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工作制度(版)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制度”。
东山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使中东办事处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更加有效地发挥领导中东辖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职能作用,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服务,特制定中东办事处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二条中东办事处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委员及其办公室工作人员,必须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认真履行职责,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第二章职责和任务
第三条中东办事处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是在中东办事处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指导下,具体负责中东辖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领导机构。
第四条中东办事处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的职责是:对本地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实行领导、组织、规划、协调、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中东办事处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的具体工作任务是:
(一)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方针、政策和部署;
(二)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决议和交付的各项任务;
(三)研究制定中东办事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和有关政策,作出安排部署;
(四)领导、组织、监督、检查本地区内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五)组织开展群众性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大活动;
(六)协调本地区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中的有关工作;
(七)总结、推广辖区内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典型经验;
(八)听取或接受日新地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及有关部门的日常工作汇报和情况报告;
(九)指导和帮助辖区内各单位开展创建文明单位的活动,总结推广各单位在创建文明单位活动中的先进经验和做法,表彰在精神文明建设和创建文明单位活动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
(十)审议、命名、表彰本地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先进典型;审议推荐本辖区出席市、区的精神文明先进典型;
(十一)审议、命名、表彰本辖区文明单位;审议、推荐本地区的区级文明单位;
第六条中东办事处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由委员会主任召集。主要是研究、部署、总结应由委员会决定的重大事宜。
第七条中东办事处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闭会期间,由委员会常务副主任主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在中东办事处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工作中,遇到需要及时讨论解决的重要问题,可召开主任办公会。主任办公会由主任或第一副主任、常务副主任主持,全体主任、副主任、办公室负责人参加。
第九条在中东办事处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中,由委员会主任办公会或主任、第一副主任处理的重大问题,一般要在下一次全体委员会议上作出通报。
第十条中东办事处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委员要按时参加全体委员会议和由主任或第一副主任召集的有关会议,承担由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及其主任、第一副主任交付的任务,及时汇报反映本地区精神文明建设情况,提出建议和意见。
第三章办公室
第十一条中东办事处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
第十二条 中东办事处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是:按照中东办事处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的部署,具体安排、组织、协调、指导本地区群众性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事宜。
第十三条 中东办事处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任务是:
(一)研究制定本地区精神文明建设的长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在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审定后组织、指导、协调全街各部门、各单位予以实施。
(二)做好本地区纵向和横向间的协调,督促各部门和各单位实施与落实精神文明建设各项任务和检查评比。
(三)组织开展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家庭等创建活动。制定、完善创建文明单位标准、文明单位管理办法,提出表奖意见。组织开展学雷锋活动,并负责其评比、检查、表彰、管理工作。
(四)了解掌握各部门和各单位办实事项目的落实情况。
(五)组织开展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教育,积极开展多种竞赛活动。
(六)调查研究,开展理论研讨。发现、总结并宣传推广本地区精神文明建设的先进典型,先进经验。
(七)做好精神文明建设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存档。
(八)完成区文明办交办和下达的其它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