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制度_团内制度

章程规章制度 时间:2020-02-27 14:47:28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www.daodoc.com - 章程规章制度】

团制度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团内制度”。

团支部生活的内容包括:

1.加深团员对党和国家的现行政策的理解。

2. 对团员进行团的基础知识教育。

3. 对团员进行团的知识和团的传统教育。

4. 组织团员开展团内批评和自我批评

5. 组织团员讨论团的工作任务,检查团员完成团的工作任务的情况。

1.如何进行团员年度团籍注册?

年度团籍注册是对团员团籍的连续认定.是实行团员证制度.形成团员管理新体制的关键环节。一团员每年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上年度第四季度至本年度第一季度)持证向所在团支部或团总支申请注册,办理年度团籍注册手续。年度团籍注册的基本工作程序:

①由团支部书记向全体团员报告一年来的工作,接受团员的评议和建议。②以组织生活形式,由团员互相交流参加团的活动情况,然后在民主评议和量化考核的基础上,对团员逐一进行鉴定。

③团组织验收团员上年度团费收缴情况并收齐团费。

④对符合注册条件的团员,由团组织在其团员证“团籍注册”栏内填写注册时间、加盖注册专用印章,同时发给下年度团员活动记录卡和团费收缴卡;

⑤根据团员注册情况,搞好年度和年中团员统计,及时向上级团委汇报注册情况,做好《团员花名册》的修订工作。③处理超龄团员离团手续和发展新团员。

2.超龄团员的团籍怎么处理?

①团员年满28周岁时,应由本人向所在团支部提出口头或书面超龄离团申请,团支部予以核准。

②经支委会讨论通过后,及时报请上一级团的基层委员会备案。

③由团的基层委员会在其团员证“团员超龄离团”栏内和入团志愿书的备注栏内注明团员超龄离团的时间,加盖公章。

④团的基层委员会将团员的入团志愿书送交其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保管,将团员证交由本人保存,作为永久纪念,但不得继续使用。

⑤团员离团时团支部组织委员要在大会上宣布其光荣离团,并找他谈心,肯定其成绩,指出今后努力的方向,并听取他的意见。

3.团员入党后的团籍怎么处理?

根据《团章》规定:“团员加入共产党以后仍保留团籍,年满二十八周岁,没有在团内担任职务,就不再保留团籍”。认真做好团员入党后年满28周岁以前保留团籍的工作。具体办法如下。

①保留团籍的青年党员应参加团支部的组织生活和活动,遇到党团活动时间冲突时,一般应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活动,也可征得党组织同意后,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

②保留团籍的青年党员从取得预备党员资格起,应交纳党费,可不交纳团费,自愿交团费者不限。

③保留团籍的青年党员在工作、学习单位发生变更时,其团员组织关系随党员组织关系自然转接,到新单位团组织办理团员登记手续后生效。

④年满及28周岁以下,已经办理离团手续的青年党员,自然恢复团籍,参加其所在单位团支部的组织生活和活动。

⑤支部在进行团的组织情况年度统计时,应将保留团籍的青年党员数计算在团员数内。

4、主动要求退团的团籍怎么处理?

团章规定:“团员有退团的自由。”团组织是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极个别团员政治热情减退,不愿意继续留在团组织中发挥作用.主动提出退团要求是允许的。团组织在实际处理过程中要区别情况、妥善处理、如果属思想认识问题.团组织应耐心进行教育帮助;如果有实际困难.应热情帮助解决,经教育帮助后,提出退团要求的团员如果愿意继续留在团内,应当允许并得到鼓励;如果坚持要求退团,则应由本人向所在支部委员会提出书面报告,由支部大会决定除名,并报上级团委备案。团员退回后,团组织应在其入团志愿书或团员登记表备注栏内注明退团情况和退四日期,并收回团员证。对已退团的青年.团组织仍负有对他进行帮助教育的责任。

5.出国团员的团籍怎么处理?

团员个人出国或去港澳地区长期定居,一旦其出境,即停止团籍。出境前,应由团员本人向所在单位团组织提出出国后停止团籍的书面申请,经基层团组织同意后,上报区、县、局、大专院校团委批准。然后由该级团委下达关于团员出国后停止团籍的正式批复,基层团组织可将其团员组织关系(团员证)和团员档案材料(志愿书)一并转到县级团委,保存备查。

自费出国留学和短期请假出国探亲的团员,其组织关系可在原单位保留。如期回国并经审查无问题者,团支部应及时恢复其组织关系、团员出境超过假期1年以上者,按自行脱团处理。如发现此间本人有严重问题,可以给予开除团籍的处分。

6.团内奖励有几种形式?如何组织评选?

团员的奖励可分为通报表扬和授予“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两种形式。团干部的奖励可分为通报表扬和授予“优秀团干部”荣誉称号两种形式。

团员奖励工作一般每年集中评选一次,团支部在评选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时应结合团籍注册进行,省、市、自治区评选表彰时间一般放在每年“五四”期间进行。除集中表彰外,基层团委和县级以上团组织对个别有突出表现的先进团员可及时予以表彰。对团员的奖励。应在适当场合或通过宣传媒介宣布;对个人的奖励,应书面通知本人,或发给证书,并且记入本人档案和本人团员证。对团员的奖励应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原则。

7.团内处分有几种形式?处分团员应履行什么手续?

团组织对团员的处分可分为: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团内职务、留团察看、开除团籍等五种形式。

团的组织在讨论和决定团员处分时,除特殊情况外,应当通知本人参加讨论给其处分的支部大会,并允许其进行申辩。在支部大会通过给其处分的决定后,应当把书面材料交给本人签署意见,然后报团的县级或相当于县级的委员会批准。如受处分的团员是上一级党委管理的干部,应将处分决定报主管的党委组织部门备案。

团支部上报处分团员的审批材料,应包括团支部委员会对违纪团员所犯错误的结论报告;受处分者本人的检查材料;错误事实主要材料;团支部大会通过的处分决定及本人对所受处分的意见等。

批准机关审批对团员的处分,必须经团的委员会或常务委员会讨论通过,任何个人都不能自行批准,也不能以团委机关工作人员会议代替团的委员会或常务委员会代行审批。

处分决定经批准生效后,由团的支部委员会通知受处分者本人。对受开除团籍处分的团员,团组织在审批之前,要指定适当的干部同受处分本人谈话,听取他的意见和申诉。

8.对受团纪处分的团员应注意哪些问题?

对团员执行国纪处分的时间,应从上级团委批准之日算起。在上级团委批准之前,团支部不能剥夺其团员权利。处分决定批准生效后,由团支部委员会通知受处分者本人。

团员在被留团察看期间没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不得做青年入团介绍人,其他权利和义务与一般团员相同。团员留团察看期满,确已改正错误的,应及时恢复团员权利。如果在察看期间坚持错误,已丧失团员条件,应开除团籍。如果认为有必要延长察看期再给其一个改正的机会,只可延长1次,时间不得超过1年。恢复受留团察看处分的团员权利,或延长察着期,都必须经团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并报上一级团委审批。

受到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团内职务处分的团员,享有和一般团员相同的权利。团干部受留团察看处分,应同时免去团内职务。受到撤销团内职务的处分,就不再同时给以其他团纪处分(不含团小组长)。

团员违犯国家法律,受到刑事处理的.一般应开除团籍,其中严重触犯法律的,必须开除团籍。对于某些犯罪情节较轻,或过失犯罪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收监执行,不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如过去一贯表现良好,可以考虑不开除团籍,但必须给予团纪处分。在监禁期间,停止团的组织生活。

9.团员交纳团费的标准是什么?

(1)凡有工资收入的团员,每月以比较固定的经常性工资收入为基数(见附注),按以下比例交纳团费。

①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②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以上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1%。

临时工、协议工团员在有工资收入期间,按上述规定的比例交纳团费。

(2)在乡镇企业工作的农民团员按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比例交纳团费,其他农民团员交纳团费1角。

(3)学生团员(包括设有工资收入的研究生团员),每月交纳团费1角、带薪学习的团员,按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比例交纳团费。

(4)城市和农村中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的团员,每月按上季度交纳所得税后平均月收入,参照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比例交纳团费。

(5)没有经济收入或依靠抚恤、救济为生的团员,每月交纳团费1角。团员如确有困难,无力交纳团费,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支部团员大会讨论同意,团的基层委员会批准,可以少交或免交团费。

(6)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的团员交纳团费的标准,由总政组织部和武警部队政治部规定。

(7)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从取得预备党员资格起,应交纳党费,自愿交纳团费者不限。

(8)团员除规定交纳团费外,本人自愿多交不限。

(9)团员应自觉地向所在团组织交纳团费。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交纳或不能按月交纳时,经团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委托其他团员代为交纳或预交、补交,预交、补交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10)对不按规定交纳团费的团员,团组织应进行批评、教育。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团费的,按自行脱团处理。

附注:

每月工资收入总额包括:

机关工作人员(不含 工人):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津贴。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职务工资、等级工资、津贴(不包括政府特殊津贴)、奖金(指作为工资部分的奖金、不包括一次性奖金和年终一次性奖金,下同)。

机关、事业单位工人:岗位工资、等级工资、津贴、奖金。

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和活的部分(各类津贴、奖金)。实行年薪制的人员按月平均收入计算。

10.怎样交纳团费?

团员的团费应交到正式组织关系所在的团组织。除因病卧床不起或外出经营既没有临时团组织又无法转移团员组织关系等特殊情况,经所在团组织同意,可以请其他同志或家属代交外.团费一般由团员本人每月交给所在团小组组长,然后由团小组长交给支部组织委员。团员人数较少,不设支委会的基层团支部,团员团费应交给支部书记或副书记。对外出的团员,凡已建立团支部或团小组的,团费交到团支部或团小组。单个外出的,原则上应每月向所在团支部交纳团费,个别每月交纳团费确有困难的,经所在团支部的同意,可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定期向团支部交纳团费的制度,每季度或半年交纳一次。

连队经常性思想工作的基本制度

(1)思想汇报制度。战士在班务会上,党员在每月组织生活会上,都要认真汇报思想。遇到特殊情况,要及时汇报。班、排、连要经常向上级汇报所属人员的思想情况。

(2)思想情况分析制度。主要分析部队的现实思想反映、个别后进同志的思想情况、当前需要注意解决的倾向性问题,研究提出对策。一般情况下,连队党支部要每月进行一次思想情况分析。执行突击性任务、遇到特殊情况和发生重大问题时,要及时分析。

(3)谈心制度。谈心是思想工作最常用的形式。干部与战士、战士与战士、上级与下级之间要经常谈心交心,加深了解,互相帮助。通常情况下,排长每季度、连队干部每半年至少找

每个部属谈一次。遇到以下情况必须及时谈心:转业退伍、新兵下连、工作调动、入党入团、调级提升、选取士官、考学落榜、受到奖励或处分、单独出差、亲友来队、请假探亲、家乡受灾、亲人病故、婚恋受挫、患病伤残、人格受辱、工作失误、家庭出现纠纷、与同志发生矛盾等等。

(4)经常性思想教育制度。一般每月安排一两个教育日。教育的内容:一是针对部队经常出现的带普遍性的现实思想问题,围绕确立正确的人生观,有计划地安排一些教育。二是抓住一个带倾向性的问题,搞好一课教育。要开展经常性的读书活动,特别要组织大家学习毛泽东、邓小平等老一辈革命家的著作。要严格落实好每天“三个半小时”的要求。

(5)检查总结制度。连队党支部要每月结合思想分析检查经常性思想工作开展情况,每季度对思想骨干开展工作情况进行一次讲评。检查总结要注重实效,不能搞形式主义。

下载团制度word格式文档
下载团制度.doc
将本文档下载到自己电脑,方便修改和收藏。
点此处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

相关专题 团内制度 制度
    热门文章
      整站推荐
        点击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