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工作人员监督工作职责(材料)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纪检监察工作人员职责”。
纪检监察工作职责
1、协助乡党委、政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开展党员干部廉政教育,检查督促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
2、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调查所辖区域各类人员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并向党委和上级纪委提交对有关违纪违法人员的处理意见。
3、开展日常基层行政监察和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活动。
4、负责做好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化解、汇报工作。
5、受理辖区内群众的检举、控告、申诉和信访工作。
6、完成县纪委监察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纪检监察干部“五严守 五禁止”
1、严守政治纪律,禁止发表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定相违背的言论;
2、严守工作纪律,禁止越权批办、催办或干预有关单位的案件处理、干部人事等事项;
3、严守办案纪律,禁止以案谋私、违纪违法办案;
4、严守保密纪律,禁止泄露信访举报内容、案件情况等秘密;
5、严守廉政纪律,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
纪检监察工作承诺
正确履行职责,依法行使职权。严格工作程序,遵守党纪国法。忠于职守,秉公执法,清正廉洁,保守秘密,为民解难。虚心听取各方意见,耐心接待来信来访,维护党员和群众合法权益,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执法监察工作程序
1、选题立项。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确定工作项目,报领导批准,重大执法监察项目的立项,应当报党委政府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备案。
2、组织实施。制定工作方案并组织检查,采取明查暗访的形式进行检查,并按照自查自纠、重点抽查、整改验收等步骤开展工作。根据检查结果作出监察决定或提出监察建议。
3、总结报告。对开展执法监察工作进行评估总结,并向上级报送检查工作情况报告。
4、立卷归档。把检查立项报告、检查方案、检查情况报告,作出的《监察决定》或提出的《监察建议》等相关资料,整理立卷,归档备查。
纪检监察工作报告制度
1、定期报告。对本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败工作以及领导班子成员勤政廉政情况,于每季度未分别向县纪委监察局作书面报告。每年年底向县纪委监察局书面报告一次全面工作。
2、即时报告。对收到反映本乡领导班子及成员违反党纪、政纪问题的信访举报情况,本乡在重大决策、干部任免、执行财经纪律方面涉嫌违纪违规情况,建设工程招投标、国有资产权转让、大宗物资采购等工作情况,依据干部管理权限,对本单位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案件的检查和处理情况等等,乡纪检监察组织应当在事后三日内向县纪委监察局报告。
3、责任追究。对不认真履行报告职责,不及时报告有关规定事项的,或失职渎职、欺瞒组织、产生严重不良影响的将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