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 补充制度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公司规章制度补充说明”。
补充制度
1、公司工地上人员请假的请假制度
1.1 工地上人员请假两天以内(包括两天)的必须经过总监同意,方可请假。
1.2 请假两天以上的必须经过总监同意,且总监必须把情况上报公
司,请假人员填好请假单,方可请假。
1.3 对于请假未经过总监的和请假超过两天但总监为上报公司的,将对请假人员及总监连带责任处罚。
2、公司的入职、离职手续
2.1 公司离职人员,必须填好辞职单,本人签字再经总监签字—办公室签字—财务签字方可领证书和结算工资。离职需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报告,方便公司为该离职人员办理相关离职手续,离职当月无工资。
2.2 新入职的人员,有岗位证书的,需将证书上交公司保管,方便公司办手续使用。所有证书(包括毕业证书原件、岗位证书原件、职称证书原件)最迟在15日内上交,超过最长期限证书未拿来的人员,监理员工资将按实习员工工资发放。专监证书最迟是一个变更周期内变更到我公司,如各种原因无法变更到我公司,工资将降级按照监理员工资发放。总监证书最迟是一个变更周期内变更到我公司,如各种原因无法变更到我公司,工资将降级按照专监工资发放。
3、公司召开的总监、专监例会,所有总监、专监必须参加,不能
参加的人员也要提前通知公司办公室。对于不参加且未通知公司的人员,开会己通知到的人员无故未到场:总监扣300元、专监扣200元,监理员扣100元。迟到扣一半。
4、对于 “创杯工程”的工地与机关单位直接通报表扬的我公司
工地,将对此工地的整个监理项目部进行表扬。
5、巡查中发现人员不到位或玩忽职守,资料不齐全予以警告,第二次查到扣本人三天工资,项目部在职人员连带罚 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