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建筑企业的劣势分析——组织结构不合理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建筑公司优劣势分析”。
1.2 我国建筑企业的劣势分析
(1)组织结构不合理。在招投标工作中,由于长期以来受地方保护主义、行业垄断的影响,建筑市场尚未完全形成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同国外同类建筑企业相比,我国企业规模平均偏大。我国建筑企业平均规模是发达国家的近 50 倍,大型建筑企业平均规模是发达国家的 20 倍,其中年产值仅几千万元、人数却高达 3 000 ̄4 000 人的企业占相当比重。这种各自封闭的发展模式,不仅造成相应的基础技术工作、技术装备、人才培训等方面的重复投入,还造成我国建筑企业“大而不强,小而不专”,大企业无法与国外大的建筑承包商相抗衡,而小企业也未能发挥专业承包的优势,不能与大企业站在同一平台上竞争。
(2)技术创新能力差。我国建筑企业缺乏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技术,专利技术少、而且技术应用层次不高,科技含量普遍偏低,特别是在新技术、新材料的开发和应用、施工机械化水平方面,都处于相对较低的层次。许多建筑企业在权衡廉价的劳动力与高额的设备费用后,还是选择使用大量劳动力的人海战术。据统计,我国建筑业的科技贡献份额只占生产总量的 25% ̄35%,而发达国家为 75% ̄85%;我国研究开发投资占国内生产总值不到 0.3%,而发达国家为 3%,相差 10 倍以上。我国建筑业整体技术水平比世界先进水平落后 10 ̄30 年,而且每年科技投入很少,致使设备得不到及时更新。陈旧的设备不仅会浪费大量的人力,更达不到国外建筑质量的严格要求,很难与国外建筑企业抗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