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案例错误简析2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公文错误案例”。
公文案例错误简析:
为了帮助大家更直观地认识和掌握规范的公文格式,我们给大家设计了一份不规范的公文,其中存在20多处错误。现逐条向大家作一个简要的分析:
1、此件公文为一份报请上级机关批准的公文,属“请示报告”类,必须使用带“文件”字样的上行文件文头。该文头为便函式文件不可取。
2、正式文件其代字、年份、序号及签发人均必须居红色反线之上。
3、马政字“字”很早以前的公文是保留的,新规范按照实用的原则,尽量减少公文字数,不再保留。
4、年份新规范要求是六角括号“„‟”括入,不再使用“[]”。
5、《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规定:序号不编虚位,即20不编为020。
6、新规范要求上报的请示性公文需标识签发人姓名,签发人用3号仿宋体字,该文“签发人”使用黑体字属错误。
7、该文为“请示”性公文,标题写为报告属使用公文种类错误,应改为“请示”。
8、新规范要求请示性公文一般只写一个主送机关,需要同时送其他机关的,应当用抄送形式。该文主送机关应为省政府,省卫生厅可抄送。
9、《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定:除成文日期、部
分结构层次序数和在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具有修辞色彩语句中作为词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公文中的数字应当使用阿拉伯数字。该文中的“五十五万”、“二〇〇三年”、“百分之七”、“二〇〇三年二月”、“十四”均应改为“55万”、“2003年”、“7%”、“2003年2月”、“14”。
10、请示性公文不能以命令的语气要求上级怎么做,只能请求上级予以回复。该文中正文第二段第四行中“特要求省政府……”应改为“请求省政府……”。
11、该文结束语“特此报告”与文件标题和内容不符,“请示”性公文一般应以“妥否,请批示”结尾。
12、新规范要求,公文成文日期用汉字将年、月、日标全,该文成文日期“2004年4月19日”应改为“二〇〇四年四月十九日”。
13、《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定:请示性公文应当在附注处注明联系人。该文应标注联系人、联系电话。
14、《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规定:“主题词”用3号黑体字,居左顶格标识,后标全角冒号;词目用3号小标宋体字;词目之间空一字。该文“主题词”及词目使用字体错误。
15、《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明确规定,抄送机关不可以为下级机关。“市卫生局”应改为“省卫生厅”
16、《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规定:页码用4号半角白体阿拉伯数码标识,置于版心下边缘之下一行,数码左右各放一条
4号一字线,一字线距版心下边缘7mm。单页码居右空1字,双页码居左空1字。空白页和空白页以后的页不标识页码。该文未标识页码。
17、《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规定:标识文件所印份数,居印发日期之下,右空1字标注。该文标识位置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