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从业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知识点总结3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会计学知识点总结”。
2013会计从业 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
第三章 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1税务登记的种类有5种:设立登记;停业、复业登记;外出经营报验登记;变更登记。2税务机关对税务登记证实行定期验证和换证制度:每年验证,三年换证。3税务登记的具体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
4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的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5个体工商户;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税法规定应纳税但暂时享受免税待遇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办理税务登记。
6国家机关;个人;无固定资产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小商贩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
7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8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也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 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9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税务登记表审核并发放税务登记证的时限是30 日内。税务机关按照一地一证的原则,核发《外管证》,《外管证》的有效期限一般为30 日。
10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领取扣缴税款登记证件;税务机关对已办理税务登记的扣缴义务人,可以只在其税务登记证件上登记扣缴税款事项,不再发给扣缴税款登记证件。
11纳税人已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12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在同一地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13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持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税务登记副本向营业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接受税务管理。临时外出经营一要外管证,二要持税务登记副本。
14对临时到外县(市)经营的纳税人,税务机关核发《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该证明的有效期一般为30天,最长不得超过180日。
15税务登记的主要内容,主要通过纳税人填写税务登记表来体现。纳税人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表,主要内容包括:单位住所、经营地点;注册资本;财务负责人;核算方式。税务登记表内容有9项。
16《税务登记管理办法》规定,停业后要求恢复经营的纳税人应当于恢复生产经营之前向税务机关申报办
理复业登记。
17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需要停业的,应当在停业前办理停业登记,纳税人的停业期限不得超过1年。
18各类企业及其外地分支机构、个体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应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1年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
19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登记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20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工程,应在项目完工,离开中国之前15日内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21纳税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当在15天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22企业银行账户发生改变的应在改变后15天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
23企业在办理税务登记的开业登记时,企业在外地的分支机构或者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还应当登记总机构的相关内容包括:名称、地址;法人代表;主要业务范围;财务负责人。
24纳税人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和资料,并结清:应纳税款;多退(免)税款;滞纳金;罚款。结清税款等,缴销发票。
25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的;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账簿 ;未按照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报送税务机关备查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26股份有限公司在申报办理开业税务登记时,应出示的证件和资料有:银行账号证明;合同、章程和协议书;营业执照。
27发票的种类、联次、内容及使用范围由国家税务总局规定。
28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凭发票领购簿核准的种类、数量及购票方式,向主管税务机关领购发票。29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
(1)一般纳税人应通过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使用专用发票;(2)专用发票实行最高开票限额管理;
(3)一般纳税人领购专用设备后,凭《最高开票限额申请表》、《发票领购簿》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初始发行;
(4)一般纳税人凭《发票领购簿》、IC卡和经办人身份证明领购专用发票。
30申请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提供除了提供经办人身份证明、税务登记证件或者其他有关证明,以及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的印模外,还应当提供加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确认专用章的税务登记证副本。首次购发票应提供证件和资料有4个。
31《发票管理办法》规定,除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的其他发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指定的企
业印制。
32发票监制章由省级税务机关制作。
33已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永久。
34《发票管理办法》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税务机关批准,不得拆本使用发票。35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应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36《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发票的真伪由税务机关鉴定。
37税务机关对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来本辖区从事临时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申请领购发票的,可以要求其提供保证人或者根据所领购发票的票面限额及数量交纳不超过1万元的保证金并限期缴销。38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发生发票丢失的,应于丢失当日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在报刊和电视等传播媒介上公告声明作废。
39单位和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与纳税有关的发票或者凭证,税务机关在纳税审查时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或者注册会计师的确认证明,经税务机关审核认可后,方可作为记账核算的凭证。40除按照规定不需要发给税务登记证件的外,纳税人必须持税务登记证件办理的事项是:开立银行账户;领购发票;申请免税。
41发票五个特征:合法性;真实性;时效性;共享性;传递性。
42我国发票按其用途及反映的内容不同,可以分为: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专业发票。
43关于发票的开具和保管,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使用电子计算机开具发标,须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发票限于领购单位和个人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开具;已开具的发票保管5年。44根据《发票管理办法》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45《发票管理办法》规定,单位和个人有未按照规定开具发票的,应给予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处罚。
46纳税人办理领购发票;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开立银行账户必须提供税务登记证件。47普通发票由省级税务机关指定的企业印刷。
48普通发票应当使用中文印刷,有实际需要的.也可以同时使用中外两种文字印刷。49租店、租柜经营的个人所需发票可按规定到经营地主管税务机关领购。
50一般纳税人未按规定保管专用发票,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而仍未改正的,不得领购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1一般纳税人向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应税项目,也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2增值税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专用发票时,可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53一般纳税人应按规定时限开具专用发票,不得提前,也不得滞后。
5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向购货方开具专用发票后,发生退货的销售方在未收到购货方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证明单之前,不得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55《发票管理办法》规定禁止携带、邮寄或运输空白发票出人境。
56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零售的消费品;烟、酒、服装;销售给使用单位的汽车、机车;食品、化装品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生产企业销售给商场商品可开专用发票。57铁路、公路、水上运输等单位使用的发票为专业发票。58税务机关为增值税纳税人代开的专用发票应统一使用六联专用发票。59专业发票有三种,国有金融,国有邮电,国有交通。
60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基本联次统一规定为三联,无存根联,第一联发票联,第二联抵扣联,第三联记账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以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是:一般纳税人将自产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时间为:收到受托人送交的代销清单的当天。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时限规定,采用交款提货结算方式的为收到货款的当天。61不得领购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单位或个人的是:(1)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个人;(2)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下的商品批发企业;(3)销售货物全部属于免税项目的62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是:向消费者销售应税项目;将货物无偿赠送他人;汽车制造厂销售汽车给使用单位;向消费者销售应税项目;销售免税项目;将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63托收承付;委托银行收款;预收货款,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的时限为发出货物的当天。分期付款为约定收款日期开票。
64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时限为:(1)采用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为货物发出当天;(2)采用交款提货结算方式的,为收到货款当天;(3)采用赊销结算方式的,为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当天;(4)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的,为收到清单当天。
65除按照规定不需要发给税务登记证件的外,纳税人办理开立银行账户、领购发票、法人营业执照年检事项时,必须持税务登记证件。
66甲公司与乙公司共同购买丙公司销售的设备,价值1 000万元。甲公司承担300万元,乙公司承担700万元。但丙公司的会计人员只开出了一张发票给了乙公司。甲公司支付的300万元应当凭乙公司提供的该发票的分割单记载。
67根据《征管法实施细则》,邮寄申报以寄出的邮戳日期为实际申报日期。
68纳税人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确有困难,需要延期的,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
69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税款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70单位和个人有未按照规定开具发票的行为,处罚为并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71根据《刑法》规定,纳税人采取在账簿上少列收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10%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1 万元以上的就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2根据《税收征管法》规定,对经营规模较大、会计制度健全、会计核算准确及能够认真履行纳税义务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可以采取的税款征收方式是查账征收。
73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报送税务机关备案。该法定期限为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74根据《税收征管法》规定,对经营规模较小、产品零星、税源分散、会计账册不健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水平较低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可以采取的税款征收方式是查定征收。
75《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规定,不在税收保全措施的范围之内的生活必需用品的单价是5000元以下。
76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但未构成犯罪的行为,由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以缴纳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77对纳税人拖欠税款行为,税务机关除按规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追缴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外,可以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78纳税人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情节轻微,未构成犯罪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拒缴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79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可以在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3年内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80纳税人账簿、凭证、财务会计制度比较健全。能够如实反映生产经营成果,正确计算应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对其采用的税款征收方式是查账征收。
81税务登记的停业、复业登记适用于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个人工商户。
82纳税人停业期满未按期复业又不申请延长停业的,税务机关应当视为已恢复营业,实施正常的税收征收管理。
83税务机关对不能完整、准确提供纳税资料的纳税人,应当采取核定征收的征收方式征收税款。84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时,应当如实填写纳税申报表,并根据不同情况相应报送:(1)财务会计报表及说明情况;
(2)与纳税有关的合同、协议书及凭证;(3)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4)境内或境外公证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 提供证件和资料有6项。
85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规定,纳税申报的主要内容有:税目和应纳税额;应退税项目及税额;税款所属期限;欠税及滞纳金
86纳税申报的方法有三种:直接申报;邮寄申报;电子申报 87数据电文纳税申报方式有:电话语音;电子数据交换;网络传输
88《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规定,纳税人采取邮寄方式申报纳税的,应当:使用统一的纳税申报专用信封;以邮政部门收据作为申报凭据;以寄出的邮戳日期为实际申报日期。
89税款征收应遵守的原则有:征收唯一主体;依法征税;按法定权限和程序执法;按规定入库。有七项。90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税款优先原则的具体含义是: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纳税人发生欠税在前的,税收优先于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执行;税收优先于罚款、没收非法所得。
91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的是:依法可以不设置会计账簿 ;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未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有7种情况。92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规定,税务机关核定应纳税额的方法有:(1)参照当地同行业中经营规模和收入水平相近的纳税人的税务水平核定 ;(2)按照营业收入或者成本加合理费用、利润的方法核定;(3)按照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动力等推算核定;(4)其他合理方
93纳税人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94纳税人因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级税务机关批准可办理延期缴纳。特殊困难是指:因不可抗力,导致纳税人发生重大损失的;当期货币资金不足支付工资、社会保险费的;
95属税法所规定的偷税手段的有:伪造、变造账簿、记账凭证;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
96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属于抗税。
97享有减免税待遇的纳税人,在减免税期间也应按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98纳税人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税法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未申报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99纳税人采取电子方式办理纳税申报的,应当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和要求保存有关资料,并定期书面
报送主管税务机关。
100税务机关在核定应纳税额时,可以采用一种方法,也可以同时采用两种以上的方法。101税款的代收代缴方式适用于对零星分散、不易控制的税源实行源泉控制。102税务机关核定应纳税额的具体程序和方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
103我国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的生产经营状况对小型无账证的个体工商户可以采取定期定额征收方式征收税款。
104我国目前纳税人纳税申报最主要的方式是:上门(直接)申报
105税务机关应当根据方便、快捷、安全的原则,积极推广使用支票;银行卡;电子结算等方式缴纳税款。106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报告之日2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107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被取消资格需要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书原件;税务登记证(登记证正、副本)原件;纳税人税种登记表;其他有关资料。
108纳税人未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则情节不特别严重的,处以 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 2 000元以上10 000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