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医生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门诊传染病报告制度”。
门诊医生传染病疫情报告、登记制度
1、门诊医生发现传染病疑似和确诊病例时,要在门诊日志上认真登记,填写内容必须真实、准确、详细(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详细地址、发病日期、诊断日期、14岁以下儿童家长姓名等)。同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上报公共卫生科。
2、门诊部各科室负责人要每周核查门诊日志,对漏报和误报的传染病要及时补报和订正传染病报告卡。公共卫生科疫情管理人员每月要认真检查一次门诊日志,并与检验室有关数据核对,避免漏报和错报现象的发生。
3、对传染病疑似或确诊病人,门诊医生要询问病人流行病学史,疑似病人确诊后,要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或订正报卡上报公共卫生科
4、要做好门诊日志的收集和保管工作,以备后查。
5、做好急性呼吸道感染、发热、肠道病人的预检分诊登记。6、严格执行传染病报告制度,如果漏报1例传染病,处罚当班医生人民币50元,造成重大影响按有关法规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