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考核及技师评聘制度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职务评聘考核制度”。
工人考核及技师评聘制度
1.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单位的工人。2.目的为鼓励工人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技术素质,稳定工人队伍,发挥高级技术工人的作用,建立一支技术力量过硬的工人队伍。根据国家、省、市劳动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制度。3.内容
3.1国家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由经过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的考核鉴定机构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
国家职业资格分为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
3.2在技术工种(职业)岗位从业的人员全部应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对转岗从事其他技术工种的人员,应首先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要求进行培训,达到相应职业技能要求后上岗。
3.3技师主要在专业技术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技能要求较高、技术比较复杂的工种(职业)岗位中实施。
3.4凡在符合设置技师职务的工种(职业)岗位上从业的人员,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技工学校毕业或达到同等学识水平,经本工种高级工应知应会考试合格,均可参加技师考评。
3.5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暂不允许参加技师考评 3.5.1已经转为干部或已被聘用为干部的; 3.5.2脱离技术工种(职业)岗位的;
3.5.3因犯有严重错误正在调查处理期间或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未满一年的。
3.6技师的申报、考评和审批程序
3.6.1凡符合申报技师条件者,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经其所在单位推荐报公司审核。3.6.2经理论知识培训和统考合格者,其所在单位填写《工人技师考核表》并附在本人技术工作简历及贡献成果。报公司审核。
3.6.3公司将以上申报材料,按专业(工种)分类,送交有关专业考核小组,由各专业考核小组负责进行操作技能、工作成就、生产经验的复核,并将复核结果送交公司相关部门。3.6.4经理论知识、操作技能、工作成就、生产经验等考核合格者,由公司建立考评技师档案,对技师档案材料组织评审。评审合格的技师名单,由公司填写《申报工人技师资格审查表》和《河北省技师任职资格申报表》报市相关部门审批。
3.6.5评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评审技师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超过出席会议全体委员半数以上投赞成票的,方为有效通过。3.7技师考评的内容、方法和标准
3.7.1考评内容:以理论知识、操作技能、工作成就和生产经验四项内容进行考核。3.7.2考评方法:
3.7.2.1理论知识:理论知识分为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理论知识两部分。
3.7.2.2操作技能:操作技能考核由公司各专业考核小组根据本专业工种的特点,制定考核内容、方法及评分标准,并负责组织实施。
3.7.2.3工作成就和生产经验考核由公司专业考核小组参考基层提供的资料填写《工人技师考核表》。
3.7.3考评标准
理论知识、操作技能、工作成就和生产经验,每项满分为一百分,分别占总分的比例为:理论知识20%(其中基础理论占8%,专业技术理论占12%);操作技能40%;工作成就20%;生产经验20%。3.8技师任职条件
3.8.1遵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8.2技工学校或其他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或经过自学、职业培训,达到同等水平。3.8.3具有本工种技术等级标准高级工的专业技术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技能。
3.8.4具有丰富的生产实践经验,能够解决本工种关键性的操作技术和生产中的工艺难题。3.9技师采用聘任制。公司在国家规定的技师比例限额内择优选聘取得技师任职资格的技术工人应聘上岗并填写《工人技师聘任表》。
3.10应聘技师应与公司签订聘约。聘约内容包括聘任期限,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及辞聘、解聘、违约责任等事宜。
3.11聘任期限不低于三年,聘任期满后可根据工作需要解聘或续聘。
3.12受聘的技师从受聘之月起享受技师待遇。聘期内享受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的有关福利待遇,技师连续任职五年以上并在任职期间办理退休手续时,其技师津贴可列入工资基数,计算退休费。
3.13技师离开本工种工作岗位从事其他工作的,由其所在单位填报《工人技师解聘表》,从解聘的次月起不再享受技师津贴和其他有关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