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点应急预案(精选3篇)_银行网点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 时间:2021-11-10 07:24:14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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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银行网点服务应急预案

中国银行业营业网点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示范文本

第一条

为维护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营业网点正常经营秩序,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预防或减少银行业服务突发事件带来的危害,根据《中国银行业营业网点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指引》,制定《中国银行业营业网点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示范文本》(以下简称本预案)。

第二条

服务突发事件分类

(一)特大服务突发事件(Ⅰ级)

1、营业网点挤兑;

2、多个营业网点受自然灾害破坏;

3、多个营业网点业务系统故障;

(二)重大服务突发事件(Ⅱ级)

1、单个营业网点业务系统故障;

2、抢劫客户财产;

3、单个营业网点受自然灾害破坏;

(三)较大服务突发事件(Ⅲ级)

1、客户突发疾病;

2、客户人身伤害;

3、寻衅滋事;

4、营业网点客流激增;

5、不合理占用银行服务资源;

6、重大失实信息传播;

7、其他影响营业网点正常服务的事件。

第三条

营业网点发生服务突发事件,应立即按程序报告系统内上级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办事机构,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件发生的地点、时间、原因、性质、涉及金额及人数以及事件造成的主要危害、客户反应、事态发展趋势和采取的应对措施等。

第四条

营业网点挤兑应急预案

(一)营业网点发生挤兑事件,营业网点应急处理团队迅速疏导客户,防范客户过激行为,维持营业秩序。

(二)营业网点负责人迅速到达现场,并按程序第一时间向系统内上级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办事机构报告。

(三)营业网点应急处理团队及时安抚客户,全力做好解释和宣传,控制事态发展。

(四)系统内上级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机构迅速研究分析事件情况,视情况,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向当地监管机构、政府职能部门、银行业协会报告。

(五)系统内上级机构接到营业网点发生挤兑事件的报告后,立即调动安全保卫人员赶赴现场,并请求协调当地公安部门维持秩序,防止事态扩大。

(六)系统内上级机构根据应急预案,迅速调运内部资金,确保头寸充足,必要时,向当地人民银行汇报,紧急调拨充足现金,保证正常兑付。

(七)根据事态进展情况,系统内上级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机构及时进行相关信息披露,消除社会影响。

(八)如事态范围进一步扩大,系统内上级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机构请求当地监管机构、政府职能部门共同采取联动措施,统一协调应急处理工作。

第五条

营业网点业务系统故障应急预案

(一)营业网点发生业务系统故障,造成系统停机、运行中断等情况,营业网点应急处理团队及时告知客户,做好客户解释安抚,维持营业秩序,同时检查了解网点供电、设备运行、网络运行等情况。

(二)营业网点负责人第一时间报告系统内上级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办事机构。系统内上级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机构研究分析业务系统故障情况,视情况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三)系统内上级信息技术管理部门协助营业网点共同针对故障情况,采取相关措施进行处置,尽快恢复系统正常运行。

(四)如发现故障属人为攻击所造成,系统内上级信息技术管理部门应积极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对于经分析确认为攻击行为,且在短时间内无法解决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协助公安机关破案,确保银行业务系统安全。

(五)必要时,系统内上级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办事机构根据《银行业重要信息系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范》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营业网点系统故障应急处理工作。

(六)根据营业网点业务系统故障处理实际情况,由系统内上级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机构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向客户公示营业变更安排。

(七)如发生多个营业网点系统故障或单个营业网点系统故障影响范围较大时,上级机构服务突发事件处理工作领导机构向当地监管机构、政府职能部门、银行业协会报告有关情况,请求支持配合。

第六条

抢劫客户财产应急预案

(一)营业网点发生不法分子抢劫客户财产事件,营业网点应急处理团队立即报警,迅速予以制止,维持现场秩序。

(二)在确保银行财产安全情况下,营业网点应急处理团队及时、安全疏散其他客户;如客户受到伤害,应迅速实施救助。

(三)营业网点负责人应及时向系统内上级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办事机构报告事件情况。

(四)营业网点组织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恢复营业网点正常营业秩序。

(五)营业网点保护好现场及监控录像资料。

第七条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一)发生火灾、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时,营业网点应急处理团队第一时间拨打紧急救援电话,迅速组织人员自救,尽快疏导客户撤离网点。

(二)营业网点负责人迅速向系统内上级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办事机构报告灾情。

(三)应急处理团队组织员工转移柜台现金、凭证、账簿等到安全地方,并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四)按照灾害处理实际情况,营业网点应急处理团队组织员工采取相应措施,防止灾情扩大,并组织员工有序转移。

(五)营业网点负责人紧急调配人员,加强防卫,做好营业网点金库、柜台等重点场所的防盗、防抢工作。

(六)系统内上级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办事机构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处理工作;立即调动安全保卫人员赶赴现场维护秩序,同时联系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协助维护现场秩序,保护客户和银行财产安全。

(七)如营业网点因灾情不能正常营业,系统内上级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机构应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公示网点营业变更安排,做好客户安抚工作,消除社会影响。

(八)系统内上级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机构应向当地监管机构、政府职能部门、银行业协会报告有关情况,请求当地监管机构、政府职能部门共同采取联动措施,统一协调应急处理工作。

(九)系统内上级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机构组织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恢复营业网点正常对外营业。

(十)营业网点保护好现场及监控录像资料。

第八条

客户突发疾病应急预案

(一)客户在营业网点突感身体不适、需要帮助时,营业网点应急处理团队应及时安排客户休息。

(二)客户突发疾病时,营业网点应急处理团队依据实际情况立即联系紧急医疗救护,疏导救助通道,协助医疗救治。

(三)根据实际情况,营业网点应急处理团队应及时通知客户家属或单位。

(四)营业网点应急处理团队协助客户保护财产和资料安全。

(五)营业网点应急处理团队应维护营业网点正常秩序,保证服务质量。

(六)营业网点保存监控录像资料,以备日后查证。

第九条

客户人身伤害应急预案

(一)客户在营业网点受到人身伤害时,营业网点负责人应及时达到现场,了解客户伤情,进行安抚慰问。

(二)营业网点应急处理团队为客户提供临时医疗救护,并及时协助联系客户家属或单位。

(三)必要时,营业网点应急处理团队应立即联系紧急医疗救护。

(四)视情况,营业网点负责人及时报告系统内上级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办事机构。

(五)营业网点保存有关监控录像资料,以备日后查证。

第十条

寻衅滋事应急预案

(一)营业网点发生寻衅滋事事件,营业网点应急处理团队应对滋事人员进行劝阻,劝离营业网点。

(二)对劝阻无效者,营业网点应急处理团队应联系公安机关协助维持营业秩序,保护银行和客户人身及财产安全。

(三)营业网点应急处理团队调查了解客户滋事原因,听取客户反应。

(四)视情况,营业网点负责人报告系统内上级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办事机构,安排有关职能部门介入,进行后续处理。

(五)营业网点保存有关监控录像资料,以备日后查证。

第十一条

营业网点客流激增应急预案

(一)营业网点发生客流激增情况,营业网点应急处理团队应及时安抚客户,做好客户疏导。

(二)营业网点负责人及时增设营业柜台及服务窗口,进行客户分流,缓解客户情绪。

(三)营业网点应急处理团队及时公告相关解决客流激增问题的处理方案。

(四)必要时,营业网点负责人报告系统内上级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办事机构.(五)视情况, 系统内上级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办事机构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第十二条

不合理占用银行服务资源应急预案

(一)营业网点发生客户不合理占用银行服务资源事件,营业网点应急处理团队应及时劝导客户停止不合理占用行为,维护正常营业秩序。

(二)营业网点应急处理团队主动了解客户不合理占用行为动机,听取客户要求,采取有效疏导措施。

(三)如疏通和劝阻无效,营业网点应急处理团队应给予客户适当警告,中止客户不合理占用行为。

(四)视情况,营业网点负责人报告系统内上级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办事机构。

(五)如情节严重,干扰网点正常经营秩序,系统内上级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办事机构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处理工作,并联系公安机关协助处理。

(六)营业网点保存有关监控录像资料,以备日后查证。

第十三条

重大失实信息传播应急预案

(一)发生营业网点重大和失实信息传播事件,营业网点负责人第一时间报告系统内上级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办事机构。

(二)视情况,系统内上级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办事机构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处理工作,及时联系相关信息传播渠道,进行解释说明,敦促相关信息传播渠道澄清事实,(三)系统内上级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办事机构进行正面信息披露,做好客户安抚,消除社会影响。

(四)遇媒体记者访问营业网点,营业网点负责人应主动接待,及时报告系统内上级机构,由系统内上级相关部门以统一口径对外发布信息。

(五)如相关信息传播渠道拒绝更正错误失实信息,必要时,由系统内上级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机构决定采取法律途径解决问题,挽回不良社会影响。

第十四条

其他影响营业网点正常服务事件应急预案

(一)营业网点发生停电、运钞车未到等情况不能正常营业,营业网点应急处理团队应及时告知客户,做好客户安抚,并及时与系统内上级机构或系统外有关部门联系。

(二)营业网点发生客户静坐、示威等聚集事件,营业网点负责人应迅速到场,对聚集人员进行法律宣传和正面劝导,并及时劝离;必要时,向公安机关报告情况,请求协助维持秩序,保护银行和客户人身及财产安全。

(三)视情况,营业网点应急处理团队及时转移柜台现金、凭证、账簿到安全地方。

(四)必要时,营业网点负责人报告系统内上级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办事机构。

(五)视情况,系统内上级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办事机构启动应急预案,组织调配资源,保护营业网点安全,维护营业秩序,并向监管机构、银行业协会报告。

第十五条

营业网点应在服务突发事件未处理完结前妥善保管服务突发事件现场监控录像资料,并配合事后调查取证。

第十六条

系统内上级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机构应根据服务突发事件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及时进行相关信息披露,减轻或消除社会影响。

第十七条

系统内上级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机构应根据服务突发事件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请求当地监管机构、政府职能部门共同采取联动措施,统一协调应急处理工作。

第2篇:银行网点服务应急预案

银行网点服务应急预案

【篇1:银行网点服务应急预案】

中国银行业营业网点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示范文本

第一条 为维护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营业网点正常经营秩序,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预防或减少银行业服务突发事件带来的危害,根据《中国银行业营业网点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指引》,制定《中国银行业营业网点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示范文本》(以下简称本预案)。

第二条 服务突发事件分类

(一)特大服务突发事件(Ⅰ级)1、营业网点挤兑;

2、多个营业网点受自然灾害破坏; 3、多个营业网点业务系统故障;

(二)重大服务突发事件(Ⅱ级)1、单个营业网点业务系统故障; 2、抢劫客户财产;

3、单个营业网点受自然灾害破坏;

(三)较大服务突发事件(Ⅲ级)1、客户突发疾病; 2、客户人身伤害; 3、寻衅滋事;

4、营业网点客流激增;

5、不合理占用银行服务资源; 6、重大失实信息传播;

7、其他影响营业网点正常服务的事件。

第三条 营业网点发生服务突发事件,应立即按程序报告系统内上级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办事机构,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件发生的地点、时间、原因、性质、涉及金额及人数以及事件造成的主要危害、客户反应、事态发展趋势和采取的应对措施等。第四条 营业网点挤兑应急预案

(一)营业网点发生挤兑事件,营业网点应急处理团队迅速疏导客户,防范客户过激行为,维持营业秩序。

(二)营业网点负责人迅速到达现场,并按程序第一时间向系统内上级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办事机构报告。(三)营业网点应急处理团队及时安抚客户,全力做好解释和宣传,控制事态发展。

(四)系统内上级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机构迅速研究分析事件情况,视情况,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向当地监管机构、政府职能部门、银行业协会报告。

(五)系统内上级机构接到营业网点发生挤兑事件的报告后,立即调动安全保卫人员赶赴现场,并请求协调当地公安部门维持秩序,防止事态扩大。

(六)系统内上级机构根据应急预案,迅速调运内部资金,确保头寸充足,必要时,向当地人民银行汇报,紧急调拨充足现金,保证正常兑付。

(七)根据事态进展情况,系统内上级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机构及时进行相关信息披露,消除社会影响。

(八)如事态范围进一步扩大,系统内上级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机构请求当地监管机构、政府职能部门共同采取联动措施,统一协调应急处理工作。

第五条 营业网点业务系统故障应急预案

(一)营业网点发生业务系统故障,造成系统停机、运行中断等情况,营业网点应急处理团队及时告知客户,做好客户解释安抚,维持营业秩序,同时检查了解网点供电、设备运行、网络运行等情况。

(二)营业网点负责人第一时间报告系统内上级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办事机构。系统内上级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机构研究分析业务系统故障情况,视情况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三)系统内上级信息技术管理部门协助营业网点共同针对故障情况,采取相关措施进行处置,尽快恢复系统正常运行。

(四)如发现故障属人为攻击所造成,系统内上级信息技术管理部门应积极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对于经分析确认为攻击行为,且在短时间内无法解决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协助公安机关破案,确保银行业务系统安全。

(五)必要时,系统内上级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办事机构根据《银行业重要信息系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范》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营业网点系统故障应急处理工作。(六)根据营业网点业务系统故障处理实际情况,由系统内上级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机构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向客户公示营业变更安排。

(七)如发生多个营业网点系统故障或单个营业网点系统故障影响范围较大时,上级机构服务突发事件处理工作领导机构向当地监管机构、政府职能部门、银行业协会报告有关情况,请求支持配合。

第六条 抢劫客户财产应急预案

(一)营业网点发生不法分子抢劫客户财产事件,营业网点应急处理团队立即报警,迅速予以制止,维持现场秩序。

(二)在确保银行财产安全情况下,营业网点应急处理团队及时、安全疏散其他客户;如客户受到伤害,应迅速实施救助。

(三)营业网点负责人应及时向系统内上级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办事机构报告事件情况。

(四)营业网点组织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恢复营业网点正常营业秩序。

(五)营业网点保护好现场及监控录像资料。

第七条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一)发生火灾、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时,营业网点应急处理团队第一时间拨打紧急救援电话,迅速组织人员自救,尽快疏导客户撤离网点。

(二)营业网点负责人迅速向系统内上级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办事机构报告灾情。

(三)应急处理团队组织员工转移柜台现金、凭证、账簿等到安全地方,并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四)按照灾害处理实际情况,营业网点应急处理团队组织员工采取相应措施,防止灾情扩大,并组织员工有序转移。

(五)营业网点负责人紧急调配人员,加强防卫,做好营业网点金库、柜台等重点场所的防盗、防抢工作。

(六)系统内上级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办事机构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处理工作;立即调动安全保卫人员赶赴现场维护秩序,同时联系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协助维护现场秩序,保护客户和银行财产安全。

(七)如营业网点因灾情不能正常营业,系统内上级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机构应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公示网点营业变更安排,做好客户安抚工作,消除社会影响。(八)系统内上级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机构应向当地监管机构、政府职能部门、银行业协会报告有关情况,请求当地监管机构、政府职能部门共同采取联动措施,统一协调应急处理工作。

(九)系统内上级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机构组织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恢复营业网点正常对外营业。

(十)营业网点保护好现场及监控录像资料。

第八条 客户突发疾病应急预案

(一)客户在营业网点突感身体不适、需要帮助时,营业网点应急处理团队应及时安排客户休息。

(二)客户突发疾病时,营业网点应急处理团队依据实际情况立即联系紧急医疗救护,疏导救助通道,协助医疗救治。

(三)根据实际情况,营业网点应急处理团队应及时通知客户家属或单位。

(四)营业网点应急处理团队协助客户保护财产和资料安全。

(五)营业网点应急处理团队应维护营业网点正常秩序,保证服务质量。

(六)营业网点保存监控录像资料,以备日后查证。

第九条 客户人身伤害应急预案

(一)客户在营业网点受到人身伤害时,营业网点负责人应及时达到现场,了解客户伤情,进行安抚慰问。

(二)营业网点应急处理团队为客户提供临时医疗救护,并及时协助联系客户家属或单位。

(三)必要时,营业网点应急处理团队应立即联系紧急医疗救护。

(四)视情况,营业网点负责人及时报告系统内上级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办事机构。

(五)营业网点保存有关监控录像资料,以备日后查证。第十条 寻衅滋事应急预案

(一)营业网点发生寻衅滋事事件,营业网点应急处理团队应对滋事人员进行劝阻,劝离营业网点。

(二)对劝阻无效者,营业网点应急处理团队应联系公安机关协助维持营业秩序,保护银行和客户人身及财产安全。

(三)营业网点应急处理团队调查了解客户滋事原因,听取客户反应。

(四)视情况,营业网点负责人报告系统内上级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办事机构,安排有关职能部门介入,进行后续处理。(五)营业网点保存有关监控录像资料,以备日后查证。

第十一条 营业网点客流激增应急预案

(一)营业网点发生客流激增情况,营业网点应急处理团队应及时安抚客户,做好客户疏导。

(二)营业网点负责人及时增设营业柜台及服务窗口,进行客户分流,缓解客户情绪。

(三)营业网点应急处理团队及时公告相关解决客流激增问题的处理方案。

(四)必要时,营业网点负责人报告系统内上级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办事机构.(五)视情况, 系统内上级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办事机构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第十二条 不合理占用银行服务资源应急预案

(一)营业网点发生客户不合理占用银行服务资源事件,营业网点应急处理团队应及时劝导客户停止不合理占用行为,维护正常营业秩序。

(二)营业网点应急处理团队主动了解客户不合理占用行为动机,听取客户要求,采取有效疏导措施。

(三)如疏通和劝阻无效,营业网点应急处理团队应给予客户适当警告,中止客户不合理占用行为。

(四)视情况,营业网点负责人报告系统内上级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办事机构。

(五)如情节严重,干扰网点正常经营秩序,系统内上级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办事机构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处理工作,并联系公安机关协助处理。

【篇2: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营业网点服务应急处理预案】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营业网点服务应急处理预案

(试行 2009)psbc

目录

第一章 总

则..2

第二章 应急处理求........2 第三章 应急处理案........2第四章 附

则 62009.3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营业网点服务应急处理预案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营业网点(下称“营业网点”)正常服务

秩序,预防或减少服务突发事件带来的危害,根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突发事件

应急预案》(邮银发〔2008〕322 号)的规定,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本预案适用于营业网点应对服务突发事件时的处理。

第三条 营业网点应根据本预案定期进行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演练。演

练结束后要有演练记录,记录内容至少包括:演练时间、演练内容、参加人员和

评估情况等。

第二章 应急处理要求

第四条 营业网点发生服务突发事件,应立即启动本预案,实施有效措施,降低突发事件的影响和危害。

第五条 营业网点对所发生的服务突发事件应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服务管理

部门报告,不得拖延,不得漏报、瞒报。

第六条 服务突发事件报告的主要内容:

(一)网点名称、地点;

(二)事件发生的时间;

(三)事件的种类,包括:挤兑、业务系统故障、抢劫、火灾、营业网点遭

到围攻、扰乱营业网点秩序、营业网点客流量激增、客户突发疾病、客户遭受意

外人身伤害、客户遗失物品、媒体报道、客户被锁在自助银行内、自助设备被改 装等;

(四)事件的影响和危害程度,包括:财产、资金、凭证等损失情况,人员伤亡情况,影响范围等;

(五)已采取的应急措施,对事件的控制程度;

(六)事态发展趋势、可能造成的潜在损失及拟进一步采取的应对措施;

(七)其它有关内容。

第七条 突发事件结束后,营业网点应对事件的原因、经过、处理措施等进行认真地分析、总结,针对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漏洞及时进行整改。分析总结材料应报上级服务管理部门。

第八条 营业网点和上级服务管理部门应保存、归档突发事件报告和分析总结材料。

第三章 应急处理预案

第九条 挤兑应急预案

当营业网点发生挤兑事件时,应采取如下措施:

(一)营业人员发现挤兑迹象,应立即向网点负责人报告。网点负责人应立即采取处理措施,并迅速到达现场。同时,要向上级服务管理和安全保卫部门报告。

(二)网点负责人应及时调整柜员台席,增加取款台席数量,以应对突发需求。

(三)营业网点应做好现金请领工作,及时申请调配足够的现金,保证正常兑付。

(四)营业人员应了解挤兑原因,全力做好解释工作,防止事态扩大。

(五)营业网点应维护好现场秩序,防止挤伤、踩踏等危及客户人身安全的事件发生。

(六)如发现现场有可疑人员造谣煽动,网点负责人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第十条 业务系统故障应急预案

当发生业务系统故障,造成本网点全部或部分业务不能办理时,应采取如下措施:

(一)及时联系技术维护部门,了解故障原因及恢复正常营业的时间,并

通知上级服务管理部门。(二)根据上级确定的统一对外口径,向客户耐心地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以取得客户的谅解。

(三)对急需取款的异地客户,应根据业务制度规定,办理急付款业务。

(四)告知客户恢复正常营业的确定时间,如时间不能确定,应留下客户联系电话,以便恢复营业后及时通知客户。

(五)如本县(市)内仍有部分营业网点或 atm 可以正常办理业务时,要引导客户到正常营业的网点或 atm 办理业务。

(六)恢复营业后,营业网点应及时通知上级服务管理部门并通知留下联系电话的客户。

第十一条 抢劫应急预案

当营业网点遭遇抢劫时,分以下情形采取措施:

(一)歹徒持枪抢劫

1.营业人员发现歹徒持枪抢劫时要保持镇静,在确保人身安全的情况下,择机启动身边的 110 联网报警按钮,并迅速收拢现金,锁好柜台保险柜,拨乱密码,藏好钥匙;要在防尾随门内或有安全门的卫生间内隐蔽,并利用手机拨打110 二次报警。

2.其他人员发现现场情况或得到报告后,要迅速向 110 报警并报告上级安全保卫部门。

(二)歹徒持枪并劫持人质抢劫

保护人质安全与保护资金安全同样重要,除以下要求外,其它同“歹徒持枪抢劫”时的处理: 现场所有人员在未接到明确指示时不要轻举妄动,更不要激怒歹徒,要注意与歹徒的对话方式,尽量消除歹徒的紧张心理,尽量拖延、阻缓歹徒行凶,为安全解救人质争取时间。

(三)歹徒使用爆炸物威胁抢劫

2.现场人员要在确保人身安全的情况下,择机启动 110 联网报警器;前台营业员迅速锁好保险柜,拨乱密码,藏好钥匙。

3.发现歹徒可能引爆爆炸物时,现场人员要迅速原地卧倒,做好自我保护。

(四)歹徒使用催泪毒气实施抢劫

营业人员闻到异味或毒气时,要在确保人身安全的情况下,择机启动 110联网报警器,迅速将现金锁进保险柜,并尽快离开现场。无法离开现场时要屏住呼吸,并设法用湿毛巾捂住口、鼻。

(五)歹徒暴力抢劫接(送)款人员

1.接(送)款人员要立即停止接(送)钞箱。2.接(送)款人员要在确保人身安全的情况下,选择最短距离,迅速将钞箱转移到车上或转移到营业厅联动门内。

3.营业人员要在确保人身安全的情况下,立即启动 110 联网报警器。十二条 火灾应急预案

当营业网点发生火灾时,应采取如下措施:

(一)发生火情时,营业人员应正确使用消防器材,进行扑救。

(二)火势较大,无法控制时,立即拨打 119 报警,并安排人员引导消防车抵达火灾现场。

(三)迅速切断营业网点电源,关闭煤气。

(四)疏散客户,并转移现金、凭证、账簿到安全的地方。

(五)紧急调配人员,加强防卫,做好金库、柜台等重点场所的防盗、防抢工作。

第十三条 营业网点遭到围攻应急预案

当营业网点遭到围攻时,应采取如下措施:

(一)网点负责人和安保人员迅速到达现场,对当事人进行劝解疏导,必要时对其进行法制宣传并提出警告。

(二)劝解无效或当事人无理取闹,造成营业网点无法正常营业的,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警。

(三)提示客户注意自身及财产安全。

(四)若当事人有极端行为(如砸、抢营业网点)或极端行为倾向时,营业网点立即启动“抢劫应急预案”。

(五)营业网点应按规定保存好监控录像资料,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

第十四条 寻衅滋事、干扰他人,扰乱营业网点秩序的应急预案

当营业网点发生寻衅滋事、扰乱秩序的情况时,应采取如下措施:

(一)安保人员迅速到达现场,劝导当事人离开营业区。

(二)营业人员应了解事发原因,迅速妥善解决当事人合理范围内的要求。

(三)若协商未果,当事人干扰其他客户不能正常办理业务,应及时制止。劝说无效的可给予适当警告。警告无效的,应立即向向公安机关报告。

(四)营业网点按规定保存好监控录像资料备查。

第十五条 营业网点客流量激增应急预案

当营业网点出现客流量激增,超过正常受理能力时,应采取如下措施:(一)视情况增加营业台席,延长营业时间。

(二)大堂经理、保安人员和相关负责人要维护好营业场所秩序,并引导客户使用自助渠道(atm 等自助设备、电话银行等)进行交易,或引导客户到客流量较小的营业网点办理业务。

(三)关注客户的交易种类,若取现交易量较大,须做好现金请领工作,保证正常兑付。

(四)查明客户流量激增原因。如原因疑似挤兑,按“挤兑应急预案”处理。

(五)关注营业网点内老弱病残客户,以免因客户流量大造成客户意外伤害。

(六)视情况与上级联系,请求调配安保人员、业务人员协助做好营业及维护秩序工作。

第十六条 客户在营业网点突发疾病应急预案

当营业网点内发现有客户突发疾病时,应采取如下措施:

(一)营业人员发现客户身体不适时,应为客户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视情况拨打 120 或其它急救电话。

(二)客户突发重大疾病时,应立即拨打 120 或其它急救电话,并维持好现场秩序。

(三)应设法了解客户家属或单位的联系方式,并及时通知。

(四)营业网点按规定保存监控录像资料备查。

第十七条 客户在营业网点遭受意外人身伤害应急预案

【篇3:农村信用社营业网点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

案】

xxx农村信用社

营业网点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第一条 为维护全市农村信用社营业网点正常经营秩序,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预防或减少农信社服务突发事件带来的危害,根据《中国银行业营业网点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指引》、《中国银行业营业网点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示范文本》和《xxx农村信用社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特制定《xxx农村信用社营业网点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以下简称本预案)。

第二条 服务突发事件处理工作原则 处置营业网点服务突发事件应坚持依法、快速、高效、稳妥的原则;应严格遵守保密法规,不得泄漏;应按照统一指挥、措施得力,政府协调、部门联动的原则组织实施,应按照自身的权限%b

第3篇:聚众闹事应急预案柳州网点

(十二)营业网点发生聚众闹事

应急处置方案 事件特征 1.1事件类型

客户或社会群众在营业厅范围内聚众闹事等现象。1.2 作业现场风险

a)事件危害性:影响正常工作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b)事件意外性:事件随机发生,营业网点无从预知。c)事件紧急性:事件自始至终速度很快,作出反应时间很短。

d)事件因果性:若在事件处置中存在指挥缺陷,则可能会导致影响扩大。1.3 事件危害程度

a)若发生较大规模群体停滞留营业网点,营业网点将出现无法正常办理业务,营业厅秩序十分混乱,甚至造成人、财、物严重损伤的。

b)若发生一定群体聚众闹事的事件,营业厅部分工位无法正常办理业务,造成局部损失的。

c)若发生小群体滞留在营业厅,但未对其它工位的正常业务办理造成影响。2 事件判断基本征兆条件 2.1 事件特征

2.1.1 引发聚众闹事事件诱因:

a)因部分客户对ETC相关政策的误解。b)对某些营业人员的服务不满等或其他原因。3 报警流程

第一发现者→网点值班经理→运营部渠道组经理、呼叫中心→部门领导→公司分管领导 4 应急组织及职责

各营业网点应对聚众闹事事件应急处置组在此类事件发生时自动成立。

长:网点值班经理--负责现场总体协调指挥。成员: 工位营业员--负责通讯、报警联络。

安全员:网点安装人员--负责现场组织人员疏导群众离开营业厅。5 应急处置措施

5.1 当班营业员发现人员开始聚集且情绪较为激动时,锁好工位抽屉,做好现金、八桂行卡、八桂行电子标签的安全保管工作;做好解释工作,协助安装人员维持费现场秩序。5.2 当班营业员发现人员开始聚集且情绪较为激动时,立即通过叫号器报告值班经理;值班经理未到现场前,做好现场的指挥及解释工作,检查各工位是否锁好现金抽屉,做好八桂行卡、八桂行电子标签的安全保管工作;如聚众闹事事件已经造成设备损坏、人员受伤的,做好现场取证及保护工作。5.3 值班经理发现闹事后,做好现场的维稳工作,了解矛盾起因,做好现场的解释、人员情绪安抚。

5.4 值班经理立即通知渠道组经理、部门领导、公司分管领导,并视现场情况向处辖区内的公安、医院等相关部门请求帮助。保持通讯畅通,检查调整网点摄像头,做好现场情况的录像、录音工作,录像重点突出关键人物的特征; 5.5值班经理做好事件进展跟进工作,并做好相关的记录工作,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事件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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