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检查总结(精选7篇)_建筑工地安全检查总结

安全生产总结 时间:2021-04-15 11:00:20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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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建筑工地安全检查总结

建筑工地安全检查总结 为消除各种事故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鹤建建58号、62号等文件关于安全生产方面的要求,结合我区在建工地建设情况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共检查了37个建筑施工工地,单体工程57项,下发整改通知单34份,下发停工通知单1份。此次检查重点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完善消防措施;重点检查房屋建筑,关注防火、防汛、防爆炸、防坍塌、防坠落等措施落实;突出建设消防、建筑施工等重点领域,突出反复发生、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重点问题开展检查。

二、检查内容

1、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检查以下10个方面内容: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②项目部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③施工现场临时消防水源、器材、临时消防车道、临时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设置是否满足消防要求;④施工现场是否使用不合格的彩钢板房违规住人;⑤施工用电特别是生活区电气线路敷设及使用管理情况;⑥施工现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情况;⑦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和落实情况;⑧施工大型机械;⑨外脚手架、高大承重支模架的基础及整体稳定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情况;⑩深基坑、施工用电、“三宝四口”临边等;确保检查不留死角,不留漏洞。

2、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检查施工现场脚手架装拆、高大承重支模架组织专家论证、模板搭设,“三宝四口、五临边”高处作业等部位的安全防护、塔吊、物料提升机、深基坑等管理情况;施工作业人员安全防护、劳动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对施工现场的起重机械设备、塔吊检测备案,方案制定和落实及使用情况。

3、对施工现场总监、监理员在管理过程中重进度、轻安全,对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学习不够,监理安全职责履行不到位的工地的监督检查;对现场安全监理业务水平不高,工作责任心不强,安全监理人员配置不齐全工地的监督检查;对监理甲方现场监理人员对已发现的安全问题未能严格监促整改,跟踪和复查措施不到位不完善的工地督促整改。

三、通过本次大检查活动地开展,对全区在建工程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在工地上下取到了良好的效果,提高了责任三方的安全意识,完善了现场消防措施,使我区各在建工地在安全生产、安全管理等方面有了新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了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的履职责任心,为今后更好地开展安全管理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第2篇: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综合大检查总结

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综合大检查总结

根据《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和《关于印发锦州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执法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古塔区安监局执法大队工作人员联合城建局和城改局相关人员从10月8日开始,对辖区范围内建筑施工企业进行了检查。现将本次工作总结如下。

本次检查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和抽查施工现场等方式,重点对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深基坑、高处作业吊篮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执行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情况;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安全防护、“脏乱”整治及安全文明工地创建等工作进行了逐项检查。

本次检查共检查5个在建项目,12个单体工程。涉及5个建设单位、4个监理公司、12个施工企业。检查中共发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检查记录表12份,本次检查共检查出各类问题62项。其中,涉及安全管理方面有45项;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方面有10项,安全资料管理有5项;监理履行安全职责方面有2项。

(一)安全管理方面的问题

1.施工单位对工程项目管理不到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未有效落实;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力度欠缺。

2.专职安全员配备不足,存在安全员或项目经理不到

位现象;很多工程项目未配置设备管理人员。

3.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过期、无证上岗。

4.现场施工人员存在未正确佩戴安全防护用具等违章行为。

(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面

1.施工企业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施工用电、承重支模架、安全防护、吊篮高处作业等检查验收不到位;对项目部的专项施工技术方案审批流于形式,个别存在未履行方案审批擅自施工的现象。

2.部分工程的脚手架搭设不规范,脚手架与建筑物之间拉结点不足,防护不严密。

3.部分工程的预留洞口、电梯井口、临边防护、安全通道口防护设施不到位、不规范;钢筋加工场地防护不到位,防护棚搭设不符合规范要求。

4.部分工程施工用电不符合规范要求:电器配置、三级配电保护、线路敷设、用电标识等不符合要求。

5.部分施工现场排水系统不到位;主要通道不硬化;各类建筑材料堆放未采取分类、分规格堆放,堆放高度超标准要求;垃圾未集中分类堆放,不及时清理;现场道路、所存土方未采取有效防扬尘措施。

6.施工现场临时设施搭设不规范,缺少吸烟处饮水处、班前活动场所、技能操作要领展板、车辆冲洗设施等标准化

设施现象较多;个别办公室、仓库等在塔吊旋转半径范围内未采取防护措施。

(三)安全资料方面

1.部分工程安全资料缺项较多;安全资料相关人员履行签字不齐全。

2.安全资料不真实,部分工程安全资料与现场安全生产状况严重不符。

(四)监理方面

1、一些监理单位职责不到位。施工现场总监、监理员在管理过程中重质量、轻安全,对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学习不够,监理安全职责履行不到位。

2、现场安全监理业务水平不高,工作责任心不强,安全监理人员配置不齐全。

3、一些监理企业现场监理人员对已发现的安全问题没能严格监促整改,跟踪和复查措施不到位不完善。

本次安全综合大检查整体来看,通过各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和管理,古塔区辖区内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情况同比去年有了较大的进步和发展,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状况有了很大的改善,尤其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方面成效明显,但是建筑施工现场仍存在不少安全事故隐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仍有薄弱环节,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执法检查组要求各参建单位要高度重视,作到早部署、早安排、早落实,单

位负责人要认真组织、精心部署,作好各项防范措施,并按时消除安全隐患。检查组还要求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要增强安全生产管理意识,积极履行本单位安全生产职责,切实加强现场管理,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为古塔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平稳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本次检查采取听取区域公司汇报,抽查在建工程项目、查验安全资料、现场反馈意见的方式进行,共检查12个区域公司、19个在建工程,累计检查建筑面积180万平方米,下发整改通知单19份,共发现各类事故隐患266条。从检查情况总体上看,各区域公司安全责任制基本落实到位,安全文明管理目标明确,安全保障体系有效运行。上半年公司安全生产形势较平稳,未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1、领导重视、责任落实。由于年初徐总报告中再三强调要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以及总公司与区域公司安全目标管理责任状的签订等一系列措施,各区域公司经理安全意识较往年有所增强,深感安全责任重大,配齐了安全管理人员,健全了安全管理网络,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从而使安全生产工作在组织上得到了保证。

2、目标明确、重点突出。各区域公司根据年初公司下达目标,制定了详细的区域公司安全文明管理目标并分解到各项目部。各区域公司能够加强对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管理,增加了检查的力度。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方案

编制、审批、实施及人员培训、持证上岗等作为检查重点,从而有效控制了重大事故的发生。

3、亮点纷呈、管理有序。通过检查发现,各区域公司在安全管理上各有特点,有创新、有特色。如:无锡公司管理规范到位,资料齐全,一直聘请机械专业人员参加区域公司每月定期安全检查;南京

公司创优目标明确,今年来已获得两项省文明工地,一项国家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已通过了现场验收;上海公司坚持每月召开安全生产例会,管理扎实,汇京国际广场获上海市安全文明示范工地;济南公司坚持每月规范开展安全文明检查工作,开具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附有事故隐患图片;北京公司对每次检查情况均进行总结通报,及时采取纠正措施,预防再次出现类似的事故隐患;太原公司对事故隐患整改非常重视,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力或不及时的项目部,太原公司经理通过约谈项目负责人方式进行督促隐患整改,从而加大了整改力度。

1、高处作业方面(洞口、临边防护)

安全网张设不及时、跟不上主体施工进度;架子工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框架结构楼层临边防护不及时、防护不严密(不张安全网);安全通道口长度达不到规范要求;楼梯防护随意拆除;脚手架内立杆与主体结构间未按规定作隔离防护;电梯井口防护门未达到定型化、工具式;室内预留洞口防

护不及时、不牢靠、不刷色标;悬挑式物料平台制作安装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未在平台外侧设置荷载限制标牌、斜拉钢丝绳绳头固接时绳卡方向不正确且绳卡数量及间距不符合规范;电梯井内脚手架大多没有“连墙”(与墙抵紧)措施,未对应悬挑式脚手架分段悬挑搭设,且无施工方案、无计算书。

2、大型施工机械方面(塔吊、施工升降机)

塔式起重机:塔机由施工队借用当地起重设备安装单位资违规自

行安装;塔吊随机说明书、图纸等技术档案不齐全或租用的塔吊未在现场留有塔机安装使用说明书;塔吊基础地基地耐力不满足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时,没有经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图纸和地基处理技术方案;塔吊与周围建筑物、输电线路、相邻塔吊的安全距离不够;塔吊限位保险装置不齐全、不可靠,甚至将力矩限位信号线拆除;塔吊安装平面位置不合理造成附墙无法按说明书要求设置;塔吊不能360度自由旋转;塔吊附着装置非原厂家制作;高强螺栓使用次数超过规范规定的使用次数;塔吊金属结构变形、锈蚀严重、焊缝开裂、漏焊;结构件高强螺栓松动、违规电焊;销轴连接部位用钢筋代开口销、开口销规格小、或电焊固结处理;驾驶室与回转节销轴连接处漏放销轴;钢丝绳吊索端头固接做法不规范;自制吊物笼无方案无计算书、用螺丝钢焊接;塔吊维修

保养工作职责不明,检查保养不及时、不规范;塔吊高强度超期使用(公司规定使用期超过八年的不准使用);部分司机室内未安装空调;司索信号工违章指挥和塔吊司机违章操作现象较多。

施工升降机:防坠落保护器安装后未按规定(每隔三个月)作坠落试验;防坠落保护器强检有效期过期;附着杆销轴连接处漏放开口销,附着金属结构未按规定安装结构斜拉件;升降机顶部无断绳限位开关;配对重的升降机断绳保险装置安装位置不合理;极限开关、行程限位开关未正确安装致使其失效;升降机楼层进出料平台未对应悬挑脚手架分段悬挑设置,搭设接料台的立杆在近地面处出南弯曲变形;楼层进出料口防护门设置不科学;升降机司机责任心不强,有漏关楼层防护门现象;吊笼内未张帖醒目限载(含司机九人)标识;升降机检查、维护、保养职责不明,致使缺少检查、保养不规范、不及时。

3、高支模与悬挑脚手架方面

高大模板支架:支架搭设前项目部未对搭设人员就搭设方案的具体要求作详细交底,使方案与实际搭设严重脱节,也未按规定对用于搭设模板支撑体系的钢管、扣件进行检查检测,从而使支架搭设材料质量得不到保证;支架搭设过程中项目部又未安排技术、安全人员及时跟踪搭设的质量及与方案的符合性,从而不能及时纠正搭设质量问题,因此模板

支撑体系搭设不规范:

立杆间距过大,立杆垂直度差,存在弯曲、搭接现象,立杆顶部无可调托撑;立柱顶部自由端长度过大未设置水平拉杆;纵、横向水平拉杆数量不足、不贯通;纵横向剪刀撑沿高度方向未连续设置,架体与框架结构拉接不到位,缺少与周围建筑构造的固定拉结;水平剪刀撑数量设置不足;梁下支撑结构处未设双扣件,也没有按照规范要求进行100%验收。

悬挑脚手架:脚手架连墙件设置数量偏少,达不到“三步两跨”或“两步三跨”作一连墙的要求,或只预埋了细钢筋使用连墙点未起到“既拉又撑”的作用;悬挑钢梁用槽钢代替工字钢,使承载力降低;型钢锚固点做法老旧,新规范图示做法不符;外伸阳台处及楼梯间部位,型钢锚固段长度不足时未作其它卸载措施;转角处型钢平面布置不合理,又不设上拉或下撑附加措施,使用脚手架在转角处受力超载;架体内垃圾不及时清理或过多堆材料致使架体局部超载;悬挑脚手架底层防护未用木板作封闭防护,脚手板无固定措施;采光井脚手架的搭设常被忽视,连墙件数量不足。

4、基坑工程方面

深基坑:机械施工挖土、运土方案不合理,挖土、运土机械与现场指挥、清底人员之间配合存在安全隐患;基坑上下通道不规范;没有具备相应资质单位进行变形监测;基坑

监测不规范,未按规定确定监测报警值,未按监测方案要求进行实际监测;基坑周边违规堆放钢筋、机械或设置通道,严重影响围护结构稳定性。

5、消防安全及文明施工方面

高层施工安全立网使用不合格产品,阻燃性能差;施工现场灭火器配备、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和应急照明的设置未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规定,未根据现场实际编制施工消防给水系统方案,未按规定设置施工消防给水装置,施工消防给水立管管径不足100mm。工地宿舍私拉乱接电线、烧煮现象还依然存在,个别工地彩钢板房未使用阻燃材料。办公区、生活区、库房、易燃材料堆场、电气焊作业处等未按规定配备规定数量的消防器材;现场电焊作业,不配备接火盘,无防火监控人员。使用易引发火灾事故的碘钨灯。

1、认真抓好存在问题的整改和复查工作。各区域公司要针对上半年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项目部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整改,确保整改到位。并针对本地区存在的共性和个性问题,全面分析在建项目的特点,举一反三,有针对性的制定管理办法,采取得力有效措施,加大对本地区在建工程项目的监管力度。

2、突出重点,加强重点工程、重点部位的监控,实行专项整治。

根据上半年检查情况分析(如上图)得出:大型机械(塔吊、人货电梯)、高处作业(临边洞口防护)、模板支架等仍是我公司当前安全监控的重点,各区域公司要针对自己薄弱环节,制定切实可行的某一项或多项专项整治方案,集中治理,消除安全事故隐患,确保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到位,有效防范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3、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各区域公司及项目部,特别是项目部要及时将数据录入URP系统中,要将信息数据录入工作常态化,杜绝采用集中录入或专人代录等。

4、认真做好汛期、暑期安全生产工作。各区域公司要认真研究本地区汛期、暑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和规律,针对薄弱环节,及早制定防范措施。要督促各项目部加大对在建工程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针对汛期、暑期做好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监控及检查工作。要严格制度落实,确保信息畅通。要加强汛期应急防范工作,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值班制度、定期组织演练,做好防暑降温、饮食卫生安全工作。

第3篇: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综合大检查总结

精品资料

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综合大检查总结

根据《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和《关于印发锦州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执法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古塔区安监局执法大队工作人员联合城建局和城改局相关人员从10月8日开始,对辖区范围内建筑施工企业进行了检查。现将本次工作总结如下。

本次检查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和抽查施工现场等方式,重点对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深基坑、高处作业吊篮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执行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情况;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安全防护、“脏乱”整治及安全文明工地创建等工作进行了逐项检查。

本次检查共检查5个在建项目,12个单体工程。涉及5个建设单位、4个监理公司、12个施工企业。检查中共发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检查记录表12份,本次检查共检查出各类问题62项。其中,涉及安全管理方面有45项;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方面有10项,安全资料管理有5项;监理履行安全职责方面有2项。

(一)安全管理方面的问题

1.施工单位对工程项目管理不到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未有效落实;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力度欠缺。

2.专职安全员配备不足,存在安全员或项目经理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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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资料

现象;很多工程项目未配置设备管理人员。

3.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过期、无证上岗。

4.现场施工人员存在未正确佩戴安全防护用具等违章行为。

(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面

1.施工企业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施工用电、承重支模架、安全防护、吊篮高处作业等检查验收不到位;对项目部的专项施工技术方案审批流于形式,个别存在未履行方案审批擅自施工的现象。

2.部分工程的脚手架搭设不规范,脚手架与建筑物之间拉结点不足,防护不严密。

3.部分工程的预留洞口、电梯井口、临边防护、安全通道口防护设施不到位、不规范;钢筋加工场地防护不到位,防护棚搭设不符合规范要求。

4.部分工程施工用电不符合规范要求:电器配置、三级配电保护、线路敷设、用电标识等不符合要求。

5.部分施工现场排水系统不到位;主要通道不硬化;各类建筑材料堆放未采取分类、分规格堆放,堆放高度超标准要求;垃圾未集中分类堆放,不及时清理;现场道路、所存土方未采取有效防扬尘措施。

6.施工现场临时设施搭设不规范,缺少吸烟处饮水处、班前活动场所、技能操作要领展板、车辆冲洗设施等标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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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资料

设施现象较多;个别办公室、仓库等在塔吊旋转半径范围内未采取防护措施。

(三)安全资料方面

1.部分工程安全资料缺项较多;安全资料相关人员履行签字不齐全。

2.安全资料不真实,部分工程安全资料与现场安全生产状况严重不符。

(四)监理方面

1、一些监理单位职责不到位。施工现场总监、监理员在管理过程中重质量、轻安全,对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学习不够,监理安全职责履行不到位。

2、现场安全监理业务水平不高,工作责任心不强,安全监理人员配置不齐全。

3、一些监理企业现场监理人员对已发现的安全问题没能严格监促整改,跟踪和复查措施不到位不完善。

本次安全综合大检查整体来看,通过各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和管理,古塔区辖区内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情况同比去年有了较大的进步和发展,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状况有了很大的改善,尤其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方面成效明显,但是建筑施工现场仍存在不少安全事故隐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仍有薄弱环节,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执法检查组要求各参建单位要高度重视,作到早部署、早安排、早落实,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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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负责人要认真组织、精心部署,作好各项防范措施,并按时消除安全隐患。检查组还要求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要增强安全生产管理意识,积极履行本单位安全生产职责,切实加强现场管理,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为古塔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平稳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本次检查采取听取区域公司汇报,抽查在建工程项目、查验安全资料、现场反馈意见的方式进行,共检查12个区域公司、19个在建工程,累计检查建筑面积180万平方米,下发整改通知单19份,共发现各类事故隐患266条。从检查情况总体上看,各区域公司安全责任制基本落实到位,安全文明管理目标明确,安全保障体系有效运行。上半年公司安全生产形势较平稳,未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1、领导重视、责任落实。由于年初徐总报告中再三强调要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以及总公司与区域公司安全目标管理责任状的签订等一系列措施,各区域公司经理安全意识较往年有所增强,深感安全责任重大,配齐了安全管理人员,健全了安全管理网络,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从而使安全生产工作在组织上得到了保证。

2、目标明确、重点突出。各区域公司根据年初公司下达目标,制定了详细的区域公司安全文明管理目标并分解到各项目部。各区域公司能够加强对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管理,增加了检查的力度。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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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审批、实施及人员培训、持证上岗等作为检查重点,从而有效控制了重大事故的发生。

3、亮点纷呈、管理有序。通过检查发现,各区域公司在安全管理上各有特点,有创新、有特色。如:无锡公司管理规范到位,资料齐全,一直聘请机械专业人员参加区域公司每月定期安全检查;南京

公司创优目标明确,今年来已获得两项省文明工地,一项国家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已通过了现场验收;上海公司坚持每月召开安全生产例会,管理扎实,汇京国际广场获上海市安全文明示范工地;济南公司坚持每月规范开展安全文明检查工作,开具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附有事故隐患图片;北京公司对每次检查情况均进行总结通报,及时采取纠正措施,预防再次出现类似的事故隐患;太原公司对事故隐患整改非常重视,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力或不及时的项目部,太原公司经理通过约谈项目负责人方式进行督促隐患整改,从而加大了整改力度。

1、高处作业方面(洞口、临边防护)

安全网张设不及时、跟不上主体施工进度;架子工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框架结构楼层临边防护不及时、防护不严密(不张安全网);安全通道口长度达不到规范要求;楼梯防护随意拆除;脚手架内立杆与主体结构间未按规定作隔离防护;电梯井口防护门未达到定型化、工具式;室内预留洞口防护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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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不牢靠、不刷色标;悬挑式物料平台制作安装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未在平台外侧设置荷载限制标牌、斜拉钢丝绳绳头固接时绳卡方向不正确且绳卡数量及间距不符合规范;电梯井内脚手架大多没有“连墙”(与墙抵紧)措施,未对应悬挑式脚手架分段悬挑搭设,且无施工方案、无计算书。

2、大型施工机械方面(塔吊、施工升降机)

塔式起重机:塔机由施工队借用当地起重设备安装单位资违规自

行安装;塔吊随机说明书、图纸等技术档案不齐全或租用的塔吊未在现场留有塔机安装使用说明书;塔吊基础地基地耐力不满足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时,没有经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图纸和地基处理技术方案;塔吊与周围建筑物、输电线路、相邻塔吊的安全距离不够;塔吊限位保险装置不齐全、不可靠,甚至将力矩限位信号线拆除;塔吊安装平面位置不合理造成附墙无法按说明书要求设置;塔吊不能360度自由旋转;塔吊附着装置非原厂家制作;高强螺栓使用次数超过规范规定的使用次数;塔吊金属结构变形、锈蚀严重、焊缝开裂、漏焊;结构件高强螺栓松动、违规电焊;销轴连接部位用钢筋代开口销、开口销规格小、或电焊固结处理;驾驶室与回转节销轴连接处漏放销轴;钢丝绳吊索端头固接做法不规范;自制吊物笼无方案无计算书、用螺丝钢焊接;塔吊维修保养工作职责不明,检查保养不及时、不规范;塔吊高强度超期使用(公司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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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使用期超过八年的不准使用);部分司机室内未安装空调;司索信号工违章指挥和塔吊司机违章操作现象较多。

施工升降机:防坠落保护器安装后未按规定(每隔三个月)作坠落试验;防坠落保护器强检有效期过期;附着杆销轴连接处漏放开口销,附着金属结构未按规定安装结构斜拉件;升降机顶部无断绳限位开关;配对重的升降机断绳保险装置安装位置不合理;极限开关、行程限位开关未正确安装致使其失效;升降机楼层进出料平台未对应悬挑脚手架分段悬挑设置,搭设接料台的立杆在近地面处出南弯曲变形;楼层进出料口防护门设置不科学;升降机司机责任心不强,有漏关楼层防护门现象;吊笼内未张帖醒目限载(含司机九人)标识;升降机检查、维护、保养职责不明,致使缺少检查、保养不规范、不及时。

3、高支模与悬挑脚手架方面

高大模板支架:支架搭设前项目部未对搭设人员就搭设方案的具体要求作详细交底,使方案与实际搭设严重脱节,也未按规定对用于搭设模板支撑体系的钢管、扣件进行检查检测,从而使支架搭设材料质量得不到保证;支架搭设过程中项目部又未安排技术、安全人员及时跟踪搭设的质量及与方案的符合性,从而不能及时纠正搭设质量问题,因此模板支撑体系搭设不规范:

立杆间距过大,立杆垂直度差,存在弯曲、搭接现象,立杆顶部无可调托撑;立柱顶部自由端长度过大未设置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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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杆;纵、横向水平拉杆数量不足、不贯通;纵横向剪刀撑沿高度方向未连续设置,架体与框架结构拉接不到位,缺少与周围建筑构造的固定拉结;水平剪刀撑数量设置不足;梁下支撑结构处未设双扣件,也没有按照规范要求进行100%验收。

悬挑脚手架:脚手架连墙件设置数量偏少,达不到“三步两跨”或“两步三跨”作一连墙的要求,或只预埋了细钢筋使用连墙点未起到“既拉又撑”的作用;悬挑钢梁用槽钢代替工字钢,使承载力降低;型钢锚固点做法老旧,新规范图示做法不符;外伸阳台处及楼梯间部位,型钢锚固段长度不足时未作其它卸载措施;转角处型钢平面布置不合理,又不设上拉或下撑附加措施,使用脚手架在转角处受力超载;架体内垃圾不及时清理或过多堆材料致使架体局部超载;悬挑脚手架底层防护未用木板作封闭防护,脚手板无固定措施;采光井脚手架的搭设常被忽视,连墙件数量不足。

4、基坑工程方面

深基坑:机械施工挖土、运土方案不合理,挖土、运土机械与现场指挥、清底人员之间配合存在安全隐患;基坑上下通道不规范;没有具备相应资质单位进行变形监测;基坑监测不规范,未按规定确定监测报警值,未按监测方案要求进行实际监测;基坑周边违规堆放钢筋、机械或设置通道,严重影响围护结构稳定性。

5、消防安全及文明施工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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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施工安全立网使用不合格产品,阻燃性能差;施工现场灭火器配备、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和应急照明的设置未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规定,未根据现场实际编制施工消防给水系统方案,未按规定设置施工消防给水装置,施工消防给水立管管径不足100mm。工地宿舍私拉乱接电线、烧煮现象还依然存在,个别工地彩钢板房未使用阻燃材料。办公区、生活区、库房、易燃材料堆场、电气焊作业处等未按规定配备规定数量的消防器材;现场电焊作业,不配备接火盘,无防火监控人员。使用易引发火灾事故的碘钨灯。

1、认真抓好存在问题的整改和复查工作。各区域公司要针对上半年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项目部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整改,确保整改到位。并针对本地区存在的共性和个性问题,全面分析在建项目的特点,举一反三,有针对性的制定管理办法,采取得力有效措施,加大对本地区在建工程项目的监管力度。

2、突出重点,加强重点工程、重点部位的监控,实行专项整治。

根据上半年检查情况分析(如上图)得出:大型机械(塔吊、人货电梯)、高处作业(临边洞口防护)、模板支架等仍是我公司当前安全监控的重点,各区域公司要针对自己薄弱环节,制定切实可行的某一项或多项专项整治方案,集中治理,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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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安全事故隐患,确保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到位,有效防范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3、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各区域公司及项目部,特别是项目部要及时将数据录入URP系统中,要将信息数据录入工作常态化,杜绝采用集中录入或专人代录等。

4、认真做好汛期、暑期安全生产工作。各区域公司要认真研究本地区汛期、暑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和规律,针对薄弱环节,及早制定防范措施。要督促各项目部加大对在建工程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针对汛期、暑期做好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监控及检查工作。要严格制度落实,确保信息畅通。要加强汛期应急防范工作,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值班制度、定期组织演练,做好防暑降温、饮食卫生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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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检查情况汇报

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情况汇报

1、落实责任,不断健全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年前与各施工队签订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各项保障安全生产的工作制度得到了有效执行。健全安全生产责任网络,分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2、本着立足实际、区别对待、明确责任、任务负担的原则。认真执行建筑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报告制度,及时掌控全乡的建筑安全生产进度形势。及时通报全乡每个月安全检查情况,研究部署下一步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3、依法管理,注重实效。本着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建筑安全管理工作作为建筑管理工作的中心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认真贯彻《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采取多项措施,落实责任制度,加大监管力度,实行定期的大检查及不定期的检查,严把安全许可关,提高工作效力,确保全年建筑安全生产无事故。

3月15日至18日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利用四天时间先后深入各行政村工地,开展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大检查,因气温过低,目前工地均暂未施工。

第5篇:工地安全生产检查总结

工地安全生产检查总结

根据《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和《关于印发锦州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执法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古塔区安监局执法大队工作人员联合城建局和城改局相关人员从10月8日开始,对辖区范围内建筑施工企业进行了检查。现将本次工作总结如下。

本次检查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和抽查施工现场等方式,重点对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深基坑、高处作业吊篮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执行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情况;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安全防护、“脏乱”整治及安全文明工地创建等工作进行了逐项检查。

本次检查共检查5个在建项目,12个单体工程。涉及5个建设单位、4个监理公司、12个施工企业。检查中共发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检查记录表12份,本次检查共检查出各类问题62项。其中,涉及安全管理方面有45项;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方面有10项,安全资料管理有5项;监理履行安全职责方面有2项。

(一)安全管理方面的问题

1.施工单位对工程项目管理不到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未有效落实;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力度欠缺。

2.专职安全员配备不足,存在安全员或项目经理不到

位现象;很多工程项目未配置设备管理人员。

3.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过期、无证上岗。

4.现场施工人员存在未正确佩戴安全防护用具等违章行为。

(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面

1.施工企业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施工用电、承重支模架、安全防护、吊篮高处作业等检查验收不到位;对项目部的专项施工技术方案审批流于形式,个别存在未履行方案审批擅自施工的现象。

2.部分工程的脚手架搭设不规范,脚手架与建筑物之间拉结点不足,防护不严密。

3.部分工程的预留洞口、电梯井口、临边防护、安全通道口防护设施不到位、不规范;钢筋加工场地防护不到位,防护棚搭设不符合规范要求。

4.部分工程施工用电不符合规范要求:电器配置、三级配电保护、线路敷设、用电标识等不符合要求。

5.部分施工现场排水系统不到位;主要通道不硬化;各类建筑材料堆放未采取分类、分规格堆放,堆放高度超标准要求;垃圾未集中分类堆放,不及时清理;现场道路、所存土方未采取有效防扬尘措施。

6.施工现场临时设施搭设不规范,缺少吸烟处饮水处、班前活动场所、技能操作要领展板、车辆冲洗设施等标准化

设施现象较多;个别办公室、仓库等在塔吊旋转半径范围内未采取防护措施。

(三)安全资料方面

1.部分工程安全资料缺项较多;安全资料相关人员履行签字不齐全。

2.安全资料不真实,部分工程安全资料与现场安全生产状况严重不符。

(四)监理方面

1、一些监理单位职责不到位。施工现场总监、监理员在管理过程中重质量、轻安全,对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学习不够,监理安全职责履行不到位。

2、现场安全监理业务水平不高,工作责任心不强,安全监理人员配置不齐全。

3、一些监理企业现场监理人员对已发现的安全问题没能严格监促整改,跟踪和复查措施不到位不完善。

本次安全综合大检查整体来看,通过各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和管理,古塔区辖区内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情况同比去年有了较大的进步和发展,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状况有了很大的改善,尤其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方面成效明显,但是建筑施工现场仍存在不少安全事故隐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仍有薄弱环节,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执法检查组要求各参建单位要高度重视,作到早部署、早安排、早落实,单

位负责人要认真组织、精心部署,作好各项防范措施,并按时消除安全隐患。检查组还要求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要增强安全生产管理意识,积极履行本单位安全生产职责,切实加强现场管理,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为古塔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平稳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古塔区安监局执法大队

二0**年十月十三日

第6篇: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综合大检查总结资料

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综合大检查总结

根据《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和《关于印发锦州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执法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古塔区安监局执法大队工作人员联合城建局和城改局相关人员从10月8日开始,对辖区范围内建筑施工企业进行了检查。现将本次工作总结如下。

本次检查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和抽查施工现场等方式,重点对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深基坑、高处作业吊篮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执行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情况;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安全防护、“脏乱”整治及安全文明工地创建等工作进行了逐项检查。

本次检查共检查5个在建项目,12个单体工程。涉及5个建设单位、4个监理公司、12个施工企业。检查中共发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检查记录表12份,本次检查共检查出各类问题62项。其中,涉及安全管理方面有45项;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方面有10项,安全资料管理有5项;监理履行安全职责方面有2项。

(一)安全管理方面的问题

1.施工单位对工程项目管理不到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未有效落实;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力度欠缺。

2.专职安全员配备不足,存在安全员或项目经理不到位现象;很多工程项目未配置设备管理人员。

3.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过期、无证上岗。

4.现场施工人员存在未正确佩戴安全防护用具等违章行为。

(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面

1.施工企业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施工用电、承重支模架、安全防护、吊篮高处作业等检查验收不到位;对项目部的专项施工技术方案审批流于形式,个别存在未履行方案审批擅自施工的现象。

2.部分工程的脚手架搭设不规范,脚手架与建筑物之间拉结点不足,防护不严密。

3.部分工程的预留洞口、电梯井口、临边防护、安全通道口防护设施不到位、不规范;钢筋加工场地防护不到位,防护棚搭设不符合规范要求。

4.部分工程施工用电不符合规范要求:电器配置、三级配电保护、线路敷设、用电标识等不符合要求。

5.部分施工现场排水系统不到位;主要通道不硬化;各类建筑材料堆放未采取分类、分规格堆放,堆放高度超标准要求;垃圾未集中分类堆放,不及时清理;现场道路、所存土方未采取有效防扬尘措施。

6.施工现场临时设施搭设不规范,缺少吸烟处饮水处、班前活动场所、技能操作要领展板、车辆冲洗设施等标准化设施现象较多;个别办公室、仓库等在塔吊旋转半径范围内未采取防护措施。

(三)安全资料方面

1.部分工程安全资料缺项较多;安全资料相关人员履行签字不齐全。

2.安全资料不真实,部分工程安全资料与现场安全生产状况严重不符。

(四)监理方面

1、一些监理单位职责不到位。施工现场总监、监理员在管理过程中重质量、轻安全,对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学习不够,监理安全职责履行不到位。

2、现场安全监理业务水平不高,工作责任心不强,安全监理人员配置不齐全。

3、一些监理企业现场监理人员对已发现的安全问题没能严格监促整改,跟踪和复查措施不到位不完善。

本次安全综合大检查整体来看,通过各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和管理,古塔区辖区内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情况同比去年有了较大的进步和发展,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状况有了很大的改善,尤其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方面成效明显,但是建筑施工现场仍存在不少安全事故隐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仍有薄弱环节,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执法检查组要求各参建单位要高度重视,作到早部署、早安排、早落实,单位负责人要认真组织、精心部署,作好各项防范措施,并按时消除安全隐患。检查组还要求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要增强安全生产管理意识,积极履行本单位安全生产职责,切实加强现场管理,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为古塔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平稳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本次检查采取听取区域公司汇报,抽查在建工程项目、查验安全资料、现场反馈意见的方式进行,共检查12个区域公司、19个在建工程,累计检查建筑面积180万平方米,下发整改通知单19份,共发现各类事故隐患266条。从检查情况总体上看,各区域公司安全责任制基本落实到位,安全文明管理目标明确,安全保障体系有效运行。上半年公司安全生产形势较平稳,未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1、领导重视、责任落实。由于年初徐总报告中再三强调要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以及总公司与区域公司安全目标管理责任状的签订等一系列措施,各区域公司经理安全意识较往年有所增强,深感安全责任重大,配齐了安全管理人员,健全了安全管理网络,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从而使安全生产工作在组织上得到了保证。

2、目标明确、重点突出。各区域公司根据年初公司下达目标,制定了详细的区域公司安全文明管理目标并分解到各项目部。各区域公司能够加强对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管理,增加了检查的力度。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方案编制、审批、实施及人员培训、持证上岗等作为检查重点,从而有效控制了重大事故的发生。

3、亮点纷呈、管理有序。通过检查发现,各区域公司在安全管理上各有特点,有创新、有特色。如:无锡公司管理规范到位,资料齐全,一直聘请机械专业人员参加区域公司每月定期安全检查;南京

公司创优目标明确,今年来已获得两项省文明工地,一项国家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已通过了现场验收;上海公司坚持每月召开安全生产例会,管理扎实,汇京国际广场获上海市安全文明示范工地;济南公司坚持每月规范开展安全文明检查工作,开具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附有事故隐患图片;北京公司对每次检查情况均进行总结通报,及时采取纠正措施,预防再次出现类似的事故隐患;太原公司对事故隐患整改非常重视,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力或不及时的项目部,太原公司经理通过约谈项目负责人方式进行督促隐患整改,从而加大了整改力度。

1、高处作业方面(洞口、临边防护)

安全网张设不及时、跟不上主体施工进度;架子工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框架结构楼层临边防护不及时、防护不严密(不张安全网);安全通道口长度达不到规范要求;楼梯防护随意拆除;脚手架内立杆与主体结构间未按规定作隔离防护;电梯井口防护门未达到定型化、工具式;室内预留洞口防护不及时、不牢靠、不刷色标;悬挑式物料平台制作安装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未在平台外侧设置荷载限制标牌、斜拉钢丝绳绳头固接时绳卡方向不正确且绳卡数量及间距不符合规范;电梯井内脚手架大多没有“连墙”(与墙抵紧)措施,未对应悬挑式脚手架分段悬挑搭设,且无施工方案、无计算书。

2、大型施工机械方面(塔吊、施工升降机)

塔式起重机:塔机由施工队借用当地起重设备安装单位资违规自

行安装;塔吊随机说明书、图纸等技术档案不齐全或租用的塔吊未在现场留有塔机安装使用说明书;塔吊基础地基地耐力不满足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时,没有经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图纸和地基处理技术方案;塔吊与周围建筑物、输电线路、相邻塔吊的安全距离不够;塔吊限位保险装置不齐全、不可靠,甚至将力矩限位信号线拆除;塔吊安装平面位置不合理造成附墙无法按说明书要求设置;塔吊不能360度自由旋转;塔吊附着装置非原厂家制作;高强螺栓使用次数超过规范规定的使用次数;塔吊金属结构变形、锈蚀严重、焊缝开裂、漏焊;结构件高强螺栓松动、违规电焊;销轴连接部位用钢筋代开口销、开口销规格小、或电焊固结处理;驾驶室与回转节销轴连接处漏放销轴;钢丝绳吊索端头固接做法不规范;自制吊物笼无方案无计算书、用螺丝钢焊接;塔吊维修保养工作职责不明,检查保养不及时、不规范;塔吊高强度超期使用(公司规定使用期超过八年的不准使用);部分司机室内未安装空调;司索信号工违章指挥和塔吊司机违章操作现象较多。

施工升降机:防坠落保护器安装后未按规定(每隔三个月)作坠落试验;防坠落保护器强检有效期过期;附着杆销轴连接处漏放开口销,附着金属结构未按规定安装结构斜拉件;升降机顶部无断绳限位开关;配对重的升降机断绳保险装置安装位置不合理;极限开关、行程限位开关未正确安装致使其失效;升降机楼层进出料平台未对应悬挑脚手架分段悬挑设置,搭设接料台的立杆在近地面处出南弯曲变形;楼层进出料口防护门设置不科学;升降机司机责任心不强,有漏关楼层防护门现象;吊笼内未张帖醒目限载(含司机九人)标识;升降机检查、维护、保养职责不明,致使缺少检查、保养不规范、不及时。

3、高支模与悬挑脚手架方面

高大模板支架:支架搭设前项目部未对搭设人员就搭设方案的具体要求作详细交底,使方案与实际搭设严重脱节,也未按规定对用于搭设模板支撑体系的钢管、扣件进行检查检测,从而使支架搭设材料质量得不到保证;支架搭设过程中项目部又未安排技术、安全人员及时跟踪搭设的质量及与方案的符合性,从而不能及时纠正搭设质量问题,因此模板支撑体系搭设不规范:

立杆间距过大,立杆垂直度差,存在弯曲、搭接现象,立杆顶部无可调托撑;立柱顶部自由端长度过大未设置水平拉杆;纵、横向水平拉杆数量不足、不贯通;纵横向剪刀撑沿高度方向未连续设置,架体与框架结构拉接不到位,缺少与周围建筑构造的固定拉结;水平剪刀撑数量设置不足;梁下支撑结构处未设双扣件,也没有按照规范要求进行100%验收。

悬挑脚手架:脚手架连墙件设置数量偏少,达不到“三步两跨”或“两步三跨”作一连墙的要求,或只预埋了细钢筋使用连墙点未起到“既拉又撑”的作用;悬挑钢梁用槽钢代替工字钢,使承载力降低;型钢锚固点做法老旧,新规范图示做法不符;外伸阳台处及楼梯间部位,型钢锚固段长度不足时未作其它卸载措施;转角处型钢平面布置不合理,又不设上拉或下撑附加措施,使用脚手架在转角处受力超载;架体内垃圾不及时清理或过多堆材料致使架体局部超载;悬挑脚手架底层防护未用木板作封闭防护,脚手板无固定措施;采光井脚手架的搭设常被忽视,连墙件数量不足。

4、基坑工程方面

深基坑:机械施工挖土、运土方案不合理,挖土、运土机械与现场指挥、清底人员之间配合存在安全隐患;基坑上下通道不规范;没有具备相应资质单位进行变形监测;基坑监测不规范,未按规定确定监测报警值,未按监测方案要求进行实际监测;基坑周边违规堆放钢筋、机械或设置通道,严重影响围护结构稳定性。

5、消防安全及文明施工方面

高层施工安全立网使用不合格产品,阻燃性能差;施工现场灭火器配备、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和应急照明的设置未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规定,未根据现场实际编制施工消防给水系统方案,未按规定设置施工消防给水装置,施工消防给水立管管径不足100mm。工地宿舍私拉乱接电线、烧煮现象还依然存在,个别工地彩钢板房未使用阻燃材料。办公区、生活区、库房、易燃材料堆场、电气焊作业处等未按规定配备规定数量的消防器材;现场电焊作业,不配备接火盘,无防火监控人员。使用易引发火灾事故的碘钨灯。

1、认真抓好存在问题的整改和复查工作。各区域公司要针对上半年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项目部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整改,确保整改到位。并针对本地区存在的共性和个性问题,全面分析在建项目的特点,举一反三,有针对性的制定管理办法,采取得力有效措施,加大对本地区在建工程项目的监管力度。

2、突出重点,加强重点工程、重点部位的监控,实行专项整治。

根据上半年检查情况分析(如上图)得出:大型机械(塔吊、人货电梯)、高处作业(临边洞口防护)、模板支架等仍是我公司当前安全监控的重点,各区域公司要针对自己薄弱环节,制定切实可行的某一项或多项专项整治方案,集中治理,消除安全事故隐患,确保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到位,有效防范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3、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各区域公司及项目部,特别是项目部要及时将数据录入URP系统中,要将信息数据录入工作常态化,杜绝采用集中录入或专人代录等。

4、认真做好汛期、暑期安全生产工作。各区域公司要认真研究本地区汛期、暑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和规律,针对薄弱环节,及早制定防范措施。要督促各项目部加大对在建工程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针对汛期、暑期做好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监控及检查工作。要严格制度落实,确保信息畅通。要加强汛期应急防范工作,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值班制度、定期组织演练,做好防暑降温、饮食卫生安全工作。

第7篇:建筑工地安全检查工作总结

篇一:2013年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云南保山城南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013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工 作 总 结

根据2013年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督查文件》(隆住建发?2013?223号)的通知,结合我公司实际,2013年9月,我公司对全区在建工程开展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一、检查重点

此次检查的重点是: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内业资料的建档归档情况及各种专项方案的编制、审核、落实情况;施工现场脚手架、临时施工用电、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三宝、四口、五临边”;垂直起重运输设备的备案(使用)登记及使用情况、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施工现场监理工作开展情况;消防安全情况等。

二、检查情况

此次共检查在建施工工地5个场次,发现隐患22条,整改隐患22条,整改率100%,下发安全隐患整改指令书5份,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1、现场监管人员不在现场,特别是项目经理不在施工现场的现象普通存在,部分特殊工种人员无证上岗。

2、垂直起重运输设备:部分塔吊、井字吊设备陈旧,有的基础未设排水设施,基座排水不畅;井吊停靠装置、超高限位和断绳保护装置部灵敏;

3、有的工地脚手架搭设不规范,施工用电未按临时用电规范连接和操作;在安全防护中,安全网规格未达国家要求,安全网破损,施工现场仍然有施工工人未戴安全帽,未系安全带,无安全通道等情况。

4、文明施工程度不够,部分施工现场未设置“三池一设备”、“五牌一图”和门头;施工现场建筑材料堆放不整齐,工地地面未硬化,未实施洒水降尘;安全标识牌和重大危险源警示牌悬挂不到位。

5、在安全生产教育宣传工作中,有走过场和应付现象,有的工作人员未经过严格的教育培训就进场工作。

6、安全台帐不规范,有的既使做了也是居于形式,无翔实内容,建档、装袋也不符合规范。

7、现场监理人员有未在场现象,监理人员对施工现场隐患查找,监督整改不到位,监理台账建立不符合规范,不完整、内容不翔实,监理职责履行不到位。

三、整改要求及落实情况

1、要求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把它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进行落实。

2、要求各施工项目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及专项方案进行实施。各施工工地认真查找隐患,制定针对性和可操做性强的措施并及时进行整改。

3、要求监理公司要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切实履行好安全监理职责,对发现的隐患要督促施工企业及时整改,做到不留死角。

4、要求各施工工地加强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知识和业务培训,树立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业务能力,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做好、作实。

5、加强起重运输机械管理,未经检测和备案以及安全装置齐备的起重运输机械禁止使用,若擅自使用的,一经查实,将从重处罚。

6、加大对违法、违规、违反强制性标准行为的行政处罚力度,对下发安全隐患整改指令或暂时停工的,请执法部门参与监督,并进行必要的经济处罚,对拒不整改的施工项目上报建设主管部门记入企业不良记录,并在网上进行公示。

通过此次专项整治,建筑行业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有所增强,建筑施工企业对安全工作的重视有所提高,现场隐患整改成效明显。安全生产形势是动态的,必须坚持长期抓,我们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在长效管理上下功夫,强化管理,落实责任,更新观念和创新工作方法,把建筑安全工作做得更好。总之,安全生产工作无论是现场管理还是资料管理,都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为了公司搞好安全生产工作,每天都要关注施工现场的施工进度和安全生产形势,从中查找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问题存在的原因,并对现场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原因进行分析,查找纰漏处,制定相应的管理对策,以便于更好的做好下一步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不是由一个两人的努力就能换来的,必须有上级领导的支持和全体安全管理人员的共同努力才能实现,安全生产贯穿于整个施工生产过程中,只有全体人员的共同配合和有效的协商沟通才可以实现,只有全体管理人员的共同努力“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这一方针政策才可以真正的实现。

云南保山城南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七日篇二:建筑施工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的总结 建筑施工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的总结

我公司根据《寿光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由公司主管安全的一名副经理带领安全科、设备科、技术科等科室的主管人员,组成安全检查领导小组,对公司在建的工程进行了检查。

一、检查情况:

我公司安全检查领导小组,从2013年11月1至2013年11月5日,利用5天的时间对公司在建的工程进行了全面检查,共检查16个工程,下达隐患通知书5份,查出防火隐患5条,对消防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和项目部主管安全的负责人作了研究,制定了改正的措施,并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做到有布置、有检查,对制度不健全的要求补全,达到制度上墙,责任到人,各工地健全安全检查小组,对工地防火做到定时和不定时的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解决,将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确保安全生产,保证正常安全施工。

二、存在的问题

1、工地防火检查存在问题

(1)防火组织机构,有的未建立组织机构,制度未上墙,落实责任未到人,有的工地编制防火应急救援预案,有的工地未编制防火应急救援预案,已编制的方案内容不全不具体未审批。(2)防火配备设施,通过检查大部分工地未按要求在工地重点防火部位,木工棚仓库未配备防火锨、防火砂、防火水、防火器具,少部分工地配备不齐全,未在动火作业区配备专用灭水器具及灭火砂等灭火器械,消防用水未设置专用消防水管线,易燃、易爆材料未设置专用仓库储存,如安全网、外墙保温材料。配电箱未配备干粉灭火器。

三、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制定以下整改措施

1、公司要求各项目部主管安全人员,要与各班组长对公司在这次检查中提出的问题,逐条落实,认真组织重新检查一遍,并做好检查记录,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并填写整改报告报公司,公司安全领导小组进行复查,达到标准要求方可施工,否则继续整改。

2、各项目部要对工程的防火部位,动火区域以及重大危险源部位,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重要部位配备齐全的防火设施,确保安全施工。

四、我公司对今后的安全管理打算:

公司要继续坚持每月定期检查一次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牢固树立安全常抓不懈的观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指导思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在检查中存在问题较多的工地进行停工整改,对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按照公司的安全管理规定进行罚款处理,彻底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职工人身安全,保证安全施工。

寿光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13年11月4日篇三:2011年施工现场专项安全生产检查情况总结 2011年施工现场专项安全生产检查情况总结 佛山市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我公司按【2011】92号文件《关于切实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的要求,根据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5—99)的要求对公司在建的星星·华园国际花园二期、星海岸城市花园二期两个项目工程进行质量安全检查评分。通过检查评分,星星·华园国际花园二期评为优良,星海岸城市花园二期评为优良。但现场还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公司开出了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两份。要求限期整改。项目检查如下:检查存在的问题:

一、安全管理:

1.星海岸城市花园二期安全教育欠缺三级安全教育,未按要求对每个进场的人员进行先教育培训、后上岗。上岗教育率未达到百分百。3.特殊工种有个别焊工无证上岗,有少数人员持不符合省级证件的老证,应尽快办理换证培训。

4.安全技术交底有少数少数不是本人签字的而是别人代签。5.班组活动记录不齐全。

二、文明施工

1.现场管理不到位,材料堆放混乱,特别是钢筋场地布置不合理,道路不畅通。

2.施工现场各种使用的材料未能按要求做到工完料清。零星材料没有及时清理,分类堆放。3.少数临边洞口防护未能随施工进度及时跟上,有个别地方已设置好的防护被工人拆除管理人员未能及时发现补上。个别施工洞口、临边没有挂设、提示 警示牌 4.现场材料堆放场没有标识牌,堆放不整齐。

三、脚手架

1.外脚手架立杆个别结构凹凸处离墙不符合规范要求,局部地方的外架搭设高度大于楼层面两步。

2.层高大于标准层标高的高支模处的外脚手架有少数没有设置内栏杆。3.脚手架的桥面有少数的钢筋、方木、胶合板堆放在上面,妨碍通行。4.脚手架在搭设作业时有少数人没有佩戴安全带,有的安全带挂设不符合要求,未做到高挂低用。

四、支模

1、门式支模架部分无底垫板,门式架体有不垂直现象,有局部结构大于3m,小于4m的未增加水平拉杆。

2、高支模架有少数部位设置不符合支模方案,立杆间距大于方案间距,水平剪刀撑连续设置不到位。

3、有少数支模扣件紧固力矩未达到要求。

五、三宝四口

1、个人防护,少数职工安全帽佩戴不符合要求未扣帽带。个别人员未穿防滑鞋。

2、有少数结构预留洞大于10厘米的未采取防护盖板。

3、个别风管口,管道井口,电梯井口钢筋防护网锚固不牢,未采取补救措施。

4、现场安全警示牌不足。

六、施工用电

1、有少数设备开关箱离设备大于3m,个别机具没有设置开关箱,直接搭接到二级配电箱。

2、少数机具电源线随地拖,没有采取架空措施,电缆线有的无过路保护。

3、个别二级配电箱未设置重复接地装置。

4、个别电焊机二次降压保护装置损坏,没有及时更换。

5、有得电焊机进出线接线桩无防护罩。

七、机具

木工使用的圆盘锯未设置分料器及锯电防护罩。钢筋机械没有搭设防雨棚

八、加强施工管理工作。

1、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结合建筑业特点,施工环境,坚持贯彻执行宣传建筑法,施工现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对施工管理人员,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克服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弊端,积极开展创文明合格工地,争取使公司在2011年现场管理,安全管理,质量管理,材料管理迈上一个新台阶。

2、继续贯彻执行国际法律,法规,行业规范,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要求。加强对项目部管理人员,职工的三级安全教育,使项目工程人员参加三级安全教育率达到90%以上,执行安全技术,施工技术交底制度,使每职工在操作中做到心中有数,预防和避免安全事故。落实特殊作业人员培训,考核,换证工作,使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符合现行规定。

3、落实督促项目部,班组办理职工平安卡,有计划分期分批安排时间,请培训机构到现场进行培训教育,争取职工平安卡持证率达到80%以上。

4、加大安全经费投入,购置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设施,设备,消防器材配备应急救援设备。确保满足施工现场安全设施,设备要求。

5、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随施工进度,落实各阶段的“三宝四口”“五临边”,防护设施的设置管理和检查督促对查出的隐患落实“三定”整改,使隐患消除在萌芽中。在危险部位,防护薄弱部位设置提示警示牌,以防人员误入出现安全事故。

6、继续加强对深基坑,高大支模,大型机械设备危险性较大分项工程的监督和管理,切实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对危险性较大工程方案施工的编制,审核,验证,技术交底和验收工作,公司和项目部要采取切实措施,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xxxxxxx公司 佛山分公司

二零一一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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