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课间巡导评价机制(检查制度)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指导教师考核评价制度”。
教师课间巡导评价机制(检查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管理,保护学校财产和师生的人身安全,纠正学生到学校期间不文明行为,给广大师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同时也为了提高教师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心,提高安全意识,切实保障教学活动的顺利开展,结合目前严峻的社会形势和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洛阳中学教师课间巡导评价机制(检查制度)。
1、值班教师上午7:20到校,下午1:30到校,否则按学校考勤制度都款(扣绩效分)。
2、课前不能在校门口迎接学生扣0.2分,放学后不在校门口值班扣0.2分,课间不能在指定部位巡视扣0.2分/次。
3、特殊情况(如:考试、处理学生矛盾纠纷等)不能值班,要向学校声明或找人代值班。
4、教师值班要认真负责,在自己辖区内出现打架、毁坏公物等情况,不能及时制止视情况扣1---10分;若教师擅离职守,发生意外情况,视情节轻重扣5---20分;发生重大意外按学区规定扣除全部绩效分,并受相应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