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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部管理制度
第一条 目的及范围。为规范公司运作,特制订本制度。所有分、子公司参照执行。
第二条 资金收支按照《资金管理制度》执行。会计人员审批资金
时,必须注明是否有资金计划,挂账金额,所缺手续等。
第三条 费用报销按照《日常费用报销制度》执行。附件需要编号,准确填写附件张数,发票与报销内容相符。
第四条 所有采购和销售、以及5万元以上的费用都需要挂往来,即使报销的同时也要付款,也必须先挂账再付款。如果以前有挂账的往来,即使本次报销金额不足5万,也必须挂账。
第五条 出纳人员做到日清月结、账实相符,每天下午5点前报送
《资金日报表》,每周六下午5点前报送《资金周报表》,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下午5点前报送《资金月报表》,报送人:财务经理、财务总监、总经理、董事长。
第六条 出纳人员每月20日收集各部门资金计划,出具下月《资金
计划表》,并注明是否合同预付款、合同原件是否存档、是否挂账等信息。
第七条 出纳人员每天填制《资金计划执行表》,每月汇总后在21
日报送给财务经理、财务总监。
第八条 出纳人员每月结账前核对账面与银行明细,保证无未达事
项,每月5日前出具银行余额调节表,报财务经理、财务总监。
第九条 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出纳人员进行现金盘点,财务经理监
盘,出具盘点表签字并存档。
第十条 会计每月结账前核对公司往来,对账无误方可结账。第十一条 每月28日出具财务报告,次月5日前出具财务分析。第十二条 每周六下午5点前将《周工作计划》报送给财务经理、财
务总监。
第十三条 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西藏三丰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财务部
201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