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考勤制度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教师考勤管理制度”。
xx小学教师考勤制度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
秩序,根据《xx县教职工考勤制度》结合我校教育教学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教师必须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工作纪律,不
得迟到、早退及旷工。
第三条先履行请假手续,并将工作移交后方可离校,否则按旷工论处。
1、校长请假三天以内(包括三天)由学区校长核准,三天以上七天以内(包括七天)由学区校长加注意见,局长核准。请假七天以上由局长加注意见,人事部门核准。
2、教师请假一天以内由校长核准。一天以内三天以
上(包括三天)由校长加注意见,学区校长核准。三天以上七天以内(包括七天)由校长加注意见,局长核准。请假七天以上由局长加注意见,人事部门核准。
3、教师请假必须由本人持请假条请假,不得委托他
人请假,不得打电话请假,不得补假,若遇特殊原因,事后必须尽快证明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
4、教师请假获准后,学校教导处要及时安排替课、替班人员,以保证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
第四条 病假。
病假包括特殊病假、一般病假、女职工产假、节育假。事假。事假包括婚假、丧假、探亲假、护理假、进修(培训)假、公假、特殊事假及一般事假。参照《崇信县教职工考勤制度》的第四、五条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 计假办法。
1、教师一天内的临时性病事假及旷工,按一课时计
半天,两课时计一天的办法计算。
2、教师不参加劳动、学习等集体活动或有关会议,每次按半天计算。迟到、早退两次计旷工半天。
第六条 待遇。
1、一般事假全学年累计不得超过三天,每超一天,扣发津贴6元。
2、旷工一天扣发日工资。
第七条 教师考勤制度实行月报制度。
第八条 本制度从2007年秋季开学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