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河区人民医院行风监督、奖惩制度(材料)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行风监督奖惩细则”。
沈河区人民医院行风监督、奖惩制度
1、加强行风监督与管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建立院领导、科负责人、社会监督员、服务对象为一体的行风监督管理网络,对索要、收受患者及其亲友的钱、物、接受宴请和索要、收受与医院有业务往来的人员或单位赠送的钱、物、宴请的行为进行监督。
2、加强对物资采购、合理用药、抗感染药物使用与管理、医患沟通、服务承诺、公示等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督,对招标采购的物资按照《物资采购作业指导书》的要求进行一次评价;医务处、感染管理科定期对合理用药、抗感染药物使用与管理进行评价;院办公室、医务处、护理部每月对医患沟通、服务承诺、公示等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一次评价。
3、加强对重点人群、重点窗口、重点部门的监督,医院禁止医药经销人员非诊疗原因来院探访。
(1)禁止药品经销人员向药品处方人员推荐药品;(2)禁止医院工作人员为药品经销人员统计处方和提供医生用药信息;
(3)禁止工作人员私自向其它业务单位提供相关信息;(4)禁止医院工作人员未经单位许可参加医药经销单位举办的会议和学术活动;
(5)禁止工作人员收受与单位有业务往来的对象的各种馈赠。
4、加强对重点药品、材料使用的监督,每月药品、材料的使用进行统计,分析其合理性,对不符合规律或不合理的药品予以停止使用。
5、实行出院病人、门诊病人服务随访,对病人在就诊期间的服务、经治医护人员的医德医风进行监督。
6、利用媒体、免费监督电话、意见箱、社会监督员等接受社会对医院行风和服务的监督。
7、医院半年召开一次社会监督人员会议,通报和征询医院行风建设的意见、建议。
8、对为医院行风建设做出成绩的工作人员进行物质奖励和精神鼓励;对检举、揭发他人索要、收受患者及其亲友的钱、物和索要、收受与医院有业务往来的人员或单位赠送的钱、物的人员,一经查实,按照查实的数额给予一定比例的经济奖励。
9、工作人员为药品经销人员统计处方和提供医生用药信息;私自向其它业务单位提供相关信息;未经单位许可参加医药经销单位举办的会议和学术活动的,查实后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警告、严重警告、院内通报,扣除当月岗位补贴和超额劳务费,具有收受或索要好处费、宣传费、业务费等情形的,按收受、索要“红包”、“回扣”处理。
10、对索要、收受患者及其亲友的钱、物和索要、收受与医院有业务往来的人员或单位赠送的钱、物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属于收受行为的没收全部所得,扣除一年奖金,降聘一年专业技术职务,对符合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限的人员,推迟一年参加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属于索要行为的没收全部所得,降聘两年专业技术职务,暂停六个月执业活动,对符合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推迟两年参加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扣除两年奖金;索要、收受行为情节特别严重的,建议卫生行政部门取消执业资格;上述情况的行为人是院、科负责人的终止其聘用。
1l、严格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对索要、收受患者及其亲友的钱、物、接受宴请和索要、收受与医院有业务往来的人员或单位赠送的钱、物、接受宴请的,一经查实,实行责任追究,除了追究当事人的纪律责任、经济责任,并对疏于管理的负责人实行逐级责任追究。附:“六个严禁”规定
1、严禁医务人员收受患者及其家属的“红包”和其他馈赠。医务人员对患者馈赠钱物当时难以谢绝的,必须于三日内上交医院指定部门,由指定部门及时退还患者。对不报告、不上交的,作违纪处理。
2、严禁医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医疗设备、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个人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提成和其他不当利益。
3、严禁各有关部门对药品、仪器检查、化验报告及其他特殊检查等实行“开单提成”。
4、严禁医务人员通过介绍病人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收取回扣和提成。
5、根据患者病情,合理检查,规范用药。严禁乱检查、开大处方。
6、要礼貌接诊,文明待人,热情服务,态度和蔼,严禁推诿、训斥、刁难病人。
沈河区人民医院
2015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