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是一种表达情感和思想的形式,它能够触动人心,让人产生共鸣。写一篇完美的总结需要我们事先做好充分的准备,包括对过去的事情进行回顾和梳理。收集整理的写作范文集。
突发疾病控制应急预案篇一
学校建立以xx副校长为组长的处置突发治安事件工作小组,构建校园防范网络,明确职责,落实到人。
1、建立严格的门卫制度,确保24小时有人值班。
2、学校聘请的保安应接受专门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增加责任意识。
3、来人来访必须查验登记,执行好登记制度。
4、学校报警、监控设备应时刻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5、学生进校后一般不得中途离校,确有需要,应出具出门证明。
6、学生不得携带管制刀具等违禁物品进校。
7、如发现不良分子袭扰,应立即制止、制服,并拨打“110”报警。
8、如遇恐怖事件,要尽力稳住局势,迅速疏散师生,并立即向公安机关和教育部门报案。
9、加强平时的安全教育,定期组织应急疏散、救护演练。
外来暴力侵害事故。
若外来人员强行闯入校园,学校门卫或保安人员不得放行,向其发出警告,并应尽力将其驱逐。对不听劝拒者或遇突发不良分子袭击、行凶等暴力侵害时,迅速与校领导取得联系并拉响警报铃,同时立即启动如下应急程序:
1、学校领导立即报警110请求援助。
2、校长指挥护校队立即赶到出事地点,应首先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制止、制服,使之停止侵害行为,及时控制事态、保护现场为公安部门勘察取证提供方便。同时,安全专干xx组织教师安抚保护好学生,作好疏散撤离准备,并视实际情况将学生紧急疏散撤离至安全区域。同时,学校应及时向教育局报告情况。
3、总务处负责联系xx职工医院,请求“120”支援。一名学校领导带领总务后勤人员负责劝散围观群众,分散堵塞进入校门通道的车辆。一名值日教师佩带标志,负责到路口引路接“110”、“120”车辆。
4、校医老师对受伤师生及时紧急止血、初步救治、护理。
5、一名学校领导带领政教处或教导处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做好调查取证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突发疾病控制应急预案篇二
我校为创建平安校园,确保师生安全,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切实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所造成是危害,尤其是当各种安全紧急情况出现时能得到妥善有效的处理,特制订本安全应急预案,以备不虞。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学校安全工作计划,本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以人为本”的思想,以预防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事故的发生为目标,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通过预防突发事件应急疏散演练,让学生学到有关的安全防护知识,做到有事不慌、积极应对、自我保护的目的,确保学校一方平安。
(一)由于建筑质量造成教学楼出现坍塌时;
(二)教学楼内发生火灾时;
(三)地震、空袭、爆炸等灾害发生时;
(四)其他不可预知预测的危及公共安全的突发事件等。
(一)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当发生紧急情况时,首先要以维护学生和教职工的生命安全为本,尽快安全有序地做好人员的疏散工作。
(二)快速反应,减少损失的原则。当发生火灾、地震等灾害时,要迅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安全自救,尽可能减轻伤亡和减少国家财产损失;同时应及时向公安、消防以及当地政府、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有关情况;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生产自救。
(一)学校成立由校长为组长,行政领导和相关人员参与的预防突发事件紧急疏散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落实应对紧急情况下可能发生的意外情况并根据情况分析制定适合本校情况的工作方案;同时负责安排、审查疏散的演练工作方案,协调学校各科室之间出现的问题;负责对紧急情况发生时的救助、联系、协调等工作。
(二)以预防突发事件紧急疏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为核心,成立相关的组织工作机构,分别负责制定和完善安全保卫、宣传教育、组织管理、对外联络、紧急救治等工作机制,确保各工作机构能够在紧急情况下正常运转。
突发疾病控制应急预案篇三
第一条 为加强对企业单位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企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环境应急预案)的备案管理,夯实政府和部门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基础,根据《环境保护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环境应急预案,是指企业单位为了在应对各类事故、自然灾害时,采取紧急措施,避免或最大程度减少污染物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厂界外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第三条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以下企业单位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的指导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二)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单位;
(三)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单位;
(四)尾矿库企业单位,包括湿式堆存工业废渣库、电厂灰渣库企业单位;
(五)其他应当纳入适用范围的企业单位。
核与辐射环境应急预案的备案不适用本办法。
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发布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的企业单位名录。
第四条 鼓励其他企业单位制定单独的环境应急预案,或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制定环境应急预案专章,并备案。
鼓励可能造成突发环境事件的工程建设、影视拍摄和文化体育等群众性集会活动主办企业单位,制定单独的环境应急预案,或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制定环境应急预案专章,并备案。
第五条 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应当遵循规范准备、属地为主、统一备案、分级管理的原则。
第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参照有关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标准或指导性技术文件,结合实际指导企业单位确定其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等级。
第七条 受理备案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受理部门)应当及时将备案的企业单位名单向社会公布。
企业单位应当主动公开与周边可能受影响的居民、单位、区域环境等密切相关的环境应急预案信息。
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除外。
第八条 企业单位是制定环境应急预案的责任主体,根据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需要,开展环境应急预案制定工作,对环境应急预案内容的真实性和可操作性负责。
企业单位可以自行编制环境应急预案,也可以委托相关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委托相关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编制的,企业单位指定有关人员全程参与。
第九条 环境应急预案体现自救互救、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置特点,侧重明确现场组织指挥机制、应急队伍分工、信息报告、监测预警、不同情景下的应对流程和措施、应急资源保障等内容。
经过评估确定为较大以上环境风险的企业单位,可以结合经营性质、规模、组织体系和环境风险状况、应急资源状况,按照环境应急综合预案、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预案的模式建立环境应急预案体系。环境应急综合预案体现战略性,环境应急专项预案体现战术性,环境应急现场处置预案体现操作性。
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企业单位,编制分县域或者分管理单元的环境应急预案。
第十条 企业单位按照以下步骤制定环境应急预案:
(一)成立环境应急预案编制组,明确编制组组长和成员组成、工作任务、编制计划和经费预算。
(二)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环境风险评估包括但不限于:分析各类事故衍化规律、自然灾害影响程度,识别环境危害因素,分析与周边可能受影响的居民、单位、区域环境的关系,构建突发环境事件及其后果情景,确定环境风险等级。应急资源调查包括但不限于:调查企业单位第一时间可调用的环境应急队伍、装备、物资、场所等应急资源状况和可请求援助或协议援助的应急资源状况。
(三)编制环境应急预案。按照本办法第九条要求,合理选择类别,确定内容,重点说明可能的突发环境事件情景下需要采取的处置措施、向可能受影响的居民和单位通报的内容与方式、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的内容与方式,以及与政府预案的衔接方式,形成环境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征求员工和可能受影响的居民和单位代表的意见。
(四)评审和演练环境应急预案。企业单位组织专家和可能受影响的居民、单位代表对环境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开展演练进行检验。
评审专家一般应包括环境应急预案涉及的相关政府管理部门人员、相关行业协会代表、具有相关领域经验的人员等。
(五)签署发布环境应急预案。环境应急预案经企业单位有关会议审议,由企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发布。
第十一条 企业单位根据有关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开展环境应急预案的培训、宣传和必要的应急演练,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及时启动环境应急预案。
第十二条 企业单位结合环境应急预案实施情况,至少每三年对环境应急预案进行一次回顾性评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及时修订:
(一)面临的环境风险发生重大变化,需要重新进行环境风险评估的;
(二)应急管理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发生重大变化的;
(三)环境应急监测预警及报告机制、应对流程和措施、应急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
(四)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五)在突发事件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对环境应急预案作出重大调整的;
(六)其他需要修订的情况。
对环境应急预案进行重大修订的,修订工作参照环境应急预案制定步骤进行。对环境应急预案个别内容进行调整的,修订工作可适当简化。
第十三条 受理部门应当将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的依据、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供的文件目录、备案文件范例等在其办公场所或网站公示。
第十四条 企业单位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在环境应急预案签署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企业单位所在地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在备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较大和重大环境风险企业单位的环境应急预案备案文件,报送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重大的同时报送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企业单位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向沿线或跨域涉及的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将备案的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企业单位的环境应急预案备案文件,报送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跨市级以上行政区域的同时报送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将受理部门统一调整到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受理部门应及时将企业单位环境应急预案备案文件报送有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第十五条 企业单位环境应急预案首次备案,现场办理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
(三)环境风险评估报告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
(四)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报告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
(五)环境应急预案评审意见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
提交备案文件也可以通过信函、电子数据交换等方式进行。通过电子数据交换方式提交的,可以只提交电子文件。
第十六条 受理部门收到企业单位提交的环境应急预案备案文件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对。文件齐全的,出具加盖行政机关印章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
提交的环境应急预案备案文件不齐全的,受理部门应当责令企业单位补齐相关文件,并按期再次备案。再次备案的期限,由受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受理部门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的文件。
第十七条 建设单位制定的环境应急预案或者修订的企业单位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在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按照本办法第十五条的要求,向建设项目所在地受理部门备案。
受理部门应当在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将建设项目环境应急预案或者修订的企业单位环境应急预案备案文件,报送有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建设单位试生产期间的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参照本办法第二章的规定制定和备案。
第十八条 企业单位环境应急预案有重大修订的,应当在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原受理部门变更备案。变更备案按照本办法第十五条要求办理。
环境应急预案个别内容进行调整、需要告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应当在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以文件形式告知原受理部门。
第十九条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受理环境应急预案备案,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不得加重或者变相加重企业单位负担。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备案的环境应急预案汇总、整理、归档,建立环境应急预案数据库,并将其作为制定政府和部门环境应急预案的重要基础。
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对备案的环境应急预案进行抽查,指导企业单位持续改进环境应急预案。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抽查企业单位环境应急预案,可以采取档案检查、实地核查等方式。抽查可以委托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开展相关工作。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及时汇总分析抽查结果,提出环境应急预案问题清单,推荐环境应急预案范例,制定环境应急预案指导性要求,加强备案指导。
第二十二条 企业单位未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备案环境应急预案,或者提供虚假文件备案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对突发环境事件进行调查处理时,应当把企业单位环境应急预案的制定、备案、日常管理及实施情况纳入调查处理范围。
第二十四条 受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其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对备案文件齐全的不予备案或者拖延处理的;
(二)对备案文件不齐全的予以接受的;
(三)不按规定一次性告知企业单位须补齐的全部备案文件的。
第二十五条 环境应急预案需要报其他有关部门备案的,按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0〕113号)关于企业单位预案管理的相关内容同时废止。
突发疾病控制应急预案篇四
第一条 为规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环境应急预案”)管理,完善环境应急预案体系,增强环境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企业事业单位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评估、发布、备案、实施、修订、宣教、培训和演练等活动。
第三条 环境保护部对全国环境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环境应急预案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编制指南等规定;
(二)符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实际;
(三)建立在环境敏感点分析基础上,与环境风险分析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能力相适应;
(四)应急人员职责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位;
(五)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明确具体、操作性强;
(六)应急保障措施明确,并能满足本地区、本单位应急工作要求;
(七)预案基本要素完整,附件信息正确;
(八)与相关应急预案相衔接。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应急预案,按照相应的环境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编制环境应急预案,由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发布实施。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编制国家法定节假日、国家重大活动期间的环境应急预案。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编制的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总则,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等;
(五)后期处置,包括善后处置、调查与评估、恢复重建等;
(七)监督管理,包括应急预案演练、宣教培训、责任与奖惩等;
(八)附则,包括名词术语、预案解释、修订情况和实施日期等;
(九)附件,包括相关单位和人员通讯录、标准化格式文本、工作流程图、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
第七条 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生产、贮存、经营、使用、运输危险物品的企业事业单位,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编制环境应急预案。
第八条 企业事业单位的环境应急预案包括综合环境应急预案、专项环境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预案。
对环境风险种类较多、可能发生多种类型突发事件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编制综合环境应急预案。综合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包括本单位的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件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内容。
对某一种类的环境风险,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类型,编制相应的专项环境应急预案。专项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件特征、主要污染物种类、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对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编制重点工作岗位的现场处置预案。现场处置预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件特征、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处置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企业事业单位编制的综合环境应急预案、专项环境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预案之间应当相互协调,并与所涉及的其他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九条 工程建设、影视拍摄和文化体育等群体性活动有可能造成突发环境事件的,主办单位应当在活动开始前编制临时环境应急预案。
第十条 企业事业单位编制的环境应急预案中除了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内容外,还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本单位的概况、周边环境状况、环境敏感点等;
(三)应急物资储备情况,针对单位危险源数量和性质应储备的应急物资品名和基本储量等。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应当组织专门力量开展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并充分征求预案涉及的有关单位和人员的意见。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环境应急预案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编制单位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在环境应急预案草案编制完成后,组织评估小组对本部门编制的环境应急预案草案进行评估。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环境应急预案评估小组的组成人员应当包括环境应急预案涉及的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相关行业协会和重点风险源单位代表以及应急管理和专业技术方面的专家。
第十三条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在环境应急预案草案编制完成后,组织评估小组对本单位编制的环境应急预案进行评估。
企业事业单位环境应急预案评估小组的组成人员应当包括环境应急预案涉及的相关部门应急管理人员、相关行业协会、相邻重点风险源单位代表、周边社区(乡、镇)代表以及应急管理和专业技术方面的专家。
第十四条 环境应急预案评估小组应当重点评估环境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基本要素的完整性、内容格式的规范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以及与其他相关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
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单位应当根据评估结果,对应急预案草案进行修改。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编制的环境应急预案应当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企业事业单位编制的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实施之日起30日内报所在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的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实施之日起45日内报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工程建设、影视拍摄和文化体育等群体性活动的临时环境应急预案,主办单位应当在活动开始三个工作日前报当地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 报送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式二份):
(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
(二)环境应急预案评估意见;
(三)环境应急预案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
第十七条 受理备案登记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报备材料之日起60日内,对报送备案的环境应急预案进行审查,对符合本办法第六条、第十条规定并通过评估小组评估的,予以备案并出具《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对不符合本办法第六条、第十条规定的,不予备案并复函说明理由,由申请备案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企业事业单位自行纠正后重新报送备案。
第十八条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的格式由环境保护部统一制定。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将环境应急预案的监督管理作为日常环境监督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采取有效形式,开展环境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突发环境事件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和应急处置知识,提高从业人员环境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
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预案培训工作,通过各种形式,使有关人员了解环境应急预案的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预案。
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环境应急预案演练制度,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并积极配合和参与有关部门开展的应急演练。
环境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有关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对环境应急预案演练结果进行评估,撰写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问题,对环境应急预案提出修改意见。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根据实际需要和情势变化,依据有关预案编制指南或者编制修订框架指南修订环境应急预案。
环境应急预案每三年至少修订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事业单位应当及时进行修订:
(一)本单位生产工艺和技术发生变化的;
(二)相关单位和人员发生变化或者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职责调整的;
(三)周围环境或者环境敏感点发生变化的;
(四)环境应急预案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等发生变化的;
(五)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企业事业单位认为应当适时修订的其他情形。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于环境应急预案修订后30日内将新修订的预案报原预案备案管理部门重新备案;预案备案部门可以根据预案修订的具体情况要求修订预案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企业事业单位对修订后的预案进行评估。
第二十四条 应当编制或者修订环境应急预案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不编制环境应急预案、不及时修订环境应急预案或者不按规定进行预案备案的,由上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第二十五条 应当编制或者修订环境应急预案的企业事业单位不编制环境应急预案、不及时修订应急预案或者不按规定进行应急预案评估和备案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第二十六条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企业事业单位不编制环境应急预案或者不执行环境应急预案,导致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或者危害扩大的,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突发环境事件,是指因事故或意外性事件等因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或破坏,公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受到危害或威胁的紧急情况。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是指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为确保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而预先制定的计划或方案。
环境风险,是指突发环境事件对环境(或健康)的危险程度。
危险源,是指可能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
环境敏感点,参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环境敏感区”的定义。
应急演练,是指为检验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应急准备的完善性、应急响应能力的适应性和应急人员的协同性而进行的一种模拟应急响应的实践活动。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环境保护部负责解释。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依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突发疾病控制应急预案篇五
为确保师生上下楼安全,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下列措施及应急预案。
成立柏垭中学楼道安全指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1、校长召开安全工作会议,落实教学楼学生公寓楼楼道口值勤人员的岗位责任。
2、总务处和安综办随时检查楼道设施,并做好楼道划线(中间分道)工作并安装每层楼楼道的应急灯。
3、安综办、值日人员认真做好各部门、各个时段安全执勤检查及疏散工作。
4、政教处负责楼道的宣传教育工作,教育学生上下楼道靠右慢行,不许在阳台上簇拥,不准拥挤、站立,更不准起哄,听从值班人员指挥。
5、教育全体教职工下课时与学生同行,不准任课教师提前下楼,教师在下楼道时自觉维护楼道秩序。
6、校级领导加强楼道安全的督查工作。
7、大型活动、电影晚会学生上下楼道一律由当天的值日领导及主办单位、安综办负责落实当天的楼道疏散及安全工作。
1、向师生员工公布校长、分管校长及保卫科的电话号码,并让师生员工明确,若遇突发事件立即电话报警或报学校领导。
2、人员分工:校长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报警及全面指挥,若因公不在校由分管校长负责。
3、分管校长负责教职工人员调度及分工,若因不在由邓仕荣负责;并由邓仕荣负责医疗、救护等工作。
4、安综办负责学生疏散工作。
5、政教处主任、副主任配合安综办做好学生疏散工作。
6、其余领导、教职工必须听从指挥,积极参加疏散及抢救工作。
突发疾病控制应急预案篇六
为提高员工的应急准备和响应能力,在发生系统停电险情时,全体员工能依据规范和相关程序,有组织的做好应急处臵和抢险救援工作,降低事故造成的不良影响,特制定本停电专项应急预案。
公司110kv冶金变电站、110kv炼铁变电站、110kv钢北变电站、电厂突然系统停电事故。
4.1应急指挥部:
总指挥长:公司主管副总经理。
副指挥长:总调主任、机电部部长。
成员:各生产单位设备领导。
4.2、应急处臵工作组。
4.2.1人员作用与职责:
(1)指挥长为应急指挥总负责人。负责全厂应急过程中对外联络、对内分工,并对上一级领导及主管部门及时汇报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情况及事故类别,必要时请求外援。
(2)副指挥长:积极、密切配合指挥长处理事故,当指挥长不在时顺应肩负指挥长职责,负责处理缮后事宜。
(3)成员:绝对服从指挥长命令。按照应急指挥部的部署开展工作,负责组建本单位抢险突击队,并分工明确,检查抢险(救)工、器具是否安全可靠,并与各成员相互沟通,不准冒险蛮干、违章指挥。
当发生系统大面积停电后,本应急预案自动生效,应急指挥部自动生效,以上人员接报后,应无条件迅速赶到现场。
4.3、应急电话:
5.1公司110kv供电系统现状描述。
公司有110kv冶金变变电站(3台*50mva主变)、炼铁变电站(2台*63mva主变)和钢北变电站(2台*63mva主变)三座,主供电源来自220kv彭庄变电站和220kv沙岗变电站。主供公司生产用电为110kv线路三条,分别是沙冶线,约39km,输电能力为80mva;彭炼线、彭冶线同杆架设各一回,约10km;每回输电能力为180mva;冶金变电站和炼铁变电站联络线一回(即冶炼线);冶金变电站和钢北变电站联络线一回(即冶钢线);现在运行方式由彭冶线带冶金变电站和钢北变电站(钢后负荷),彭炼线带炼铁变电站(铁前负荷),冶炼线冶炼1开关备用。沙冶线做为备用电源处于热备用状态。三座变电站生产运行管理归电厂。
5.2事故特征。
5.2.1地区电网系统故障停电,110kv系统线路同时停电:信钢公司各用电单位的生产用电将进入全面停电状态,全公司的生产面临瘫痪。
5.2.2彭冶线路事故跳闸,线路重合闸不成功,冶金变电站和钢北变电站系统失压,钢后的生产用电将临时停电,通过冶金变电站和炼铁变电站的联络线冶炼线联络,及时恢复冶金变电站和钢北变电站的电源;或通过沙冶线接带冶金站和钢北站全部负荷。
5.2.3彭炼线路事故跳闸,线路重合闸不成功,炼铁变电站系统失压,铁前的生产用电将临时停电,优先利用彭冶线通过冶金变电站和炼铁变电站的联络线冶炼线联络,及时恢复炼铁变电站的电源。若彭冶线因负荷影响不能接带三座变电站负荷,可利用沙冶线接带冶金变电站和钢北变电站负荷,彭冶线单独接带炼铁变电站负荷。如期间沙冶线不能正常投运,彭冶线不能承担信钢公司全负荷生产用电时,由总调下令采取临时限负荷措施组织生产。
5.2.4炼铁变电站单主变事故跳闸,未造成全站失压,应立刻退出故障变压器,对跳闸原因进行查找,查明原因后恢复供电;如故障原因短期不能查明情况下,由总调下令采取临时限负荷措施组织生产。
5.2.5冶金变电站单台主变事故跳闸,未造成全站失压,应立刻退出故障变压器,投入备用变压器,恢复生产供电。对主变跳闸的原因进行查找,查明原因后恢复备用;在故障原因不能查明情况下,不得盲目供电。
5.2.6钢北变电站单主变事故跳闸,未造成全站失压,应立刻退出故障变压器,投入备用变压器,恢复生产供电。对主变跳闸的原因进行查找,查明原因后恢复备用;在故障原因不能查明情况下,不得盲目供电。
5.3危险性分析。
5.3.1触电。主要是高压电击和电弧触电。
5.3.2电气火灾。由于变压器油或其他在高温状态下可能燃烧的物质可能引起的火灾。
5.3.3高处坠落,碰伤、摔伤,窒息,等。
6.1在事故情况下,彭冶线跳闸:彭冶线跳闸钢后的生产用电将临时停电,当班值班人员,应及时与电业局的调度联系,如果可以及时恢复,应及时恢复彭冶线的供电。如果不能及时恢复要申请通过冶炼线进行联络,核实线路定值无误,及时恢复冶金变电站和钢北变电站的电源;也可给市电业局调度申请将沙冶线加入运行接带冶金变电站和钢北变电站的电源。值班人员要及时与总调、机电计控部汇报,通报相关情况,协调各分厂的送电工作。
6.2如果是彭炼线跳闸,不影响钢后生产,但影响铁前生产。此时,应申请电业局调度,及时恢复彭炼线的供电,如果因事故不能及时恢复彭炼线的供电,优先利用彭冶线通过冶炼线进行联络,及时恢复炼铁变电站的电源。若彭冶线因故障不能投入,利用沙冶线通过冶炼线联络,核实线路定值是否投入正确,及时恢复炼铁变电站的电源。因沙冶线线路容量受限,不能承担信钢公司全负荷生产用电,由总调下令采取临时限负荷措施组织生产,保铁前的重要负荷先供电,其它负荷待正常供电后再恢复。值班人员要及时与总调、机电计控部汇报,通报相关情况,协调各分厂的送电工作。
6.3当地区电网系统故障停电,彭冶线和彭炼线两条线同时跳闸时,值班人员应及时与电业局的调度联系,及时恢复任一条110kv线路供电或向电业局申请将沙冶线加入运行,保信钢公司的用电。值班人员要及时与总调、机电计控部汇报,通报相关情况,协调各分厂的送电工作。
6.4炼铁变电站单主变事故跳闸,未造成全站失压,应立刻退出故障变压器,对跳闸原因进行查找,查明原因后恢复供电;如故障原因短期不能查明情况下,由总调下令采取临时限负荷措施组织生产,按事故情况下保公司重要负荷原则,逐步恢复生产供电。值班人员要及时与总调、机电计控部汇报,通报相关情况,协调各分厂的送电工作。
6.5冶金变电站单台主变事故跳闸,未造成全站失压,应立刻退出故障变压器,投入备用变压器,恢复生产供电。对主变跳闸的原因进行查找,查明原因后恢复备用;在故障原因不能查明情况下,不得盲目供电。值班人员要及时与总调、机电计控部汇报,通报相关情况,协调各分厂的送电工作。
6.6钢北变电站单主变事故跳闸,未造成全站失压,应立刻退出故障变压器,投入备用变压器,恢复生产供电。对主变跳闸的原因进行查找,查明原因后恢复备用;在故障原因不能查明情况下,不得盲目供电。
7.1事故状态下的保公司用电的原则(送电顺序):
7.1.1保证焦化供电;
7.1.2保证高炉供电;
突发疾病控制应急预案篇七
为预防和减少校园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全体师生的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精神,结合校园实际制定本预案。
1、发现人报警并迅速将伤者送到医院进行抢救(或视情拨打120)。
2、迅速通知校园应急领导小组。
3、校园迅速报告教体局。
4、组织保护好现场,看住肇事车辆及肇事人以备交警部门进行事故处理。
5、及时通知受伤者家属。
6、用心配合交警做好事故处理。
1、加强对广大师生交通法规、安全行车的教育。
2、加强对乘车师生的交通安全教育,个性要教育学生不要把头、手伸出车窗外。
3、要求骑自行车上、下学的学生,不骑撒把车、不并行、不抢道、不赛车、不带人或货物。
4、要求师生行路要做到礼让三先。
突发疾病控制应急预案篇八
认真贯彻各级安全稳定工作要求,以法制理念和法制方式,及时有效、规范妥善处理各类涉税突发事件。进一步加强涉税舆情信息网络建设,形成灵敏高效的信息网络,增强工作预见性和针对性,化解矛盾,处理纠纷,积极应对,力争使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为国税工作开展创造良好环境。
组长:县局局长
副组长:县局班子其他成员
成员:各科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办公室负责同志兼任。
负责维护治安秩序,加强要害部位的保卫、保护国家财产和全局干部的人身安全,协助公安机关查处违法案件,打击犯罪分子。
1、宣传教育小组:
组长:人教科长
组员:人教科、办公室各一名同志
负责及时澄清事态真相,事态进展和处理情况,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及时向各级汇报事态情况。
2、现场处置组
组长:办公室主任
组员:机关科室各抽调一名同志
3、情报信息组
组长:办公室秘书
组员:办公室、监察室各一名同志
负责收集各类深层次预见性的情报信息,有影响稳定的各种不安因素
4、后勤保障组
组长:办公室主任
组员:办公室、人教科各一名同志
组员责组织保障水、电、物资、医疗救护工作。
1、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在第一时间立即向县局分管领导和主要单位报告,根据情况采用电话、网络、专报等相声向上级部门报告。
2、及时向公安机关内保部门报告有关情况,协助公安机关做好应对处置工作。
3、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各职能部门按照分工迅速工作,控制现场、疏导群众,做好调查取证工作。
4、加强重点要害部位设施,特别是发票库、财务室等部位的安保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5、各小组人员坚守岗位,坚决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尽职尽责,确保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1、完善本部门处置突发事件预案,各部门结合相应的工作预案,注意总结经验,不断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2、注意收集信息,克服麻痹心理,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及时汇报有关情况,作到有备无患。
3、各部门负责人要身先士卒,经常深入基层检查督导,及时了解掌握舆情信息,事发时要亲临现场,亲自指挥、确保突发事件得到圆满解决。
4、加大力度,宣传有关法规和党的政策,维护正常工作秩序。
突发疾病控制应急预案篇九
为了加强对爆炸物品突发事故的有效管理,做好应急处置和抢险抢救的组织工作,最大限度地除低事故危害程度,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用民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应急救援预案:
1.1车辆:主要指由于驾驶员因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发生交通事故,或车辆不符合安全技术发生自燃事故等。
1.2库房:主要指由于操作人员失职,库房报警设施失效,造成物品被盗,或外来火种点燃库房周边杂草引起火灾。
2事故现场处理。
突发事故发生后,事故当事人应立即停止作业,保护现场。立即报警和抢救伤员,并立即和公司负责人联系报案。严禁离开现场或破坏现场。
3组织领导。
3.2组长:由总经理担任,成员:由安全配送科、办公室、配送库组成。公司安全配送科负责突发事故应急处置中的日常工作。其职责:及时听取事故情况报告,立即召集领导小组成员研究制定对策,并负责事故处置指挥工作。
3.3突发事故应急指挥领导小组下设1:办公室:承担突发事故报告,请示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并通知突发事故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各成员要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对外联络相关单位。2:物资撤离组:负责民爆物品的撤离。3:后勤保障组:负责落实运输和物资保障工作。4:警戒疏散组:负责对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和道路进行警戒、控制,组织人员有序疏散。
4事故报告制度。
4.1事故当事人应立即报警,并和公司负责人联系报案。事故报告的主要内容:1、事故发生单位、时间、地点及事故现场情况;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以及事故控制情况;5、事故报告单位、报告人、报告时间及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单位应按事故发生类别按道路运输行业事故快报规定,将事故简要情况书面上报上级各安全主管职能部门。
5现场处置程序。
5.1在接到突发事故报告后,安全配送科按照相关规定立即请总经理启动本应急救援预案,迅速通知突发事故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其它成员接通知后,各成员要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同时:
5.2立即组织人员、应急车辆和相应的救助设备在第一时间快速赶赴现场,并保护好现场,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现场的处置和善后及后勤保障工作。
5.3突发事件故经过调查核实后,除国家公安、劳动、消防、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按法律法规已结案处理外,企业应对发生事故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视事故损失、责任,按有关部门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5.4突发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延迟不报、故意破坏故事现场的,对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突发疾病控制应急预案篇十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教育局《学校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预案》的精神,有效处置学校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做到遇事不惊,临危不乱。特制定此学校突发事件应急总预案。
学校应急事件处置领导小组:以校长任组长,安全办主任为副组长,其他校委会人员为成员,作为学校处置突发事件的领导小组。
由校长室、教导处、安全办、总务处、办公室等人员组成。主要职责为:及时提供危险信号,畅通信息渠道,提醒教师和学生注意险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竭力避免发生突发事件。突发事件发生后,能客观真实地反映情况,及时向领导建言献策,参与制定预防及处置方案。
1、信息报送。
学校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班级、知情者应立即将发生地点、时间等基本情况和有关信息立即报告学校应急事件处置领导小组、校长室。学校应急事件处置领导小组、校长室在规定时限内将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危害程度、发展趋势、所采取的处理措施,需要帮助解决的问题等情况迅速报告镇教委领导。信息报送时限:一般突发事件2小时内报送,重大突发事件必须即时报,最迟在半小时报送。具体为先口头报,再书面报。同时应及时续报事件发展情况、原因、后果及对事件的处理情况。
2、应急事件处置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指挥、协调和组织突发事件和其他特殊突发灾害事故的处置工作作出重大决策,协调解决处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按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及时有效地开展工作。突发事件发生后,应立即成立突发事件现场指挥小组,负责具体的施救和各项善后处理工作。其具体职能为:发布应急救援命令;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及时向上级汇报和向有关单位通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认真调查取证,写出有关书面材料。在处理突发事件时,现场指挥机构可视情况设立现场协调组(负责传达贯彻领导指示,报告处理情况,协调有关单位负责救援和险情排解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现场抢救组(负责对事故进行现场救治)、善后处理组(负责对死难、受伤家属的安抚、慰问工作,做好群众的思想稳定工作,妥善处理好善后事宜,消除各种不安全、不稳定因素)、宣传报道组(负责事件新闻报道的起草、把关工作)等具体工作小组。
3、现场保护。
重特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及当事人要在依靠当地组织、群众力量,迅速展开抢救工作的同时,对事故现场实行严格的保护,防止现场痕迹和相关物品、证据被破坏和丢失,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作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的痕迹和物证。发生突发事件时,校主要领导及相关负责人须亲临现场指导救援工作。
1、学校突发事件调查工作,由全镇小学负责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相关学校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调查工作。事发学校要及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积极维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维护社会安定稳定。
2、在突发事件期间,对散布谣言、破坏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扰乱社会秩序的,要及时报公安机关,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3、对在处置突发事件工作中,表现积极,贡献突出,奋力抢救抢险,成效显著的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反之,要给以批评和处分。
突发疾病控制应急预案篇十一
为在…期间做好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确保市民游园活动的有序进行及做好公园…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园林局的要求,结合我园实际,特制定本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1、统一指挥,协调各方。在公园管理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密切配合、快速高效地开展处置工作。
2、立足预防,争取主动。公园对自己管辖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引起重视,开展定期和不定期安全工作专项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做好相关记录,把安全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
3、快速应对,减少损失。如发生突发事件,公园按预案要求以最快的速度,尽最大的努力,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减少财产损失。
公园成立应急领导小组,公园党委书记为组长,负责总指挥、协调。指定分管安全工作的副职为副组长,负责具体工作。专职安全工作人员及其他在岗人员为组员。
(一)、信息监测。
1、公园做好安全自检自查工作,开展定期(每周一次)和不定期(节假日)安全工作专项检查,每季度以书面形式向公园管理处报告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排查。
2、公园管理处每个季度至少安排两次对公园进行安全检查,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书面通知公园各部门整改,并做好隐患整改的跟踪,将整改情况及时进行书面反馈。
(二)应急处置。
1、公园火灾安全事故。
(1)发现火灾应立即切断火灾点电源采取措施予以扑灭,值班人员应在第一时间拨打“119”电话向消防部门报警,并同时报告公园领导、公园管理处及局领导。
(2)在消防队未到达之前,园区在岗人员应积极扑救,保护现场,疏通好消防通道,并派人在门口接应消防车以便消防队及时到达现场。
(3)火灾扑灭后1小时内,公园管理处将起火原因和灾情书面报告局安办。
(4)公园干部职工根据有关部门和局要求做好善后工作。
2、游客意外伤害事故。
(1)事故发生后,报警工作人员应及时向公园领导和公园管理处主任报告,并做好游客救助和现场保护。
(2)公园领导和公园管理处主任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救援处理,根据事故性质大小,报告局相关科室、局领导。
(3)所有园区在岗人员在接到救援信息后应主动投入现场救援,并主动做好人员之间的分工协作。
(4)保安人员应负责保护现场并保管好伤者的随身物品。
3、防风防汛工作。
(1)公园在台风季节和汛期来临前,应检查人员在位及相关设备和物资准备情况。
(2)公园应及时启动防汛防风工作应急预案,加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通讯联络24小时畅通,值班员应主动与局办公室对接并实行零报告制度。
(3)公园要按上级指令及时做好闭园和防灾抢险工作。
(4)在抢险过程中,遇到可能发生的问题应及时与局防风防汛办取得联系,力争快捷、高效地解决问题。
(5)灾后要及时做好公园恢复开放工作。
公园依据事故性质和应急预案,参照上述程序,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正确、科学地进行引导、疏散、处理,做好善后处理处置工作,并根据事故程度及大小,及时报告公园管理处、局相关科室、局领导。
(三)应急结束。
公园安全事故应急小组在确认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已结束,次生、衍生事件危害被消除后,按程序及时结束应急处置工作。并将情况及时报告公园管理处和局相关科室。
突发疾病控制应急预案篇十二
1.生命至上。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做到健康考试、公平考试。
2.科学精准。依法、精准、科学,因地制宜做好各项涉疫管理工作,维护考生的切身利益。
3.处置有力。涉疫应急处置过程做到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要把疫情突发事件控制在发生地,最大程度控制疫情扩散,确保统一指挥,协调有序。
(一)考点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
成员:学校各处室、各年级部负责人。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学校对该病的综合防治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xxx。
办公室成员:
三、
总指挥:xxx(副书记)。
副总指挥:xxxxxx。
(一)下午16:50各工作小组就位,及时将各设施调试、准备就绪,准备就绪后各组组长利用对讲机向总指挥报告请示。
1.考生入校门,体温检测组成员依次对入校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证件审查。如发现考试工作人员或考生身体状况异常的,由常建斌副校长将其安置在凉棚处,短时休息后进行复测,合格进入。
2.依然体温异常者进入复检室(西值班室)提供短时间休息调整,同时上报校应急处置领导组李洪刚主任,由信息报送组上报市应急处置领导组。经疫情研判组协同市教育局、招生考试机构依据专业评估建议综合研判评估考生不具备相关条件的,考生不得与健康考生同考场考试,由备用隔离考场监考教师带领安排其在考点内的备用隔离考场考试。
3.由考务史建忠对考生所耽误的考试时间进行统计,通过信息报送组于凯立即上报市教育局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经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批准予以补齐。责任人:李洪刚(办公室主任)史建忠(教务处主任)。
4.经上报后,由卫生健康部门、疾控中心、医疗机构第一时间安排对其进行核酸检测,如考生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后,后续科目由李洪刚主任联系市应急处置领导组将其安排至专用隔离考点进行考试。
4.备用隔离考场考生如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由专业医护人员及时做好该考场的终末消毒。责任人:牛彬(副主考)。
5.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做好向考生及家长的解释工作,必要时可由疾控机构、医疗机构的专业人员配合。
6.备用隔离考场考生的试卷、答卷、草稿纸、物品等在专业医护人员指导下,单独封装、记录,并进行严格的外包装消毒,确保移交和接收安全。
7.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统筹做好考生疫情管理等后续保障工作,特别是做好对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考生同考场人员的疫情防控跟踪监测和安抚工作,避免其他考生恐慌情绪的发生。
(二)考试过程中发现考试工作人员及考生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
由监考教师立即上报校应急处置领导组,信息报送组李洪刚主任第一时间逐级上报,由信息报送组李洪刚主任逐级上报市教育局、招考办,经市卫生健康部门、疾控中心和医疗专业人员的个案研判,校应急处置领导组全力配合,合理安排考生考试。
1.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其在考点内备用隔离考场考试。
(1)考点立即将考生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责任人:苏志明(校医)。
(2)信息上报组立即上报市教育局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3)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所耽误的时间y由考务史建忠主任统计,通过信息报送组于凯立即上报市教育局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经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批准后予以补齐。
(4)当科目考试结束时,由负责研判的医护人员魏新兴、李靖医生当场简要向本考场内考生进行解释和说明,避免其他考生恐慌。责任人:牛彬(副主考)。
(5)备用隔离考场考生的试卷、答卷、草稿纸、物品等在专业医护人员指导下,单独封装、记录,并进行严格的外包装消毒,确保移交和接收安全。
(6)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当科目考试结束后在不影响考生本人和其他考生当科及后续科目考试的情况下,由卫生健康部门、疾控中心、医疗机构第一时间安排对考生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的考生,由信息报送联络组李洪刚主任联系安排其下一科目在市专用隔离考点考试。
(7)备用隔离考场考生如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由专业医护人员及时做好该考场的终末消毒。责任人:牛彬(副主考)。
(8)负责研判的市卫生健康部门、疾控中心、医疗机构的专业医护人员,会同市教育局、招考办做好向考生及家长的解释工作。责任人:牛彬(副主考)。
2.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考试工作人员。
由流动监考人员第一时间通知校应急处置领导组,立即替换使用备用考试工作人员,并做好工作对接。卫生健康部门、疾控中心、医疗机构第一时间安排对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考试工作人员进行核酸检测。
3.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统筹做好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的疫情管理等后续保障工作,做好对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同考场人员的疫情防控跟踪监测和安抚工作,避免其他考生及工作人员恐慌情绪的发生。
突发疾病控制应急预案篇十三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中的各类突发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建立一套健全的应急方案,确保组队参与暑期社会实践活动顺利开展,保障参与师生的生命安全,参照《湖北民族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由于饮食卫生或天气变化等导致实践团队成员身体不适;(2)由于交通安全(例如:交通事故、行进当中摔倒等)出现轻微交通事故,造成实践团队人员皮外伤的;(3)在从事实践工作过程中出现纠纷(如争吵、打架等)造成实践活动无法开展或成员出现皮外伤;(4)在从事实践活动中遇到自然灾害(如洪山,地震、滑坡、病疫)造成人员轻微受伤;(5)其它事故(如水、电、火等意外)造成人员轻微受伤。
一般性事件中造成实践团队成员在实践过程中患常见病或受轻度伤害的事件,或因遇到自然灾害导致被困。
一般性事件中造成实践团队成员在实践过程中患突发急性病病危或受重伤的事件。
一般性事件中造成实践团队成员在实践过程中死亡的事件。
三、处置措施。
团队做好充分准备,进行全面的安全教育工作,并配备可以预防和治疗常见身体不适和轻微受伤的日常药物,出现此类事件,团队成员要齐心协力,相互帮助共渡难关。
出现此类事件,团队负责人可以根据情况终止社会实践活动,需要联系交管或公安部门的,应与当地110或交管部门取得联系,将病患送到附近医院进行相应治疗,待病情好转后再行开展实践活动,并及时联系校应急工作组。
出现此类事件,团队负责人立刻终止实践活动,立刻联系当地120,将病患马上送到附近医院进行抢救,需要联系交管或公安部门的,应与当地110或交管部门取得联系,并及时联系校应急工作组,迅速报告给副组长。
出现此类事件,团队负责人立刻终止实践活动,立刻联系当地110,与交通安全相关的立刻联系当地交管部门,立刻联系校应急工作组,迅速报告应急工作组组长。
突发疾病控制应急预案篇十四
为有效防范重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发生,确保事故后的有效控制和及时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国家与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报告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暂行办法》及防治环境污染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发生在xx市辖区内由于违反环境保护法规的经济、社会活动与行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受到破坏,人体健康受到损害,社会经济与人民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突发性事件。
(一)特定或敏感区域;
(二)水源防护区内有污染隐患的单位;
(三)使用、储存、运输剧毒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和危险废物的单位和场所;
(四)各类油库、加蚰站、液化气站(库)、石油天然气井口;
(五)各单位的污水处理设施、高浓度污水、污泥储存地及有毒有害废物堆放场、点等。
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可分为水污染事故、大气污染事故、噪声与振动危害事故、固体废弃物污染事故、农药与污染事故、煤气及天然气污染事故、放射性污染事故及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与自然保护区破坏事故等类型。
根据事故程度分为一般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较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特大环境污染与三十事故。
(一)一般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因环境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不含万元)的。
(二)较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为较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
2、因环境污染发生人员中毒的;
3、因环境污染弓i起厂群冲突的;
4、对环境造成危害的。
(三)重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为重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
2、因环境污染发生人员明显中毒、辐射伤害或可能导致伤残后果的;
3、因环境污染发生人群中毒的;
4、因环境污染影响社会安定的;
5、对环境造成较大危害的;
6、捕杀、砍伐国家二类、三类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的。
(四)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为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
1、因环境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的;
2、因环境污染发生人群明显中毒或辐射伤害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人员中毒死亡的;
4、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的正常活动受到严重影响;
5、对环境造成严重危害的;
6、捕杀、砍伐国家一类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的。
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发生后,当地环境保护部门应当立即赶赴现场调查,并对事故的性质与危害作出恰当的认定。
凡属一般或较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均由县级(含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确认,并报市环保局备案,由所在地区市县政府负责组织处理;凡属重大或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均由市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确认。
(一)成立重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
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指挥长,市政府联系环保工作的副秘书长、市环保局局长、事故发生地区市县长为副指挥长,市安监局、市经委、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卫生局、市农业局、市畜牧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等单位负责制人为成员。
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负责排险减害(救助)中的具体协调工作。同时,根据工作需要,按政府各部门工作职能分组开展特大事故排险减害救助工作。
1、综合协调组:由市政府办、市环保局、市安监局、事故发生地区市县政府、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人组成,市政府办负责人担任组长。负责传达贯彻领导指示,报告事故处理情况,严把宣传报道关;协调有关单位分工负责排险减害救助工作,保证现场指挥与上级的通讯联络畅通,沟通指挥部与外界的联系,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专业排险减害救助组:由事故发生单位的行业主管部门、有关专家、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市县两级专业救护队负责人组成,行业主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负责事故现场排险减害救助工作。
3、警戒维护组:由市公安局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负责设置警戒区域、维护现场秩序、疏通道路,组织危险区域人员撤离,动员围观群众离开事故现场。
4、医疗救护组:由市卫生局、市县两级人民医院、中医院、职工医院等单位负责人组成,市卫生局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负责开设现场救护所,对受伤、中毒人员实施救护,保证救治药品和救护器材的供应。
5、后勤保障组:由市政府办、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及通信部门负责人和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组成,市政府办负责人任组长。负责整个事故处理工作中的有关人员、经费、交通工具、通讯联络等后勤保障工作的组织协调,迅速调集车辆运送现场急需物资、装备、药品等。
6、事故调查组:由市环保部门牵头,各相关部门派员组成,组织或协助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已发生的重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进行调查取证工作,及时形成事故调查报告。
(二)职责分工。
1、市政府办:协助指挥长、副指挥长做好事故上报、事故处理和安抚稳定工作。
2、市环保局:具体负责对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进行现场调查、分析认定,明确事故性质和危害程度,并按规定及时上报污染事故;负责防治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技术储备;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有关人员对污染区域进行监测、化验、消毒、洗消,最大限度地消除危害;负责监督检查污染源单位的污染防治工作。
3、市安监局:具体负责并与相关部门配合进行重特大事故调查,并实施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重特大事故排险减害救助工作。
4、市经委:具体负责并与相关部门配合实施煤矿、建材、电力、流通行业、信息产业及经贸系统其它行业重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排险减害救助工作。
场警戒、人员疏散、治安保卫、灭火、道路交通管制及对事故重大责任嫌疑人员实施监控等工作。
6、市交通局:具体负责与相关部门配合实施排险救助工作,负责排险救助人员、器材、物资的运输工作,确保道路畅通。
7、市卫生局:具体负责并与相关部门配合实施医疗急救工作,并负责其它重特大事故处理中医护人员、医疗设备、药品的组织和医疗救护指挥、卫生防疫等工作,及时通报人员的抢救与中毒事故的控制情况。
8、市农业局、畜牧局、水利局、林业局具体负责与相关部门配合实施对农业、畜牧、水利(渔业)、林业污染与破坏事故的处理工作,其中市林业局、水利局具体负责并与相关部门配合实施捕杀和砍伐野生动植物的重特大环境破坏事故和处理工作。
9、市监察局:具体负责对重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进行责任调查与追究。
凡属xx市辖区内所有机关、团体、驻军和企、事业单位收到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处置领导小组发布的重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应急排险救援命令、信号后,应立即派出救援队伍,调运救援设备、物资赶赴现场,实施排险救援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参加重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排险救援和伤员、中毒人员的医疗救护工作。
(一)重特大事故的报告。
xx市辖区内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后,市内所有公民、企业法人和其他人员作为第一发现者应立即向12369环保举报热线或其单位负责人报告。环保部门值守热线电话人员或其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按属地管理原则,以最快捷的方式,将事故发生地点、时间、类型、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人员受害、经济损失等有关情况,向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环保部门、公安机关、监察部门报告,由环保局部门核实后向同级政府报告,本级政府、环保部门分别向上级政府、环保部门报告,其它部门在与环保部门核实后再按系统按程序上报。各区市县在事故发生后除电话速报外,应在3小时内以事故快报传真向市政府办、市环保局报告事故情况。由市政府按有关规定迅速报告市委和省委、省政府。
(二)迅速开展排险减害救助工作。
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事故所在地区市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实施事故排险减害救助工作。市政府分管领导和市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在接到报告后,在事故涉及到人员安全、社会稳定、当地经济和社会正常活动受到严重影响、对环境造成重大危害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必须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排险减害救助工作,防止事态扩大。
现场应处理必须坚持四条原则:
(1)控制污染源,尽快停止污染物的继续排放;
(3)采取一切有效措施,避免人员伤亡,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4)应急处理要立足于彻底消除污染危害,避免遗留后患。指挥部接到污染事故报告后,立即安排专业人员赶赴现场,对事故性质、危害程度作出初步判断,迅速制定、实施排险减害救助方案。对有明确污染源的,责令立即停止排放污染源,其中属于化学危险品类型的,可能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污染事故蔓延,并通知当地政府或街道、村级组织,做好防范工作,必要时,应疏散或组织群众撤离。在开展排险减害救助过程中,必须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措施,防止在排险减害救助过程中发生其它意外伤亡事故。
(三)善后处理。
环境污染事故控制住后,指挥部要做好人员抢救及安抚、设施恢复等工作;对互不干涉污染事故的基本情况进行定性和定量描述,对整个事故进行评估;对相关资料进行整理汇编,包括决策记录、信息分析;进行工作总结(或检讨)。
(四)做好情况通报工作。
市、县两级政府办公室、环保局要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经政府领导审查同意后迅速将事故按分类管理程序逐级上报,及时将上级的指示传达到基层。
应急处置专业排险减害救助组加强专业队伍的建设,达到国家对应急处理的有关标准。各专业队伍也应做到每年演习1次,增强现场应急处置的能力。
对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单位,由环保部门按照《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实施处罚。有下列行为的,监察部门及司法机关应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政府有关领导、部门负责人和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的行政和法律责任,情节恶劣、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并未说明原因的;
(二)故意拖延报告时间的;
(三)故意隐瞒不报、谎报的;
(四)因医疗机构拒绝抢救或抢救不及时,导致人员死亡的;
(五)拒不执行或故意拖延排险减害救助指示、命令的;
(六)因抢险不力,措施不当,推诿扯皮,扩大事故危害的;
(七)排险救助中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社会影响的。
突发疾病控制应急预案篇十五
首先向本室人员了解情况,接着打电话给班主任,再作好记录。
若是个别学生打架,首先立即劝阻、制止,平息后要求室长等监视,然后在半小时内再进行一次检查,作好记录,第二天通报给班主任;若发生学生打群架,首先是劝阻、制止,同时派人叫保卫科人员,稍平息,打电话给班主任,请班主任处理,作好记录,第二天向高级宿舍管理员汇报(若事态严重,当即向宿舍高级管理员、政教处分管主任汇报),由高级管理员汇报分管校长。
与医务室医生取得联系,由医务室人员处理;若医务室无人,则由一名宿舍管理员陪同去医院(只能是县医院或仁慈医院),另一名宿舍管理员与班主任联系,班主任立即到医院,班主任到后,宿舍管理员返回;若学生有重急性病或受重伤,则先打电话给120,再立即打电话给班主任,班主任要立即赶往学校,在班主任未赶到前,由宿舍管理员陪同去医院,班主任先到,则由班主任陪同去医院,班主任根据医生意见,决定是否打电话给其监护人。
若火情较小,则一名宿管员先安排本楼道学生撤离,同时要求两名学生干部通知保卫科,另一名宿管员用水或消防器材灭火。
若火情较大,则一名宿管员迅速用喊话器把整个宿舍楼学生叫醒并迅速转移,一名宿管员通知保卫科和向学校分管校长汇报后,迅速按上水龙灭火。
总指挥:xxx。
副总指挥:xxx(高中)xxx(初中)成员:各年级主任、分管宿舍工作的副主任,xxx(保卫科),xxx(高中),xxx(初中),xxx(除本部女生宿舍楼以外的各宿舍区),xxx(校本部女生宿舍楼)。
突发疾病控制应急预案篇十六
建设局建管科,联系电话:xxxxxxx。
领导小组
略
职责:负责协调处理因拖欠工程款或民工工资而产生的突发事件。
处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办公室应迅速通知处理突发事件应急小组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如遇不可预料的特殊原因不能及时赶赴现场,应立即报告办公室,同时通知事件单位负责人赶赴现场,到达现场后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件的进一步恶化。
1、首先向先期到达的相关单位或现场负责人了解情况;
2、召集相关单位和现场负责人对聚集民工进行疏散,并做好民工的说服安抚工作;
4、要求造成突发事件的相关各方写出书面情况报告及内部处理意见;
5、将现场协调处置情况向信访局写出情况快报;
6、将突发事件的最终处理意见结果及时报告信访局。
1、反映迅速,强化协作
接到通知后迅速行动,立即通知相关单位及人员到现场协调处理。
2、耐心细致,做好说服
对事件涉及各方做好认真细致的政策、法规的宣传解释工作,说服当事各方通过友好协商,化解矛盾,解决纠纷。
3、依法协调,妥善解决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进行协调,将矛盾冲突、纠纷予以妥善解决。
4、及时通报,加大处罚
对处理结果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对违规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坚决依法查处,及时通报处罚情况,防止类似事件的再度发生。
【本文地址:http://www.daodoc.com/zuowen/188545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