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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所所长人民调解能手事迹材料
该同志自1986年参加工作以来,一直担任基层司法所所长。时年45岁的他已经在基层工作了20多个年头,他扎根基层,兢兢业业,忠于法律,刚直不阿,在平凡的岗位上干出了不平凡的业绩。自2003年调任XX市XX区南广镇司法所所长以来,他先后指导化解各类矛盾纠纷540起,调解成功率在98%以上,预防民转刑案件11起,化解群体性械斗事件7件,因成绩突出,多次被市区司法局评为“全市先进政法干警”“优秀司法所长”“调解能手”和连续多年被评为“全市优秀公务员”。2005年9月份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司法所长”称号。常言道:打铁还得自身硬。
罗晓彬同志刚参加工作时,深知自己法律知识浅薄,社会经验欠缺,因此,他利用空余时间孜孜不倦的学习与人民调解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拓展自己的法律知识面。坚持在干中学,在学中干,掌握了过硬的调解技巧。为做好人民调解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罗晓彬同志调解纠纷一直坚持强不所,弱不欺,他机智勇敢,面对突了性事件,敢于挺身而出,控制复杂局面,制止事态扩大。2009年3月,南广镇分水村4社50余名村民与火葬场重点工程施工单位发生纠纷,并导致斗殴,南广镇派出所接警后,立即通知了罗所长,他火速赶到案发现场,当时现场已是人头攒动,棍棒群立。罗晓彬同志抓住时机,根据错误的大小和损害后果,恰如其分的进行调处,使这起很可能酿成凶案的大型群体性。械斗得到了制止。有群众这样称道:罗所长调解纠纷,快刀斩乱麻,调解艺术似一阵春风,春风化雨、点滴入土。
去年6月22日凌晨4时许南广镇太子火锅店因暴雨意外冲垮服务员的住房,造成3死1伤的重特大事件;间隔一月时间7月22日南广镇境内的丝丽雅厂区又发生清运垃圾时毒气毒死3人伤4人的特大事故。罗所长向南广镇党委政府主动请战,及时启动了“大调解”紧急预案机制,成立了3个特别调解小组,罗晓彬同志担任组长,机关干部全部参与,主动提前介入,安抚死者家属,稳定心理和情绪,一方面积极协调赔偿主体方,尽快拿出赔偿方案标准和法律依据,一边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调查取证,全面了解事实真象,为今后的赔偿作出积极准备。虽然事件中的死者家属大都情绪冲动和提出的赔偿要求普遍很高,离赔偿主体出的赔偿金额相差胜远,加上“高铁事件”的赔偿标准提高至90余万,对善后赔偿带来很大难度。罗所长针对出现的新情况果断作出了以下调解方案:
1、就现行国家法律和政策赔偿依据作耐心说服和反复解释工作;
2、争取赔偿主体针对各家庭困难实际情况,从道义上尽量提高补偿标准;3对个别家庭提出的无理要求和威胁言论,请公安机关进行训诫谈话。经过一周的不懈努力,根据两起不同性质的事件分别以人身损害标准和工伤死亡标准进行了赔偿,总计金额三百余万元,达成了双方基本满意的效果,终于使这二起震动全市的特大伤亡赔偿纠纷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近年来,罗晓彬同志为外出务工人员和弱势群众提供法律援助60余起,提供法律咨询人500余人次,指导基层调委会解决各类纠纷110起,亲力解决各类疑难案件50余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达500万余元。正是由于他的痴情与热忱,赢得群众的拥护和尊敬。
罗晓彬同志在做好自己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参与当地党委政府开展的各项工作,受到了当地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好评。他为了社会的公平正义,为了千家万户的安宁,就象一位忠诚的卫士,无私的奉献,在人民群众的心中谱写了一曲壮丽的司法干警的赞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