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卫士事迹汇总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青年卫士事迹汇总”。
首届“泉城杰出青年卫士”事迹简介
共青团济南市委
2004年12月7日
张国辉同志事迹简介
张国辉,男,1972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现任商河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局局长。
张国辉同志1989年3月至1992年11月在济南空军12师服役;1992年12月至1993年10月在商河县法院任法警;1993年10月至1994年6月在商河县法院行政庭任书记员;1994年6月至2000年11月任商河县法院经济审判庭审判员;2000年11月至2003年5月任商河县法院法警大队副队长;2003年5月至2003年12月任商河县法院执行工作局副局长;2003年12月至今任商河县法院执行工作局局长、商河县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2003年以来,张国辉同志团结带领执行局一班人,取得了一个又一个骄人的成绩:执结案件650件(其中多年来遗留案件212件),执行标的额达3000多万元,并对涉及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抚育费、扶养费80起案件实施了司法救济,执行金额达63万余元,为弱势群体撑起了司法保护的巨伞,伸张了社会正义、维护了司法公正。
一份耕耘、一份收获。2003年,张国辉所在的执行局被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荣记“集体三等功”,被商河县委、县政府授予“人民满意政法单位”,被共青团商河县委命名为“青年文明号”。张国辉同志本人也因工作出色先后6次被县法院评为“先进工作者”,3次被评为“办案能手”,2003年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2004年被评为第五届“商河县十大杰出青年”。
杜晓涛同志事迹简介
杜晓涛,男,34岁,大学文化程度,1995年1月经考试进入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检察院工作,现任该院公诉科科长。在这几年的工作中,由于表现突出,先后被评为先进工作者,荣记个人三等功,2000年、2002年两次荣获济南市检察系统优秀公诉人称号,2001年被评为济南市政法系统“创人民满意活动先进个人”,并被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嘉奖一次。2002年被评为“历下区十佳青年”。2002年,在全市优秀公诉人评比中,取得第2名;在代表济南市参加全省检察机关首届十佳公诉人评选中,取得第4名的好成绩。2003年被授予全省检察机关首届十佳公诉人荣誉称号,2003年3月被选为中国共产党济南市第八次代表大会代表,并荣获济南市五一劳动奖章。
杜晓涛同志从事检察工作七年,先后承办各类案件350余案460余人,没有因为自己的原因出现一起错案。从2001年以来,杜晓涛同志认真贯彻中央及各级领导的指示精神,积极投入到严打整治斗争中,审查起诉严重刑事案件151案244人,其中90%是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如市检察院交办的以徐宗涛为首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等。
杜晓涛同志从事起诉工作以来,主动要求多办案、办大案,不怕难、不怕苦。在平时办案中,他对自己严格要求,有很多时候连续开庭7、8小时一直在不停的举证、答辩,也从不叫苦。正是凭着这种遇难而上的精神,使他各方面素质不断提高,成为新时期的优秀公诉人。
张岩松同志事迹简介
张岩松,男,35岁,1968年9月出生,大学文化程度,中共党员,1988年毕业于济南市人民警察学校,同年被分配到济南市公安局市中分局魏家庄派出所工作;1991年5月至2002年在济南市公安局市中分局刑警大队工作;2002年至今任济南市公安局市中公安分局四里村派出所所长。参加工作以来,张岩松所长先后荣立三等功3次,嘉奖12次。
2002年,刑警出身的张岩松接过了市中分局四里村派出所所长这一重任。在新的工作岗位上,他把“人民公安为人民”作为自己的工作准则,大胆创新、勇于实践,顽强拼搏、无私奉献,以亲民、护民、爱民、为民的实际行动赢得了辖区群众的拥护、赞扬。在他的带领下,四里村派出所多项工作指标名列分局前茅,先后被市政府授予“青少年维权岗”称号、“精神文明示范窗口单位”称号,被市中公安分局授予“严打先进单位”称号,派出所团支部被授予“学习型团支部”称号,张岩松也因工作突出,荣立个人三等功,被评为全市公安机关优秀共产党员、全市十佳派出所所长和“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期间,共打击处理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243名,破获各类案件342起。
王宗岩同志事迹简介
王宗岩同志,男,39岁,汉族,中共党员,研究生文化,济南市公安局长清区分局党委书记、局长。先后被评为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先进个人、全国卷烟打假先进个人,两次被济南市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被省公安厅荣记个人二等功一次,被市政府荣记个人三等功一次、通令嘉奖一次,被市公安局记个人三等功两次、嘉奖六次。
王宗岩同志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的发展观,以解放思想为先导六次召开开放式局长办公会,让民警在局长办公会上畅所欲言,对分局的各项工作建言献策,全局形成了浓厚的学习氛围。
他是一名学习型干部,他的工作思路有很强的前瞻性,他提出了重点抓法制、抓刑侦、抓防范的工作思路。分局的命案侦破率达到了100%,办案质量跃居全市前列,根治了大货车无牌行驶、闯岗逃费、聚众滋事等群众反映强烈的治安问题,取缔了屡禁不止的赵营村非法拆解拼装机动车市场,惩治了一批作恶多端的违法犯罪分子,打出了声威、弘扬了正气。在他的辛勤努力下,分局应对突发性事件、驾驭复杂形势的能力明显增强,攻坚克难、打击犯罪的能力明显提高,人口管理、阵地控制更加规范有效,公安装备得到很大改善,全区社会治安持续稳定,赢得了各级党委政府的肯定,分局被区委、区政府记集体三等功。
王宗岩同志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在创“平安济南”工作中,不辱神圣使命,不负人民重托,以对党的绝对赤胆忠诚,不畏艰险,一次次交出了令党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答卷。
董一鸣同志事迹简介
董一鸣律师,1996年毕业于烟台大学法律系,现攻读山东大学民商法学硕士学位,现为山东众成仁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律师、团支部书记。从业八年来,董一鸣律师代理各种案件上千起,为当事人挽回及避免经济损失数亿元。他受邀担任多家单位的法律顾问,良好的执业素养和优质的法律服务赢得了顾问单位的高度赞誉。董一鸣律师在捍卫当事人合法利益的同时,以一颗赤诚之心,热心公益事业、关爱社会:捐助失学儿童、积极开展法律援助、设立青少年维权岗。更难能可贵的是,董一鸣律师积极加入抗日战争对日索赔中国律师团,代表赴日劳工参与对日索赔的诉讼,并负责整个山东省的调查取证工作。
从1996年走进山东众成仁和律师事务所,至今已经八个年头,八年的拼搏与耕耘,换来了丰富的收获。2002年被评为济南市优秀律师,2003年,又获 “泉城十佳青年律师”荣誉称号,同时获得省市有关部门的多次奖励和表彰。
张燕同志事迹简介
张燕,女,1966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济南市市中国家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副科长。她数年如一日的工作在税收第一线,用朴实无华的行动实践着在党旗前的诺言,用自己对工作兢兢业业、任劳任怨的奉献精神,模范地实践了“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用一颗火热的心灵,温暖和感染着每一个纳税人。2002年和2003年被评为市中区“三八”红旗手称号,2003年获得济南市国税局记“三等功”一次,山东省国税局记“二等功”一次。
作为一名青年党员,她克服了诸多难以想象的困难,在最辛苦、工作最单一的办税服务厅一干就是八年。对工作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大力提高服务质量。她对工作精益求精、认真负责,去年年底,在济南市国税系统推行“一窗式”管理服务工作中,主动参加各类研讨,并带领大厅全体人员认真参加培训,并参与设计省局制定的《比对工作底稿》。为“一窗式”工作的顺利开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她自觉维护国税形象,对于来自纳税人的各种各样的邀请甚至礼品,无论出于何种目的,都被她一一拒绝。她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对自己严格要求。作为市中国税局唯一一名《出口货物缴款书》的开票员,每年都有数千万的税款通过她开具的《出口货物缴款书》退还给纳税人。凭着对党、对税收工作高度负责的态度,扎实工作,认真开具,所填写的《出口货物缴款书》从未出现差错。
刘宗民同志事迹简介
刘宗民同志1994年7月毕业于山东省财政学校税务专业,同年10月至今在济南市地税局天桥分局工作,于2000年4月任副科,2003年2月任正科。自从事税收征管工作以来,刘宗民同志年年完成上级下达的税收任务。其近几年来的主要工作事迹如下:
1、不断研究查帐方法,努力堵塞漏洞。刘宗民同志善于总结工作经验,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提高,熟练的掌握了各种查帐技巧。多年来通过“以查促收”共查补税款3000余万元,防止了国家税款的流失,有力的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
2、加强税法宣传,提高纳税人自主申报意识。自1996年以来,年年为纳税人进行企业所得税年终汇算清缴的纳税辅导工作,共培训企业会计、厂长(经理)等4000余人(次)。这项工作极大的提高了企业所得税的申报金额、申报率及主动申报意识,并使税企之间加强了相互交流,相互理解,深受纳税人好评。
3、依法治税,努力创造公平的税收环境。刘宗民同志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惧威胁。96年以来先后对数十家不履行纳税义务的企业实行强制执行措施,扣缴税款及滞纳金800余万元,维护了税法的尊严,创造了公平的税收环境,保证了国家税款的及时入库,为祖国的经济建设贡献了自己的力量。
4、廉洁从税,文明服务。自参加工作以来,始终树立服务经济,服务纳税人的工作思想,拒腐防变。时刻提醒自己“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利,正确运用手中的权利”全心全意为纳税人服务。
郑联国同志事迹材料
郑联国,男,现年39岁,中共党员,1984年参加工商工作,先后任平阴县工商局城区工商所办事员,合同科科员、副科长,现任济南市工商局平阴分局城区工商所所长。他二十年如一日,求真务实,锐意创新,先后荣获山东省百优工商所长、济南市工商系统廉洁勤政十佳个人、荣立三等功两次、年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
他在管理辖区首推了“经济片警制”和无照经营“五法”管理模式,有效促进了监管职能到位,提高了行政效能,该做法得到了市工商局的认可和推广。率先在全局实行了“值班所长”制,实现了民主治所,调动了全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他坚持服务大局、心系群众,始终把发挥工商职能,促进地方经济快速发展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全所组织开展了换位思考、优质服务、组织民营企业外出参观学习等活动,实施“红盾帮扶”工程,帮助6家企业争创了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和“消费者满意单位”。在工商所成立了“下岗职工再就业联络站”,先后帮助62名下岗职工重新再就业。
不论岗位怎样变化,他始终做到艰苦朴素,廉洁自律,先后拒请拒贿百余次,金额达3.6万余元,大力倡导增收节支,严肃财经纪律,赢得了社会各界的赞誉。在他的带领下,济南市工商局平阴分局城区工商所先后被评为“市青年文明号”、“市行风建设示范窗口”、“市双文明建设十佳工商所”、“平阴县服务经济发展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高兆伟同志事迹简介
高兆伟,男,34岁,汉族,大学本科,1990年9月考入山东警察学院预审系;1993年7月分配至济南市公安局预审处工作;1998年1月任济南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副中队长;1999年4月调入济南海关缉私分局任法制科副科长,现任济南海关缉私分局法制科科长。
高兆伟同志从警十几年来,勤奋好学、勇于奉献,敢于面对挑战,先后侦审案件120余起,参与抓捕及审讯犯罪嫌疑人50余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7亿余元。尤其是在影响全国的“4.20厦门远华走私案”和“8.15汕头走私案”中,参与了涉案案值49亿元,偷逃国家税款27亿元的案件侦破,询问证人和犯罪嫌疑人500余人次,对40余人实施了强制措施,曾先后四次受济南市公安局嘉奖,一次受到济南市嘉奖,两次被评为优秀共青团员,荣立二等功、三等功各一次。有力的打击了犯罪行为,为维护国家的经济秩序,保障济南市外经贸发展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他的事迹无愧于守护国家经济大门、维护国家经济利益的“钢铁长城”,无愧于政治坚强、业务过硬、党和人民完全可以信赖的“国门卫士”。
李龙同志事迹简介
李龙,男,汉族,22岁,大专,共青团员,2000年参加工商银行工作。
2001年 10月21日中午,工商行操作系统全面升级,要求务必在11:30分结束所有对外业务,以免耽误此次升级。11:20分左右,营业室内只剩下一个穿深蓝色风衣、戴着墨镜的中年男子询问外地业务怎么办理,李龙细心解释完毕后,正要关门的时候,那名男子突然从侧后方一下搂住李龙的脖子,拿出枪顶在他的腰部,意图抢劫。在此万分紧急的情况下,李龙只想到“决不能让歹徒威胁到国家财产以及其他同事的人身安全。”不等歹徒反应过来,李龙就跟歹徒搏斗在一起。与此同时,营业室内的同事也按响了警报,歹徒见势不妙逃跑了。后来根据李龙提供的准确特征,公安部门终将该名歹徒抓获。为此,行领导专门开了“向李龙同志学习”的表彰大会。而李龙却说:“我是工行人,我有责任有义务保卫国家的财产不受损失,我相信换了谁也会这么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