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机构消保工作总结(精选4篇)_银行消保服务工作总结

银行工作总结 时间:2021-08-22 07:11:52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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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消保股消保工作总结

消保股2016年消保工作总结

一、消费者维权

今年**县消费者协会、12315申诉举报中心在受理消费者投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在社会上引起了良好反响,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得到了各级领导的肯定和表扬。据统计,今年共受理各类投诉案件101起,调解101起,调解总案值41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万元,接受举报8起,咨询7起,全部依法处理。

二、法律宣传

1、加强培训,提高人员素质。今年初起,认真组织全员培训,认真学习贯彻《消法》、《条例》等法律法规,全年共组织了4期培训,培训人员240人次。

2、扩大宣传,打造品牌形象。**县消费者协会重视发挥舆论作用,做到电视有影,电台有声,报刊有文,街道有牌,重大节日有专门活动。今年315前夕,成功地和县电视台联合制作了“消费与民生”专题片,大力宣传维权成果,广泛打造品牌形象,努力使消协成为经营者、消费者与党和政府的桥梁和纽带,使消费者协会的形象更加深入人心。同时,我们通过“送法下乡”、“送法进校园”等活动进行广泛的宣传,使广大群众更多地了解法律知识,今年进行3次活动,受教育3000人次。

3、隆重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3月初,**县工商局、**县消协本着早准备、早策划、早安排的原则,按照省、市工商局、消协的布置开展活动,3月15日,**县工商局、县消费者协会联合县经贸委、农委、商委、技术监督局、司法局、药监局、烟草局、卫生局、供电、电信、移动、联通和本次获奖单位等二十多家行政部门和公用企业,在鼓楼广场设立活动主会场,邀请县五大班子领导亲临现场,开展了法律、法规宣传咨询活动,各公用企业公开向社会承诺,并设立投诉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和举报,及时处理所有的投诉案件。本次活动参加人员220人,出动车辆35台次,受理投诉7起,及时调处7起,接待咨询200多人次;发布过街宣传横幅25条、活动现场宣传条幅33条、大型演出车一部,升空气球4个;散发各类宣传材料20000余份。与此同时,县消协、工商、烟草、农业、药监等行政执法部门邀请县五大班子领导亲临焚烧现场,对一年来全县查处的假冒伪劣商品进行了统一销毁,销毁的假冒伪劣商品有:假酒152瓶,假农药120瓶,过期变质食品1015公斤,奶制品65箱,假烟125条,假冒商标标签2500张等,总价值贰拾多万元。

三、叫停餐饮服务企业有偿提供一次性消毒餐具工作

接到市工商局《转发省局关于叫停餐饮服务企业有偿提供一次性消毒餐具的通知》,**县工商局把省工商局的通告通过电视台滚动字幕进行宣传。**县现有餐饮经营户525户,农村偏远地区不使用一次性餐具,我们对**县乡镇所在地各公共场所、酒店、排挡张贴通告380份,做到使经营者、消费者人人皆知,为下一步规范、整治打下坚实的基础。本次整治共立案5起,依法处理5起。

四、汽车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为了更好的开展汽车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各工商所对汽车销售及汽配生产经营和汽车维修服务各类主体资格进行全面排查,规范经营范围,确保所有汽车销售及汽配生产经营和汽车维修服务各类主体证照齐全并悬挂上墙,共摸排汽车、汽车配件经营户116户。在全面摸底排查的基础上,对各类汽车交易市场、汽配城、汽车配件销售店和汽车维修服务较为集中的重点场所进行整治,对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和欺诈消费者等违法经营行为依法查处。现已立案11起,现已全部结案。

五、商品质量监测工作

按照市局要求和**县工商局流通领域重要商品监测计划,2016年,监测重要商品80组.六、家电下乡整治工作

**县现有家电下乡经营户193户,**县工商局通过工商所市场巡查、县局不定期检查等方式继续强化对家电下/ 4 乡产品的监管,从规范经营户台账入手,积极做好巡查、检查记录。今年,共检查家电下乡经营户320户次,出动车辆48车次,人员144人次,发现家电下乡违法案件5起,其中虚假宣传1起,已全部结案;进一步规范了家电下乡市场。

七、12315组织建设

按照滁州市工商局12315“五进”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县工商局已在“三进”的基础上,按照“五进”要求,完善12315联络站18户建站工作。

八、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情况

2016年,**县工商局集中执法人员,结合节日市场专项执法检查,积极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对全县的市场进行了彻底清理整顿,强化监管,积极查办假冒伪劣违法行为案件。我局采用局所联动、联合办案的机制,在“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及家电专项执法检查中,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204人次,检查各类经营主体326户,取缔无照经营户17户,立案329起,结案329起。

第2篇:工商局消保工作总结

工商局消保工作总结 我局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市局要求,认真履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不断加大对我县流通环节食品监管力度,在全局同志的共同努力下,我县食品安全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食品监管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食品监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食品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得到进一步加强。全县没有出现一起食品安全事故,较好的完成了食品监管工作任务,有力的维护了我县食品安全。

一、加强对食品流通环节的专项治理,认真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流通环节食品违法行为。近年来随着食品案件多次发生,我局本着打防结合的方针,多次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截至目前,今年我局先后开展了肉制品、乳制品、瘦肉精、“邻苯二甲酸脂类”食品添加剂、地沟油等专项治理活动,维护了食品市场秩序,净化了食品市场环境,保障了食品市场安全。

(一)深入开展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执法检查行动,严厉打击流通环节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今年,我们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深入开展严厉打击流通环节违法添加和滥用“瘦肉精”、“邻苯二甲酸脂类” 等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执法行动。在专项检查中,我们逐户落实,认真检查,不留死角,对重点食品、重点区域和重点食品经

第3篇:消保处工作总结

消保处工作总结

(2012年1月9日)

在过去的一年里,我们按照总局的要求和新一届局党委建设“四新”工商的思路,根据我市消费维权的实际情况,自加压力、挑战自我,继整治手机吃费后,又创造性的开展了一系列在社会上很有影响力,深受社会广泛赞誉的维权行动,极大的提振了工商部门的权威,改善了整个工商系统的社会形象。

我们既抓住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时间长、涉及消费者面积广、消费者维权难度大甚至根本无法维权、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如锦湖轮胎维权、美容行业强制消费等,也主动整治消费者零投诉,已经形成行业潜规则,不解决已经严重影响政府公信力的领域或者行业,适时开展专项维权战役,如餐饮行业消毒餐具收费、商场返券促销、储值促销中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并摸索出一套“工商牵头、媒体助推、社会参与”的消费维权经验,取得了卓著的成绩。

回顾2011年消保维权工作,可以概括为四大战役、十个专项整治行动、二十七个案件、709 批次商品检测、三万六千个投诉。

一、四大维权战役

1、叫停消毒餐具费。“3.15”前夕,针对长期以来,消费零投诉、全市范围内广泛存在的餐饮业收取消毒餐具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开展了叫停餐具费的维权行动。通过媒体广泛宣传,在全社会进行大讨论,顶住几乎来自消毒餐具生产全行业反复上访的压力,终于叫停了餐具收费。找回了政府的公信力,用实际行动在“3.15”前夕,进行了一次消费教育。中央电视台在新闻联播节目报道一次,在新闻频道新闻直播间节目报道两次,人民日报做了长篇报道,新华社多次报道。中华工商时报、中国消费者报、所有主流网站、各地方政府门户网站,都连续报道。省市电视台、广播电台、各报刊都做了连续报道。总局网站也做了报道。

2、进行“锦湖”轮胎维权。“3.15”晚会揭露“锦湖”轮胎事件后,立即联合新华社、中华工商时报、中国消费报、东北网、省市各主流媒体开展了一场轰轰烈烈的轮胎维权战役。在锦湖轮胎维权实践中,摸索总结了“在第一时间保持信息公开,保证消费者的知情权,搭建沟通平台,化解危机,缓和矛盾,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将消费者可能遭受的损害控制在最小程度,举一反

三、寻求根本解决问题的途径”等一系列应对突发涉众消费维权事件的经验。通过举行12315申诉现场,约谈“锦湖”哈尔滨总代理,连续发布禁售行政建议,连续公布问题轮胎批次和连续披露消费者申投诉案例,历时半个月,终于让“锦湖”方面做出积极反应。锦湖高层代表多次来到我局,对我局的整治行动表示理解和支持,共为我市消费者更换近5000条轮胎。依据轮胎经销企业经营规范,提出并实施“三年半花”的轮胎“三包”规定。加强轮胎经销行业的规范管理,指导基层建立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轮胎维权工作被重庆晚报、新民晚报、解放日报等全国许多地方媒体转载、许多地方电视台转播。中华工商时报在报道中总结出了“政府牵头、媒体助推、社会参与”的哈尔滨维权模式。受到广大消费者的一致好评。

3、开展了整治强制美容消费的战役。针对长期以来美容行业存在的强制消费、虚假宣传等违法问题,开展了一场轰轰烈烈的整治战役。克服消费者不敢站出来维权、不愿站出来维权,连续两次对美容院进行检查都不得不报警110才安全撤出的层层困难,通过举行12315申诉现场会、曝光典型案例、公布立案查处信息、公开向社会征集违法证据、约谈涉嫌违法企业、召开业内人士座谈会等一系列有效措施,完成了美容行业强制消费的整治,违法企业公开向社会道歉,承诺无条件退款,主动整改。共为消费者退款850万,取缔无照经营美容院4家,立案查处一批涉嫌违法的美容机构。出台了加强美容行业监督管理,规范美容行业经营行为的文件,解决了长期以来美容行业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问题。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做了专题报道,中央省电视台新闻频道新闻直播间报道一次,人民网写了纪实通讯,新华社连续发了5篇通稿。中华工商时报、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法制报等全国媒体做了详细报道。省市电视台、电台、报纸开辟专栏、专题连续报道。全国各地方电视台、报刊都做了转载。在全国范围内引起轰动效应。再一次提升了整个工商部门的社会形象。

4、开展了“叫停商场返券促销、储值促销行动”。针对大型商场返券促销、储值促销中、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涉嫌强制消费、捆绑销售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维权战役。通过舆论宣传、社会动员,召开相关企业座谈会等一系列措施,顺利完成叫停工作。目前,全市范围内的大型商场已经实行“明折明扣”,“叫停”的成果已经显现,社会各界反响很好。新华社为此发了专电,新华社每日快讯做了报道,许多地方媒体都做了报道。省市所有媒体一直连续报道。省市电视台分别作了专题报道。使我们的形象和社会地位得到了再一次的提升,无论走到哪里,都能听见社会各界的赞誉,一些市民直接来电称赞我们的几场战役。

四大维权战役,也是行政成本低、行政效果好、行政效能高的典型案例。每次维权战役,都投入很少的力量,主要与媒体紧密合作,通过媒体向社会讲明要做什么,为什么要做,如何做,什么时间开始做,并调动社会各界人士、各阶层广泛参与,整治的过程就是宣传法律法规、讲道理和揭露违法行为及其危害的过程,当把法律法规宣传透彻了,把道理讲清楚了,把违法行为及其危害充分披露并引起社会共鸣后,当我们的观点被全社会理解、接纳,并自觉按照我们提出的规范自觉调整经营行为时,整治工作就基本结束了。

二、查处27案件,收缴罚没款159万元。其中罚款10万以上的案件6起,5万以上的案件8起。

三、十个专项整治。根据新闻媒体曝光、消费者申诉举报热点、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信息和上级部署,先后开展了“家电下乡”市场、纸巾纸产品、电动自行车、建材、珠宝首饰、特殊劳动防护用品、爆米花桶、口岸进口商品、“海洋宝宝”问题玩具等十项执法检查,查扣劣质安全网110包,1100余片,劣质安全帽33箱,含有荧光剂的不合格爆米花桶11950只,“海洋宝宝”问题玩具100余袋。集中开展了汽车类消费维权行动,依托哈尔滨市工商联汽车商会成立了 “哈尔滨市12315汽车行业维权中心”,已成功处理了70起汽车消费投诉,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00余万元。开展了银行业代理保险业务专项维权,解决了3起历史积案,自此,关于银行业代理保险的投诉已降至零投诉。为玉泉白酒、泸州老窖、郎酒、金门高粱酒、“中华”铅笔、恒昊玻璃、哥伦比亚服装、松桥石棉瓦等企业进行了打假维权,查扣假冒白酒503箱,假冒“中华”铅笔1105支,假冒“松桥”牌石棉瓦1537张,强化了对特殊商品质量的监管力度,保护了名优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组织开展了对我市流通领域节能灯、水嘴、童鞋、服装、纸巾纸、纸包装、办公家具、家用电器、电线电缆等商品进行了质量监测,抽检样品709个批次,并向社会通报了监测结果,并对销售不合产品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有效地强化了对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监管,促进了产品质量水平的提高。

五、处理投诉3.6 万件,12315指挥中心共受理消费者咨询、申诉、举36000件,在受理消费者申投诉中,注重现场答复、现场解决问题并坚持事后回访,为消费者挽回直接损失600余万元。

2012年重点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开展一次回头看活动,巩固整治成果。对2010年以来开展的各专项整治行动以及近年来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检测中不合格商品下架情况进行一次集中检查,通过新闻媒体在全社会对整治成果进行检验。重点看手机吃费现象是否杜绝,轮胎三包是否落实,餐具收费是否停止,强制美容是否存在,返券促销是否继续,不合格商品是否下架,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坚决严肃查处。进一步规范企业行为,倡导诚信经营,促进行业自律。

二是要加快12315行政执法体系“四个平台”建设。着力完善12315工作机制,扩大网络覆盖面,把“一会两站”和12315网络向社区、农村、商场、超市、市场、企业、景区延伸,方便消费者就近咨询申诉,努力推动城乡消费维权服务均等化。加强受理信息的数据分析和利用,提升监管执法的针对性、超前性和维权服务的有效性。

三是全面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根据消费者申诉举报热点难点,突出重点商品,强化商品质量监管,建立大要案件督办协调机制,集中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加快探索建立流通领域商品质量信息化网络监管体系和电子化管理系统,努力提升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现代化水平。

四是加大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力度。针对服务领域消费纠纷的特点,严厉打击虚假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违法行为,规范服务合同格式条款,开展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专项行动。针对供水、供电、供暖、供气、通信服务、网络商品交易及服务、金融服务、中介服务、房地产交易、装饰装修、物业管理、汽车销售及维修、旅游、运输、餐饮、美容美发、健身以及大型商场和超市等消费者反映问题比较集中的行业中的合同格式条款,整治经营者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的责任、排除消费者的权利三类违法行为。突出对“家电下乡”商品维修服务行为的规范,确保“家电下乡”优惠政策的顺利实施。五是深入开展消费教育和引导工作。围绕新型消费领域和消费者诉求热点,不断创新消费教育的形式和内容,通过与各报刊开辟专栏、与电视台开设专题和各项工作的连续跟踪报道,深入进行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

第4篇:上半年消保工作总结

2016年上半年消保工作总结

2016年上半年,我股对消保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的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为本,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推进我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做了卓有成效的工作。

一、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有声有色。

“3.15”期间,我分局要求各所积极广泛发动凤祥林酒店、十同里超市等7家酒店、宾馆、商场,广告发布企业等相关服务行业,利用店内店外LED荧屏统一于3月15日消费者权益日当天集中宣传新《消法》等相关消费维权法律、法规知识,不断创新宣传《消法》知识新方式。

“315”期间,我分局派出经检大队2人,执法股1人,共3人,着工商制服,参加青年广场主会场现场活动。分局另外安排20人,着便服参加青年广场主会场活动。安排5名个体户3月15日早上9:20到市局12315指挥中心现场观摩。安排个体户(群众)25人,参加广场主会场活动。分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及基层工商所要求安排人员值班备勤,以保证及时接收并快速处理各类投诉举报。一是分局方案要求12315中心于3月14日、3月15日要保持人工值班,基层工商所要组织执法力量随时待命。二是做好中央电视台联合举办的“3.15”晚会现场12315热线转办的消费者投诉举报案件处理工作。我分局要求各值班人员要按要求坚守岗位,及时依法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遇到重特大消费纠纷案件要及时汇报处理结果。

二、开展农村市场整治,及时调查其他涉嫌不合格的假冒伪劣商品。我分局经检大队根据群众举报,对志PN村手机举报的腻子粉厂生产假冒其它品牌的腻子粉进行实地调查。经检查没有发现有举报人所提及的假冒品牌的腻子粉,经营者向工商执法人员提供了明星得利建材涂料厂和万图宝涂料厂提供的生产授权书。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严格按照市局消保科工作安排,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继续深入开展商品质量检测活动。积极调解消费纠纷,切实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开展好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工作,抓好日常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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