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课堂管理办法(试行) 浙江工业...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课堂管理办法(试行)
(2007年6月讨论通过)
总则
1.尊重老师,勤学善问。
2.专心听讲,认真笔记。
3.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4.不接打电话,不收发信息。
5.按时保质完成并及时上交课内外作业。
细则
1.缺课超过该课程15%,取消该生参加该课程期末考试资格,重修该课程。
2.累计有效请假2次按缺课1次计。
3.迟到10分钟以上按旷课1节计。
4.累计迟到3次按旷课1节计。
5.缺作业(包括书面作业和实践作业)1次,按旷课1节计(作业不认真者,根据程度轻重按每次迟到1节或缺课1节计。)
6.平时成绩一般占该课程总成绩的15%,考勤结果为评定平时成绩的重要参考依据。原则上缺课1节扣1分,扣满15分,取消该生参加该课程期末考试资格,重修该课程。
7.有效请假是指符合学校规定程序的合法请假手续(不包括口头、短信、电话、他人转达等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