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猪养殖场管理工作会议讲话稿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生猪养殖公司运营管理”。
各位老板:
今天召开生猪养殖场业主会议,是在我市养猪业取得进一步突破、实现持续稳定发展的大好形势下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新经验、分析新形势、抓住新机遇、安排新任务,实现规模养殖场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加快我市生猪养殖产业化发展。温家宝总理指出“猪粮安天下”,一针见血地指出了猪肉对丰富群众“菜蓝子”、稳定物价、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重要作用。2008年以来,在各级领导大力支持、社会各界热情帮忙、畜牧兽医系统全体同仁和广大养殖业主共同努力下,我市生猪养殖各种政策措施得到进一步落实,生猪年出栏量在100万头以上,并且每年保持6%以上的增长速度。我们感到更加欣慰的是,近年来国家出台了各种扶持政策,激励生猪生产。一是普惠性的政策,包括能繁母猪补助、能繁母猪保险、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等政策;二是针对特定对象的政策,包括生猪良种补助、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规模养殖场标准化基础设施建设等政策;三是不直接落实到养殖户,但养殖户会间接收益的政策,包括生猪生产消费监测预警系统、中央地方储备肉、屠宰环节的病害猪无害化处置补助等政策,围绕这些政策,我局积极向上争取政策资金,而且能繁母猪补助、生猪良种补助、生猪调出大县奖励、生猪养殖场标准化建设等一些政策已经得到落实,为我市生猪产业化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1
今年全市生猪饲养量到达170万头,其中年出栏115万头;100头以上规模养殖户达700多户,年出栏50多万头,占全市年出栏量近50%;其中年出栏10万头以上的有温氏畜牧有限公司大洋猪场,年出栏1万头以上的有中联畜牧有限公司新龙养殖场、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南木凤岭养殖场等。当前,我市生猪产业已经从基地培养强大阶段,向基地、龙头共同发展的产业化阶段迈进,全市生猪产业发展前景更加广阔。
在生猪养殖业持续稳定发展的同时,也存在一些制约因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价格波动。生猪价格往往有周期性波动,甚至跌落到亏本的地步,一些中小型养殖场受眼前利益影响,价高时盲目扩大规模,价格下落时又大量淘汰母猪,造成更加严重的价格波动。
2、疫病复杂。近年来生猪疫病出现多种细菌病毒混合感染、出现高致病性菌毒株等,造成生猪大量发病死亡,给疫病防控带来重重困难,给养殖户造成重大损失。
除上述一些客观因素外,也存在养殖场本身的一些主观因素:
1、无证养殖,动物防疫条件不符合要求。目前我市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养猪场只有一百多个,大部分中小型养殖场没有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部分养殖场选址、布局、设施设备不符合防疫要求,甚至污染环境。
场址离人口密集区、主要公路过近,生活区与生产区没有明显分开,消毒设施设备不全,排污设施不全或与生产规模不符,管理制度不全或不按管理制度执行等,这些问题均给疫病发生留下隐患。
2、不履行动物疫病强制免疫义务,没有制定合理的免疫程序。一些猪场没有按照政府及管理部门的要求做好猪瘟、猪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强制免疫工作,特别是不进行猪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免疫,或不进行二次免疫,抗体合格率不符合要求,起不到有效保护作用。
3、不备案,没有建立完整的养殖档案。备案登记是管理部门掌握真实养殖动态的基本要求,我市还有部分养殖场没有到主管部门备案登记。部分养殖场不建立养殖档案或档案记录不完整,不能真实反映养殖情况。
4、生猪出栏不报检,引进种猪不申请审批。生猪出栏前检疫是防止染疫生猪进入流通环节、引起疫病传播的必要措施,跨省引起种猪经申请审批是防止引入疫病的重要手段,我市大部分养殖场都存在生猪出栏不报检,引进种猪不申请审批的问题。
5、不按规定处置病死动物。一些养殖场不执行病死动物“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买卖,不准转运,及时无害化处理”的“四不准一处理”规定,将病死动物销售给不法屠商,或乱丢乱扔病死动物,污染环境,污染水源,危害公
共卫生安全,传播动物疫病,是对自己、对社会不负责任的行为,是故意传播疫病的违法行为。
6、滥用药物。一些养殖场兽药采购没有记录,用药没有记录,违规使用地标兽药和人用药品,长期使用抗生素类药物保健,出现疫病时超量使用抗生素,引起猪群产生耐药性和猪产品兽药残留超标等。
养殖场存在的上述问题违法了《动物防疫法》、《畜牧法》、《兽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存在安全隐患,制约了养猪业发展,可能产生严重不良后果。一是引发疫病流行。几年来出现的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疫病多发生在中小型规模养殖场,特别是2007年发生的生猪“高热病”和今年6月份发生的大量丢弃病死猪事件,至今历历在目,谈猪色变,不堪回首,对养猪业造成了灾难性打击。二是危害食品安全。食品安全是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敏感问题,疫病流行、染疫或病死畜禽肉及肉制品、肉产品药物残留超标等均严重威协人民群众肉食安全,可能引起食品安全事故。
针对我市养猪业发展趋势和存在问题,下一步将重点抓好几方面工作:
1、按照新的《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和新的审核标准,对养殖场进行重新审核发证。新的《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已于2010年5月1日施行,原来已取得《动物防疫合格证》的养殖场合格证有效期至2011年4月30日止,明
年起依申请对养殖场按新审核标准进行审核,选址、布局、设施设备等符合条件的核发新证,不符合条件的提出整改意见。对动物防疫条件不符合要求又拒不进行整改、未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养殖场坚决予以取缔。
2、加强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与养殖场签订防疫安全责任状,督促指导养殖场按签订条款执行,实行责任追究。依法对养殖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检查防疫制度执行情况、免疫开展情况、养殖档案建立情况、检疫申报情况、用药情况、无害化处理情况等等,检查中发现违法行为的,坚决依法查处。
3、认真落实各种扶持政策。已经实施但未按进度完成的项目实施单位务必按照项目要求按质按量完成,确保通过项目验收。从明年起,扶持、奖励对象的认定实行打分制,制定评分标准,公开打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享受扶持、奖励的养殖场,并将评分标准、评分内容、评分结果向社会公示,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没有取得《动物防疫合格条件证》的、不按规定实施强制免疫且抗体合格率不达到70%以上的、不建立养殖档案的均实行一票否决,不列入扶持、奖励范围。
4、整合养猪资源,成立养猪协会,做大做强养猪产业。为了在养殖技术上、在管理上、在产供销上发挥优势,增强竞争力,需要整合优势资源,成立互助互惠组织。明年起,按照分区分片、志愿加入原则,成立多个养猪协会,加强养猪协会管理,充分发挥协会作用,做大做强养猪产业。
各位老板,希望大家认真总结经验,找出存在问题,吸取教训,发挥优势,再接再厉,走规范化、标准化道路,将我市养猪业推向新的辉煌。最后祝愿各位老板事业兴旺,万事如意,大展宏图!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