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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年度工作报告篇一
临近春节,天津市水务部门针对春节期间市民用水量大、冬季供水设施易受损坏等问题,积极采取七项措施,全力保障天津市春节期间城市供水安全。
一是开展供水工程安全隐患排查。加强对泵站、水闸及变配电设备的检查与维护,确保设施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防护措施。
二是加强输水运行管理。根据春节期间城市用水量变化,及时对输水流量进行调度调整,确保城市供水水量充足。
三是认真开展引滦输水沿线检查巡视。严格落实水政、公安和工程管理人员“三位一体”执法巡查机制,密切关注周边水环境污染,工程设施安全以及输水渠道冰情变化,严防各类安全输水责任事故的`发生。
四是加强计量设备管理。及时完成宜兴埠段暗渠出口流量计安装工作,做好启用暗渠向城市供水的准备。定期校准水位计、闸位计、流量计等输水计量设备,确保计量设施设备正常稳定运行。
六是抓好防寒防冻措施落实。及时开展闸井、表井及自来水管道等易受损设施的检修维护,保证设施完好,减少冻闸、冻表和爆管等情况的发生。
目前,天津市各级水务部门正加紧做好各项措施的落实工作,确保在春节期间为天津市人民提供良好的供水服务。
国企年度工作报告篇二
1 职责
本岗位工作在动力车间主任的直接领导下,主要负责全园区的供
水安全、经济、合理运行。
1.1
责任
负责全站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在动力车间主任直接领导下 1.1.1
科学的组织劳动生产,合理安排分工,负责全站供水设备的检修、维 护及安全正常供水等工作。
1.1.2
负责全站所管辖设备的管理工作。负责安全文、明生产工作。
负责全站生产任务的完成,全面完成本站各类设备、供水线 1.1.3
1.1.4
路的检修和改进等工作。1.1.5
负责站中劳力的合理安排,搞好人之间,组之间的协调工作。
负责提高本站人员管理水平,加强现代化管理工作。
负责组织、督促全站的科技进步,技术革新,合理化建议和 1.1.6
1.1.7
节能工作。1.1.8
1.1.10
1.1.11
负责组织安排检修工艺规程,技术标准,技术措施,安全措
施的修改和编制工作。1.1.13
帐,技术记录的审核工作。
2 权限
2.1
有权组织指挥班组中的生产和管理活动。
有权根据工作需要组织设备分工,站内人员调整,做到合理分 2.2
工和组织。
2.3
有权根据公司和检修部的规章制度,制定本站有关的实施细则
和执行办法。2.4
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及一切违章行为。
有权根据公司内部经济责任制的规定,对本站的奖金进行合理 2.5
分配。
2.6
有权推荐班组中优秀职工学习深造晋级、提拔和重大奖励意见。
有权维护本站职工的合法权益。
有权调动本站人员参加上级领导安排的临时性工作。2.7
2.8
供水站技术员岗位职责
1 职责
供水站技术员在供水站站长的带领下,负责本站安全运行,技 术管理工作。
1.1
责任
1.1.1 根据动力车间主任及站长下达的工作计划,负责制定本专业
实施计划,督促、指导运行班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1.1.2
1.1.4
技术措施的监护、指导、协调工作。
1.1.5
负责本专业科技进步与节能工作。
负责本专业与各有关部门技术业务的协调联系工作。
负责收集整理分析各供水管线及设备运行资料和相关的技 1.1.6
1.1.7
术验收报告。1.1.8
负责运行设备规程的修订、汇编及整理。
1.1.9
负责供水设备异常处理及保证安全供水,对运行人员进行技
术传受和指导。2 权限
2.1
有权根据公司下达的各项工作计划,向本站运行班组下达工作
级命令组织本站运行人员完成运行操作及事故处理。
2.3 有权安排运行人员的岗位培训,制订培训计划,进行技术业务
素质考试、考核。
2.4 有权对本站运行班组安全工作、生产技术措施、运行人员岗位
调整、任职资格提出意见和建议。
2.5 有权组织本专业人员进行事故调查分析,教育运行人员接受教训,提出防范措施。
2.6 有权组织人员检修,抓紧处理设备缺陷,对供水管线安装及设
备大、小修后的验收、移交权;对修后设备达不到要求的,有权拒绝验收。
供水站运行组长岗位职责
职责
涉及供水运行方式的改变、设备的停送水工作,必须与站长联
系并服从站长的调度命令。
1 对外协作责任
1.1
对外检修的工作负有协助和指导的责任。
对外来单位的学习、实习人员负有指导和领导的责任。1.2
2 权利 2.1
有权处理安全运行中的技术问题。
有权对本站运行人员向处长和站长提出奖惩意见。
有权制止违章操作和拒绝违章作业,对严重违章违纪人员有权 2.2
2.3
停止其工作。
供水站电气值班员岗位职责
职责
值班员在站长及技术员的领导下,完成本班安全、经济、合理运
行运行工作。
气设备、系统的正常监视、调整、维护和倒闸操作,并协助班长进行
安全方面的检查、监督和实施工作。
和事故处理的正确性负责。
1.3 值班员还应在技术员不在时,代替技术员接受调度命令,将所
记录的命令及时向技术员汇报,并与各用电单位的值班员进行相关的联系。
验。
2.2 2.3 有权制止不经许可进入电气设备高、低压室的一切人员。
有权拒绝上级发布的直接威胁人身、设备安全命令,有权拒绝
和制止违章作业,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改进意见。
2.4 2.5 2.6 2.7 发现无票作业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劝其退出作业现场。有权制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接近设备。
发现设备缺陷后,有权要求检修人员进行处理。有权对班组的管理提出建议和意见。
供水站水泵值班员岗位职责
1、负责全园区供水正常。
2、发现设备缺陷后,有权要求检修人员进行处理。
3、在值班时间内严格执行“安全作业规程”和“运行规程”中的要
求,进行日常操作和事故。
4、有权制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接近设备。
国企年度工作报告篇三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供不企业的资质管理,保障城市供水的安全、正常,促进城市供水事业发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在城市中从事城市供水生产和经营活动的城市供水企业,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城市供水企业系指专门从事向社会供水的企业和其他向社会供水的企业。
第四条 本规定所称城市供水企业资质,系指供水企业的设施水平、供水的水质、管网水压、企业人员素质和经营管理水平等。
第五条 下列城市供水企业应当按照本规定进行资质审查:
(一)全民所有制城市供水企业;
(二)集体所有制城市供水企业;
(四)私营城市供水企业;
(五)需要办理资质审查的其他城市供水企业。
第六条 国务院建设行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城市供水企业的内城市供水企业资这理工作。
第七条 城市供水企业资质按日综合供水能力实行分级审批。
日综合供水能力在所不惜100万立方米以上(含100万立方米)企业的资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预审并提出意见,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并发证;也可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由建设部核准并发证。 日综合供水能力不足球100万立方米企业的资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并发证;也可以根据企业规模大小,委托企业所在地城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对并发证,报建设部备案。
第八条 城市供水企业资质审查按《城市供水企业资质标准》进行。《城市供水企业资质标准》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订。
第九条 申请资质审查的城市供水企业必须提交下列文件:
(一)城市供水企业资质申请报表;
(二)企业法人代表和经济、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件;
(三)其他有关文件、证明。
第十条 新建城市供水企业的资质审查分初审和正式审查两个阶段。经初审合格的企业,由资质审批部门发给《城市供水企业资质证书》。审查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顿,整顿后经审查仍不合格的,报请城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停止供水。
。 第十二条 《城市供水企业资质证书》和《城市供水试运行证书》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定。《城市供水资质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城市供水企业应做好供水设施的日常维修养护工作,确保供水的水质、水压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睡标准的要求。城市供水企业要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第十五条 城市供水企业遗失《城市供水企业资质证书》或《城市供水企业资质证书》的,必须在报刊上公开声明作废后,方可申请补领。
第十六条 城市供水企业发生分立、合并,应当在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三个月内,向原资质审批部门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原《城市供水企业试运行证书》或《城市供水企业资质证书》作废。分立合并后的供水企业应当重新申请资质审查。
第十七条 城市供水企业变更法人代表和经济技术负责人时,应当在更后三十日内,向原资质审批部门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八条 城市供水企业取得《城市供水企业资质证书》后,应当在每年三月底以前将企业上一年生产和经营情况书面报告资质审批部门。供水企业资质每五年一次,城市供水企业应当在规定复审年份的三月底之前向资质审批部门申请复审。经复审合格者,换发资质证书;经复审不合格者,注销资质证书,并责令限期整顿后重新申请资质审查。
(一)不按本规定申请办理资质审查的';
(二)申请资质隐瞒情况、弄虚作假的;
(三)不按本规定申请办理资质注销或变更登记的。
第二十条 新建企业未取得《城市供水企业试运行证书》向社会供水的,由企业所在地城市行政主管部门处以五万以下罚款,并责令停业。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颁发前已取得营业执照的供水企业,经资质审查不合格的,资质审批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整顿,限期整顿后资质审查仍不合格的,予以通报,并可处以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对行政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的下一级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或者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三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城市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四条 未设镇建制的城市型居民区和集镇供水企业的资质管理,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一 供水企业卫生制度
4、交接-班时,必须由交-班人打扫好厂区卫生,否则,接-班人不得接-班。
二 饮水卫生制度
6、管水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每二年一次二级水的化验换证工作(饮用水卫生许可证)。夏季坚持投药、消毒制度,严格控制出厂水水质。
三 供水管理制度
6、供水企业定期抄表,计量收费。
7、禁止用自来水灌溉农田、浇灌农作物等。
8、有自备水源的单位,严禁与供水企业供水管道连通,以保饮水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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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年度工作报告篇四
创建目的。
工作原则。
制作依据。
山阳区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预案的制定主要基于《xxx水法》、《xxx水污染防治法》、《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意见》等法律、行业规章、文件等。
适用范围。
山阳区农村饮用水安全应急预案用于指导全区农村饮用水安全工作,适用于本区农业相关两个事务所,21个行政村内万农村人口。
自然地理状况。
山阳区位于焦作市区东部,西与解放区相邻,东与马村区相邻,全区平方公里,区内以山门河、瓮河、群英河为主要排水河。
山阳区属暖带大陆季风型气候,四季分明,干旱频繁,雨热同季,全年平均气温摄氏度,多年平均降雨量600mm以上,雨量集中在7、8、93个月,约占70%。
指挥系统。
为了加大农村饮用水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科学指挥力度,我区成立了农村饮用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政府区长任组长,常务副区长、主管农业副区长任副区长,区发展改革委员会、水利局、财政局、监察局、卫生局、山阳公安局、环境保护局、山阳国土资源分局和相关事务所成员,领导小组设立了事务所,事务所设立在区水利局。
的责任。
区农村饮用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对农村饮用水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思想认识到位,决定指挥到位,资金投入到位,及时组织不同等级警报响应的工作会员、工作配置,指挥部门联动,协调指导和宣传。
区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农村饮水安全的日常工作。
区发展改革委员会与有关部门合作编制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计划,制定计划发行、建设监督工作和应急经费计划。
区财政局对该区饮水安全办公室进行正常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和各种警报所需经费的及时安排、拨号和管理。
区卫生局负责农村饮用水安全水质定期监测和各种预案临时水质监测工作及其监测资料整理分析报告。
区环境保护局负责水环境监测和各种警报状况下的水环境保护工作。
山阳公安局负责农村饮用水安全突发事件区域内的治安管理。
山阳国土资源分局负责正常和各种警告状况下饮用水工程建设用地的审查、批准。
各事务所负责上级警报等级和应对措施的贯彻,组织饮用水工程建设的施工安排。
预防。
信息监测和采集。
国企年度工作报告篇五
1、一般水质事件
由于大量降雨,源水含有大量泥沙和悬浮物质,造成原水浑浊度增高时。可通过合理调整净水剂投放量的方法来达到满意的效果。高藻期原水藻类含量高时处理难度大,沉淀后水和出厂水难以达标时,水厂应立即在原水中投加氯,并适当提高加氯量,提高预氯化效果。
源水水质出现异常,污染物质超过有关标准,但经过水厂正常处理,水厂源水水质可以达标时,水厂化验室要实行24小时值班,加强水质检测的频率。
2、较大水质事件
当发生不明原因的水质恶化,污染物严重超标及水源性疾病爆发时,接到报告或发现源水水质问题的第一负责人,应立即向公司总经理报告,同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中心化验室要加强对水源水质的监测,增加检测频率和检测项目,并协同有关部门尽快查明原因。同时水厂要提高氯投加量,增加杀毒效果。采取必要的特殊处理措施,确保出厂水的水质达标,如果水质不达标,确需停止供水的,应当报经供水主管部门批准,并通知用水单位和个人用户,直到水质达标后恢复供水。
3、重大水质事件
源水水质发生突发性化学污染事故时,接到报告的第一负责人,应立即向公司总经理报告。同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中心化验室要协同有关部门迅速了解清楚污染物的种类、包装、数量及出事地点等有关情况。加强对出厂水水质的检测,对水源水质的监测应沿着源水上游在接近被污染的断面采集水样检测或在取水口上游断面采水检测,同时可采取生物监测措施,若生物监测出现异常情况,化学检测超标时,应立即停止供水,并通过媒体告知市民停止用水,直至水质达标后恢复供水。
4、应急响应
进入应急状态时,各部门要立即到位,并采取一切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发生一般水质事件,水厂化验室要向水厂厂长和中心化验室报告,由水厂厂长现场指挥,保证正常供水。发生较大水质事件,立即报告公司总经理,听从总经理指挥,水厂和化验室全力以赴,并会同有关部门尽快查明原因,研究对策,采取措施,并将事故的发生和处理情况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发生重大水质事件,水厂厂长接报告后立即到达现场,了解情况,迅速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启动更高级别的应急预案,在上级领导的指挥下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应将水体受污染情况向有关部门通报。
1、一般突发故障停水
a、供电线路故障:引起突发临时停水,能在短时间内恢复供电的。
b、电气控制或机泵设备故障:引起突发短时停水,能在短时恢复的。
c 、加氯加药系统故障:可能导致出厂水水质超过3neu,能在短时内修复的。
2、信息通知
运行人员发现故障后,根据操作规程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报告运行班长,运行班长及时判断故障种类,迅速报告水厂厂长并通知机电维修人员。
3、抢修措施
机电维修人员到达现场后,查明故障原因及时处理,工作完成后,撤离安全防护设施,恢复供水。恢复供水后将维修信息反馈至水厂厂长。
抢修责任人:技术部经理
4、严重突发故障停水
a 、供电线路故障:引起突发停水,能在12小时内修复的。
b、电气控制或机泵设备故障:引起突发停水,能在12小时内修复的。
5、信息通知
故障发生后,运行人员根据操作规程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报告水厂厂长。厂长接到报告后立即到达现场,判断事故等级,发生故障的情况及时报告公司总经理。
6、抢修措施
水厂厂长现场组织指挥,协调生产技术人员分析故障原因,制定抢修方案,组织抢修,抢修工作完成后,撤消安全防护设施,恢复供水。恢复供水后将维修信息反馈至公司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