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招投标数据总结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招投标情况总结报告”。
1、自行招标的,应当在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的5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2、建设行政监督部门自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没有提出异议,招标人可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
3、自资格预审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4、自招标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5、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
6、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超出投标有效期30天。
7、评标和定标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完成。
8、招标人一般应当在评标委员会提出书面评标报告15日内确定中标人,但最迟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确定。
9、招标人应当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10、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11、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