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等级(个人总结)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系统集成个人工作总结”。
一.系统集成等级: 一级:具有独立承担国家级、省(部)级、行业级、地(市)级(及其以下)、大、中、小型企业级等各类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的能力。
二级:具有独立承担省(部)级、行业级、地(市)级(及其以下)、大、中、小型企业级或合作承担国家级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的能力。
三级:具有独立承担中、小型企业级或合作承担大型企业级(或相当规模)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的能力。
四级:具有独立承担小型企业级或合作承担中型企业级(或相当规模)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的能力。
二、备注:自2007年1月1日起,获得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的单位,其资质证书有效期由四年调整为三年,同时取消每两年一次的年检。
特一级资质: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不少于2亿元;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一级企业资质(以下称一级资质),且取得一级资质的时间不少于3年;申报企业或其关联企业具有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甲级资质;特一级资质从2012年开始每两年评定一次,证书有效期为两年。一级资质企业获得特一级资质后,其拥有的一级资质仍然有效,企业须按相关规定参与一级资质的年度监督检查和到期换证等工作。
一级资质:企业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不少于5000万元;企业不拥有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从事软件开发与系统集成相关工作的人员不少于220人,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管理人员资质的人数不少于30名,其中高级项目经理人数不少于10名;企业的主要负责人从事信息技术领域企业管理的经历不少于5年,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高级项目经理资质或电子信息类高级技术职称、且从事系统集成技术工作的经历不少于5年,财务负责人应具有财务系列高级职称。经过登记的自主开发的软件产品不少于20个,其中近三年登记的软件产品不少于10个,且部分软件产品在近三年已完成的项目中得到了应用。
二级资质:企业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不少于2000万元;企业不拥有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从事软件开发与系统集成相关工作的人员不少于150人,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管理人员资质的人数不少于18名,其中高级项目经理人数不少于4名;企业的主要负责人从事信息技术领域企业管理的经历不少于4年,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高级项目经理资质或电子信息类高级技术职称、且从事系统集成技术工作的经历不少于4年,财务负责人应具有财务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经过登记的自主开发的软件产品不少于10个,其中近三年登记的软件产品不少于5个,且部分软件产品在近三年已完成的项目中得到了应用。
三级资质:企业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不少于200万元。企业不拥有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从事软件开发与系统集成相关工作的人员不少于50人,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管理人员资质的人数不少于6名,其中高级项目经理人数不少于1名;企业的主要负责人从事信息技术领域企业管理的经历不少于3年,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管理人员资质或电子信息类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或电子信息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从事系统集成技术工作的经历不少于3年,财务负责人应具有财务系列初级及以上职称。经过登记的自主开发的软件产品不少于3个,且部分软件产品在近三年已完成的项目中得到了
应用。
四级资质:企业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不少于30万元;企业不拥有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从事软件开发与系统集成相关工作的人员不少于15人,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管理人员资质的人数不少于2名;企业的主要负责人从事信息技术领域企业管理的经历不少于2年,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管理人员资质或电子信息类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或电子信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从事系统集成技术工作的经历不少于2年,财务负责人应具有财务系列初级及以上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