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隐患报告制度(版)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安全隐患处理报告制度”。
滁州五中安全隐患报告制度
为了及时控制和消除发生于校园内安全事故的危害,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教职员工和学生都有报告安全隐患的权利和义务;任何人对校园安全隐患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教职员工或学生发现后应立即向校领导或有关人员报告:
(1)、发生火灾等引起重大伤害事故的;
(2)、发生或有明显征兆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3)、发生或有明显先兆可能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的;
(4)、发生致人伤亡或者可能致人伤亡的暴力伤害事件的;
(5)、发生或可能发生在校师生被绑架事件的;
(6)、用水或者用电可能会发生事故的;
(7)、其他造成在校师生人身伤害或者造成在校师生人身重大危险的事件;
3、发生校园安全事故后,学校应当就该事故保持与上级主管部门、公安、消防机关及政府的密切联系,及时将事故的调查情况和处理情况向上级相关部门汇报。
4、如发现安全隐患不报告而造成后果的要追究其责任;对于及时报告而消除危险发生的报告者,视情况予以表彰或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