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外汇自查报告(精选3篇)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外汇自查报告”。
第1篇:外汇自查报告
外汇业务自查报告
我行对2013年6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的外汇业务组织自查,整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国际收支统计申报
2013年下半年期间共发生国际收支申报业务3笔,其中个人收汇1笔,共7045美元,公司收汇2笔,共709377美元,个人付汇1笔,共154美元,公司付汇7笔,共2345913.29美元,总计3062489.29美元。
1、国际收支统计申报要素准确、齐全,要素包括:交易编码、交易附言、收/付款币种和金
额(包括现汇金额、结售汇金额和其他金额)、收付款人名称、个人身份证号码、收付款账号、对方收付款人名称、常驻国家(地区)名称及代码、申报日期、结算方式等各项信息。
2、单位基本情况表要素准确、齐全,具体包括:组织机构代码、机构名称、经济类型、行
业属性、常驻国家(地区)、是否为特殊经济区企业、外方投资者国别、住处/营业场所、所属外汇局等。
3、能够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传输基础信息和申报信息。
4、国际收支申报信息能够做到完整齐全,未错误删除申报单、按照规定及时报送外管局、按规定备份。
(二)结售汇业务管理及统计
2013年下半年共发生结售汇业务笔7笔,公司结售汇7笔,共4891048.24美元。
1、办理即期结售汇均经过外汇局审批或备案,支行基本具备开办结售汇及相关业务的条
件。
2、未发生远期结售汇、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业务、人民币对外汇期权交易。
3、未有发生办理自身收付汇和结售汇业务。
4、按照规定办理外币代兑机构备案,按照规定设置个人本外币兑换统一标识,对授权外币
代兑机构的管理基本到位。
5、对客户美元挂牌汇价符合浮动幅度管理规定,对议定客户(如大额客户、重点客户等)的美元实际结算价不存在超出牌价浮动幅度的情况。
6、结售汇统计数据能够及时、准确和完整。包括:是否按照规定时间向外汇局报送数据;
统计数据是否准确,主要包括:币种、金额、交易主体以及统计项目分类等;是否存在报表漏报情况,如新准入数据不符;向外汇局报送远期(含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掉期(含货币掉期)、期权(含期权组合)业务数据是否及时、准确等。
(三)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
2013年下半年共发生货物贸易业务7笔,业务总金额2345913.29美元。
1、不存在为名录企业外企业办理货物贸易项下收付汇。
2、按照规定审核贸易进出口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外汇收支的一致性。
3、按照规定将贸易外汇收入纳入待核查账户;不存在代核查账户收入超范围、待核查账户
之间资金相互划转等违反外汇账户管理规定的情形。
4、未发生B类、C类企业办理货物外汇业务。
5、按照规定留存相关资料。
(四)服务贸易外汇业务
2013年下半年共发生2笔,金额538.48美元。
按照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法规履行真实性审核义务,包括:是否按规定审核相关单证,是否按照规定在相关登记证明或单据上进行签注,是否按照规定留存相关单证等。
(五)保险公司项下外汇业务
未发生保险公司项下外汇业务。
(六)个人外汇业务
2013年下半年共发生个人外汇业务2笔,金额共7199美元。
1、获批合规开办各项个人外汇业务。
2、不存在未经批准开办电子银行个人外汇业务的情况、未经批准,与汇款机构、电子商务
平台合作开办个人外汇业务的情况。
3、严格按照政策规定进行个人外汇业务的真实性审核,并按照规定留存相关证明材料备
查,不存在协助客户违规办理个人外汇业务的情况。
4、能规范和准确地运用个人结售汇系统办理业务,包括:是否按规定接入系统,并按照业
务流程通过系统办理个人结售汇业务;是否使用具有业务权限的银行代码办理个人结售汇业务;是否按照规定将个人结售汇业务逐笔录入系统;录入数据是否准确、完整,出现错误是否按规定进行修改、撤销、冲正处理;是否未经许可擅自脱机操作或补录数据。
5、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工作人员对个人外汇政策的准确理解和掌握;能对异常、可疑业务具
有敏感性,及时将发现问题报告外汇局,并进行有效处理。
(七)资本项下外汇业务
未发生资本项下外汇业务。
第2篇:外汇自查报告
外汇业务自查报告
我行对2013年6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的外汇业务组织自查,整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国际收支统计申报
2013年下半年期间共发生国际收支申报业务3笔,其中个人收汇1笔,共7045美元,公司收汇2笔,共709377美元,个人付汇1笔,共154美元,公司付汇7笔,共2345913.29美元,总计3062489.29美元。
1、国际收支统计申报要素准确、齐全,要素包括:交易编码、交易附言、收/付款币种和金额(包括现汇金额、结售汇金额和其他金额)、收付款人名称、个人身份证号码、收付款账号、对方收付款人名称、常驻国家(地区)名称及代码、申报日期、结算方式等各项信息。
2、单位基本情况表要素准确、齐全,具体包括:组织机构代码、机构名称、经济类型、行业属性、常驻国家(地区)、是否为特殊经济区企业、外方投资者国别、住处/营业场所、所属外汇局等。
3、能够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传输基础信息和申报信息。
4、国际收支申报信息能够做到完整齐全,未错误删除申报单、按照规定及时报送外管局、按规定备份。
(二)结售汇业务管理及统计
2013年下半年共发生结售汇业务笔7笔,公司结售汇7笔,共4891048.24美元。
1、办理即期结售汇均经过外汇局审批或备案,支行基本具备开办结售汇及相关业务的条件。
2、未发生远期结售汇、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业务、人民币对外汇期权交易。
3、未有发生办理自身收付汇和结售汇业务。
4、按照规定办理外币代兑机构备案,按照规定设置个人本外币兑换统一标识,对授权外币代兑机构的管理基本到位。
5、对客户美元挂牌汇价符合浮动幅度管理规定,对议定客户(如大额客户、重点客户等)的美元实际结算价不存在超出牌价浮动幅度的情况。
6、结售汇统计数据能够及时、准确和完整。包括:是否按照规定时间向外汇局报送数据;统计数据是否准确,主要包括:币种、金额、交易主体以及统计项目分类等;是否存在报表漏报情况,如新准入数据不符;向外汇局报送远期(含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掉期(含货币掉期)、期权(含期权组合)业务数据是否及时、准确等。
(三)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
2013年下半年共发生货物贸易业务7笔,业务总金额2345913.29美元。
1、不存在为名录企业外企业办理货物贸易项下收付汇。
2、按照规定审核贸易进出口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外汇收支的一致性。
3、按照规定将贸易外汇收入纳入待核查账户;不存在代核查账户收入超范围、待核查账户之间资金相互划转等违反外汇账户管理规定的情形。
4、未发生B类、C类企业办理货物外汇业务。
5、按照规定留存相关资料。
(四)服务贸易外汇业务
2013年下半年共发生2笔,金额538.48美元。
按照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法规履行真实性审核义务,包括:是否按规定审核相关单证,是否按照规定在相关登记证明或单据上进行签注,是否按照规定留存相关单证等。
(五)保险公司项下外汇业务 未发生保险公司项下外汇业务。
(六)个人外汇业务
2013年下半年共发生个人外汇业务2笔,金额共7199美元。
1、获批合规开办各项个人外汇业务。
2、不存在未经批准开办电子银行个人外汇业务的情况、未经批准,与汇款机构、电子商务平台合作开办个人外汇业务的情况。
3、严格按照政策规定进行个人外汇业务的真实性审核,并按照规定留存相关证明材料备查,不存在协助客户违规办理个人外汇业务的情况。
4、能规范和准确地运用个人结售汇系统办理业务,包括:是否按规定接入系统,并按照业务流程通过系统办理个人结售汇业务;是否使用具有业务权限的银行代码办理个人结售汇业务;是否按照规定将个人结售汇业务逐笔录入系统;录入数据是否准确、完整,出现错误是否按规定进行修改、撤销、冲正处理;是否未经许可擅自脱机操作或补录数据。
5、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工作人员对个人外汇政策的准确理解和掌握;能对异常、可疑业务具有敏感性,及时将发现问题报告外汇局,并进行有效处理。
(七)资本项下外汇业务
未发生资本项下外汇业务。
第3篇:银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情况自查报告
2012年度银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情况的报告
市分行个人金融部: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印发〖银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情况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2011年)〗的通知〙(汇综发〔2011〕71号)文件的精神和市分行要求,我支行高度重视,认真开展了2012年度银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情况考核工作,根据要求对照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进行自查,现汇报如下:
我支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情况整体较好,未发现超业务范围经营等重大违规情况。我支行能够及时、准确、完整地报送外汇数据、信息和报表,内控制度和业务操作规程比较健全,能及时进行外汇政策反馈。
1、业务合规方面:我支行办理个人结售汇业务执行〘个人结售汇管理办法〙。
2、数据质量方面:我支行有专门外汇人员负责上报银行结售汇统计报表,且做到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办理个人结售汇业务时,外汇操作人员录入数据准确、完整,对于出现错误按规定及时、准确进行修改、撤销、冲正处理;
3、内控制度方面:我支行积极参加外汇培训,宣传外汇相关规定,建立完善的内部制度,积极向外汇管理局反馈执行情况。
集贤路支行
2013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