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阴县人民医院关于商业贿赂问题的自查总结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医院商业贿赂自查报告”。
山阴县人民医院关于治理商业贿赂问题的自查总结 山阴县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山治贿办【2010】1号文件精神,我院积极响应,深入开展。现就治理商业贿赂方面的工作做一自查总结如下:
1、加强领导、成立领导组:我院领导多年来十分重视此项工作,以于2006年6月就成立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组”(见附件),积极开展治理商业贿赂的有关工作。
2、关于药品采购程序:2001年11月12日卫生部、原国家计委等六部委下发了《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后,山阴县纪检委、卫生局牵头在我院进行药品招标采购工作,但涉及面较小。2004年9月23日卫生部、国家发改委等六部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明确提出: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以省或市(地)为组织单位,县(市)或单一医疗机构不得单独组织招标采购活动。因此我院欲仿照兄弟县医疗机构自己组织药品招标采购计划的行为也因县卫生局按上述文件拒批而作罢。
2006年12月以来,省卫生厅陆续开展了全省统一的网上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并要求全省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都必须按此要求进行药品采购工作。至目前为止,我院使用的药物凡是在全省统一招标范围内的都按此有关规定采购供应。以金额统计,约占全部用药的90%以上。尤其是从10年4月份实施基本药物招标采购工作以来,招标品种进一步增加,相应招标药品金额所占全部药品金额比重大于
95%。在价格方面,凡是招标药品都有全省统一定价。有些没有纳入招标的药品也有政府定价。中草药实行市场调节价。我院一直在不超招标网上定价和政府定价的基础上制定加价率不超过15%的零售价,并有部分药品低于招标零售价和政府定价。
3、加强监督检查:同时为了强化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我院又于2009年11月做出了“关于对收受药品回扣、红包、开单提成的处理规定”(见附件),具体细化了涉及此方面工作的处理办法。同时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随时接受关于商业贿赂方面的举报信息。至目前为止,没有发现商业贿赂问题的出现。
4、近两年药品使用概况:到目前为止,全院共使用西药、中成药品种660余种,其中招标药品624中,08—09年度共采购招标药品金额2006万元,折零售价2307万元。与国家制定的最高零售药价相比,降低零售价格1048万元,即两年来共给患者让利1048万元。
山阴县人民医院2010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