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示范农民合作社财务公开制度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农民合作社会计制度”。
财务公开制度
为了加强对财务工作的管理,增强财务管理工作的透明度,提合作社理财的主人翁意识,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经济效益,特制定以下财务公开制度。
1、实行财务人员理财和社员理财相结合。定期向全体社员公开财务收支情况,原则上规定每季度公开一次,一年四次。
2、每年向社员(代表)大会汇报上年度财务决算情况、盈余分配方案和本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3、大额支出经由社员(代表)大会征求意见,然后经理事会集体研究决定。
4、财务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合作社财务。
5、按照年初预算,合理安排各项支出,做到先收后支,先急后缓,保证重点,收支平衡,年终略看节余。
6、业务支出要理事会提出,社员(代表)大会审定。
7、财务报销程序。每项支出理事会同意,理事长签字方可报销,未经理事长签字,凭证一律不能报销。
10、本部门的一切支出,除数额较小用现金支付外,均通过银行办理转帐结算。
11、现金收付全部由财务人员统一管理。出纳员对现金要及时核对,做到帐证、账款相符。
12、暂付款必须经理事会批准,方可办理:暂付款只能用于公用开支及代垫的差旅费,不得用于个人借支;暂付款要一借一清,前借未清,不能再借。
13、固定资产购置由社员(代表)大会确定,固定资产由专人管理,清查登记,严防流失,办公用品由办公室根据需要统一购买、管理,不得私自购置。
14、财务人员对每年形成的财务档案及时装订成册,整理入卷,按规定妥善保管。
15、全社工作人员要养成勤俭办一切事业的良好习惯,压缩差旅、办公、会议、接待等费用,节省开支,提高工作效率,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