐一般特别快车不坐卧铺补助的规定执行,即按硬座票价的45%计发补助费,因使用空调设备而另外加收的费用不计入票价之内;
(5)校区人员调动工作,核发差旅费以其调入地区执行标准计发。调入人员的交通、住宿、伙食补助除照校区规定执行外,其它开支参照有关规定执行;(6)出差人员在出差地因病住院期间,按标准发给伙食补助费,不发交通费和住宿费。住院超过一个月的停发伙食补助费;
(7)校区人员参加在外地召开的各类会议,除有会议主办单位出具的食宿费自理的证明,可回校区按出差标准领取伙食费补助;住宿费凭住宿处发票按校区规定标准执行外,其余情况一概不领发有关费用;
(8)员工赴外地学习培训超过30天以上的部分,培训期间食宿费自理的,按相关职位标准的50%计发;
3、出差补助
按出差起止时间(“算头不算尾”)每天只享有伙食补助,补助标准按附表发放。
4、其他杂费
如存包裹费、电话费,杂项费用控制在人均每天10元内,凭单据报销。
5、车船票
按出差规定的往返地点、里程,凭票据核准报销。
6、因特殊情况出差需乘坐飞机,由公司总经理批准.7、根据出差人员事先理好的报销单据,先由会计对单据全面审核,同时按出差天数填上住勤补贴,然后由部门经理签认报财务经理、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方能报销。
8、出差人员不得以电话费、传真费名义冲减超标准住宿费,电话费和传真费必须在住宿发票和账务清单中单列。
9、出差期间发生的个人餐费、洗衣费、饮料费、健身桑拿费、美容美发费等一律由出差人员自负,不能报销。
10、出差期间的宴请费用不在差旅费中报销,单独列在业务招待费中审批报销。
11、同性别两人一起出差,只能住一间双人间,按一个人(职务较高者)住宿标准计算。
12、出差人员在外住宿超过两天,如有特殊情况未住饭店(如住朋友、亲戚家),可以给予每人标准规定的未住宿补助。
13、出差在外期间,一般不对外宴请和对外赠送礼品,如确有需要必须事先请示校区领导。
14、员工探亲交通费按国家规定办法执行。
(三)支票管理
1、支票由出纳员或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支票使用时须有“支票领用单”,经总经理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
2、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总经理审批。填写金额要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帐号,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领用单”及登记簿上注销。
3、财务人员月底清帐时凭“支票领用单“转应收款,发工资时从领用工资内扣还,当月工资扣还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资,领用人完善报帐手续后再作补发工资处理。
4、对于报销时短缺的金额,财务人员要及时催办,到月底按第3条规定处理。凡一周内收入款项累计超过10000元或现金收入超过5000元时,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报告总经理。凡与校区业务无关款项,不分金额大小由承办人文字性报告总经理。
5、凡1000元以上的款项进入银行帐户两日内,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报告理。
6、校区财务人员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须总经理签字。总经理外出应由财务人员设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