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县南关学校教师梯次成长平台设置及管理办法(试行)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校园微信平台管理办法”。
山丹县南关学校教师梯次成长平台设置及
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构建教师成长平台,形成梯次递进的教师成长和选拔培养机制,规范教师逐级选拔、培养、使用和管理工作,激发教师教书育人活力,促进教师队伍整体水平不断提高,打造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根据省、市政府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教师梯次成长设职务职称、评先评优和骨干教师三个平台。
(一)职务职称平台设初级、中级、高级三个梯次。
(二)评先评优平台设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校长、优秀教育工作者四个奖项,每个奖项均设市、县、校三个梯次。
(三)骨干教师平台设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骨干和地方名师四个序列,每个序列均设市、县、校三个梯次。
第三条 本校范围内各学校(园)教师,均可依照本办法参加相应平台的评选晋升。
第二章 条 件
第四条 教师职称评审,除符合教师职称评审有关规定外,获得评先评优平台荣誉和骨干教师平台称号的教师优先。第五条 教师评先评优按《张掖市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奖励办法》及梯次递进原则进行。参评上一梯次先进的教师,须在近5年内取得低一梯次平台荣誉称号。
第六条 校级骨干教师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品德高尚、为人师表,师生认可度高,德能测评近2年内均在良好等级。
2.具有先进的教育思想和理念,扎实的学科知识和丰富的教学经验,在课堂教学中形成自己的特色,课堂教学评价达到校级优秀等次。
3.长期在教育教学一线工作,备课、上课、作业批改、辅导学生扎实到位。积极进行教育教学改革,重视教法、学法研究,在校级以上优质课评选中获奖。
4.坚持育人为本,德育工作成效显著,获得过校级以上德育工作表彰奖励。
5.努力学习政治理论、学科知识,不断更新知识结构和教育理念,主动承担本学科示范教学、送教活动和专题讲座,发挥带头示范作用,每年继续教育达到72学分以上。
6.能独立承担本学科校级以上教科研工作,独立撰写教育教学科研报告、学术论文,并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或获奖。
(二)教坛新秀必备条件
1.教学工作量饱满,善于钻研教材和教法,教学风格独特,富有激情,学生欢迎,同行认可。
2.近5年来在市级以上教育类刊物上独立发表本专业教学论文1篇以上,或在市级以上教育教学论文评比中获奖。
3.在校级以上优质课评选中获三等奖以上。
4.近5年来获得校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或校级教坛新秀荣誉称号。
5.具有培养前途、35岁以下、担任班主任3年以上。
(三)教学能手必备条件
1.教学工作量饱满,熟练把握所教学科教材体系、教学重点和难点,能指导循环教学,课堂教学形成特色,教学效果好、评价高。
2.具有较强的教科研能力,能运用教育理论指导总结教学工作。课题研究成果获得县级三等奖以上,近5年来在市级以上刊物独立发表本学科论文2篇以上或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1篇以上。
3.近5年来指导培养青年教师2人以上获得校级以上教育教学、教科研等方面的奖项。
4.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
(四)学科骨干必备条件
1.精通本学科课程标准和教材体系,能科学地艺术地组织教学,有效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教学特色明显,在市内外有一定的声誉和威望。近3年承担校级示范课或专题讲座1次以上。
2.主持或参与省级以上教科研工作,并取得成果。3.近5年在省以上刊物独立发表本专业教学论文1篇以上,教育教学论文获得市级一等奖或省级以上二等奖。
(五)校级名师必备条件
1.积极参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具有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重视德育工作,教育教学方法科学有效,形成了鲜明的特色;有系统、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教学业绩突出,深受学生、家长爱戴及同行的认可,在校内外有较高的声誉和威望。
2.在教育教学工作中主动发挥示范带头作用,近3年承担校级观摩课、示范课、专题讲座、校级以上教师培训任务3次以上。
3.近10年来,主持过县级以上教育教学科研课题研究,取得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通过鉴定并获奖,成果对本地区教育教学改革有积极的推动作用。4.作为著作人或主要成员出版过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著作,或在省级正式刊物上发表2篇以上(或国家级1篇以上)教育教学论文。
5.近10年来获得过省市级综合奖,或已被确定为县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和青年教学能手。
第三章 评 选
第七条 评选工作遵循“坚持标准、公平公正、面向一线、注重实绩、逐级推荐、过程公开、结果公示”的原则。
第八条 按个人申请、学校推荐、学校审核、校级专家评定程序进行。
第九条 教师职称晋升,按本办法和教师职称评审有关规定每年进行。
第十条 教师评先评优在每年3-9月进行。4月中旬前申请、推荐,5月中旬前县区审核,7月中旬前市级评定,9月表彰奖励。
第十一条 骨干教师评选,校级每两年评选一次,12月底前申请、推荐、评定。
第四章 义 务
第十二条 校级骨干教师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不断加强思想道德修养,认真学习掌握现代教育教学理论,了解学科教学发展动态,拓展专业知识结构,更新教育教学理念;坚持德育为先,育人为本,坚持在教育教学一线工作,积极投身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在学科教学中发挥领军作用,教学业绩突出。
(二)根据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目标要求,结合本校、实际,带头研究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积极参与各级教育科研课题的实施和实验。4年内至少有1篇教育教学论文在省级以上正式刊物或学术会议上发表,至少承担1项校级以上教科研课题。(三)积极承担本学校中青年教师的培养任务,经常性指导和培养中青年教师不少于2人,并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发挥示范作用。
(四)积极参与教育行政部门、师资培训机构及教研、电教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研讨、教师培训、对外交流等活动,承担教育教学示范、观摩和专题讲座、教师培训讲课等任务。第五章 待 遇
第十三条 进入本办法设定的校级三个平台是推荐区级骨干教师、区级以上先进的必备条件。晋升到各梯次职称平台的教师由学校按有关规定颁发荣誉证书。
第十四条 各梯次骨干教师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教师职务、优先确定岗位等级;在提拔使用、评优选先中优先考虑。优先推荐参加各种层次的研修、学习考察、学术研讨等活动。承担研究课题、教改实验和教学指导任务,学校适当计算工作量。
第十五条 各学校优先为骨干教师提供教研教改条件(如必要的经费、资料和使用仪器设备等),优先解决生活方面的困难。
第六章 管 理
第十六条 骨干教师按市、县、校分级动态管理,4年为一周期,实行荣誉证书制度。
第十七条 骨干教师晋升到上一梯次后,原梯次称号自行取消。
第十八条 骨干教师实行年度考核和期满考核制度。年度考核由所在学校结合本校年度考核进行,考核结果(登记表)报学校备案,学校按一定比例抽查复核。考核不合格者其骨干教师资格自行取消。期满考核学校分别成立考核组进行专项考核,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保留荣誉称号,其余自行取消。
第十九条 学校建立骨干教师档案信息库,收集、记载骨干教师的主要业绩及考核、奖惩和进入、退出等情况。第二十条 骨干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荣誉称号和相应待遇。
(一)在评选中弄虚作假,不符合条件的;
(二)调离我校或非组织原因脱离教学岗位的;
(三)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五)其它依照法律、法规应当取消其荣誉称号的。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从2018年10月起施行。以前评选的校级骨干教师按本办法重新审核确认。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学校负责解释,各学校参照制定相应办法。
山丹县南关学校 201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