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中心学校校园安全保卫工作制度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校园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开发区中心学校校园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1.校门按照规定时间开门、锁门。
2.校外人员未经同意不准进入校园,校外非公务车辆严禁进入校园。
3.校外人员需在校内住宿时,须凭居民身份证办理住宿登记手续。临时工必须办理暂住证或出入证,无证人员(除学生家长外)一律不得在校内住宿。
4.严格执行财物保管制度,各处室及有关场所的贵重物品应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5.财物集中的地方,要认真落实防护措施,安装铁门、铁窗、铁罩和防盗报警设备,节假日安排专人守护;教职工的摩托车须停放在车棚内并上防盗锁。
6.较大数目的现金做到随用随取,不得过夜存放在办公场所。7.校园内不准乱堆乱放易燃易爆物品;实验室使用的易燃易爆物品和有毒物品,应严格领取制度,严防药物失窃。
8.加强安全防火的宣传教育工作,使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和消防基本知识人人皆知。
9.建立一支工作责任心强的义务消防队伍,协助学校领导检查和督促消防措施的落实情况。
10.教学设备、贵重物品较为集中的地方、学生宿舍和食堂必须配备足够的消防设备并经常检查,按时换药,保证灭火设备完好、有效。11.电教室、实验室、语音室。图书馆和各处室、办公场所,下班时有关人员应检查各种用电设备电源是否关闭。确认安全方可离开。
12.校园内不准乱搭乱接电线,违章用电者要严肃处理。13.食堂、锅炉房应经常检查安全用火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14.学生不准携带易燃易爆物品来校,不准在宿舍内点蜡烛看书,不准使用电炉、石油气炉等。
15.全体师生必须自觉遵纪守法,提高安全、防灾意识共同维护学校安全。发现失窃时要注意保护现场,尽快报告保卫部门;发现现场作案时应立即报告公安部门并协助擒拿。
开发区中心学校 2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