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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卫平律师职工维权详细事迹材料
汪卫平律师,云南弘石律师事务所劳动法律事务部主任、劳动法专业律师、昆明市律师协会民商事与诉讼仲裁专业委员会执行委员、昆明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云南省总工会社会化维权律师、昆明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法律顾问,汪卫平律师职工维权详细事迹材料。
七年多来对职工维权的顽强坚守
2010年8月16日,汪卫平律师在做客云南人民广播电台《法在您身边栏目》时,主持人问:汪律师,劳动法律事务纷繁复杂,法律法规杂乱无章,办理劳动争议案件收入微薄,为什么您还选择做劳动法专业律师?汪卫平律师是这样回答的:“我做律师不仅仅以律师这一职业作为谋生的手段,我认为职业律师同时还肩负着一种社会责任和历史责任。从事劳动法律事务工作,对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大意义,因此,我在15年的律师执业生涯中,自办理第一件劳动争议案件以来,就热爱上了劳动法律事务这个领域,多年来一直坚守,并不断地向前推进。”
2003年年初,某国有商业银行宣威市支行的六位被终止劳动合同的“柜员合同工”向汪卫平律师寻求法律服务,汪卫平律师代理六位“柜员合同工”向该行提起以“同工同酬”为主要诉求的多项诉讼主张,案件经过劳动争议仲裁、一审、二审,最终以和解结案。在该案件办理过程中,汪卫平律师深感劳动者维权的艰辛与无助,凭着深厚的法律功底和无私无畏的职业精神,在与委托人进行有效沟通形成一致意见的基础上,对相关办案机关办案人员非难、限制委托人诉讼权益的行为进行了有理、有节的抵制,为案件的最终达成和解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经过这个案件,汪卫平律师的执业生涯,从此与劳动法与劳动者结下了不解的情缘。从2003年以来,汪卫平律师办理了上百起劳动争议案件,在办案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深厚的劳动法律理论功底,形成了娴熟的劳动争议办案技巧。
将一个人在战斗发展为一个团队在战斗
“态度决定高度:专业律师,品牌服务”――这是汪卫平律师多年来一直秉持的执业理念。汪卫平律师七年多来,坚持在劳动法领域勤奋耕耘,锲而不舍。同时,汪卫平律师意识到,要为广大职工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光靠一个人的战斗,是远远不够的。为此,汪卫平律师在事务所内部设立了劳动法律事务部,整合所内所外劳动法律服务资源,为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化分工和团队协作作出了表率,举办劳动法专题讲座,组织所内从事劳动法律服务的律师进行业务学习、讨论和培训,将汪卫平律师在劳动法领域的个体的优势转化为群体的优势,将其在职工维权战线上“一个人的战斗”转化为“一个团队的战斗”,提升了战斗力,扩大了职工维权工作面。
将律师职工维权工作的单兵种作战扩大到与工会组织的联合作战
在为职工提供劳动法律服务过程中,汪卫平律师逐渐感到执业律师在职工维权个案上的社会效果难以有效放大,律师在职工维权工作中会有孤军奋战、孤掌难鸣的一种境况。为此,汪卫平律师主动与云南省总工会沟通,寻求在职工维权方面的合作,得到了云南省总工会的积极响应。汪卫平律师带领本所劳动法专业律师组成的专项服务团队,成为与云南省总工会开展社会化维权工作的合作律师事务所之一,为云南省总工会的社会化维权工作的有效推进给予了大力的支持和帮助。
变单一的个案代理为打职工维权立体交叉战
汪卫平律师在办理职工维权个案过程当中,发现和关注在职工维权工作中的一些需要全社会共同关注并亟待改进的方方面面、点点滴滴,事迹材料《汪卫平律师职工维权详细事迹材料》。针对这些问题,汪卫平律师打起了职工维权的“组合拳”:
从2003年4月22日注册为中国劳动争议网联盟律师以来,一直坚持从该网站上汲取营养,与广大职工维权律师、劳动法专家学习、交流职工维权经验,并以提供网上免费劳动法律咨询的方式,坚持职工维权工作至今不动摇。
为广大职工提供高品质的劳动法律咨询服务,向其灌输职业生涯法律风险管理理念,为职工维权工作提供基础性、前瞻性、预防性的劳动法律服务。
践行职工维权知识普及,多视角做好劳动法律宣传培训工作。为云南省总工会主办的《时代风采》杂志长期供稿,协办职工维权咨询专栏,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效果。积极参与云南省司法厅与云南人民广播电台协办栏目《法在您身边》,为栏目的劳动法律专题节目提供专业支持,为职工维权鼓与呼。为高校在校学生、应届毕业大学生、企业职工作职业生涯劳动法律风险防范讲座、提供职工劳动维权知识与技能培训,增强劳动者的维权意识和维权技能。
参与地方性劳动立法,推动地方性劳动立法为职工权益保护撑起保护伞。以公民身份,对《云南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征求意见稿)》提出了修改意见,以劳动法专业律师身份,通过提交书面修改意见、参加立法讨论会、论证会、听证会等方式,参与了《昆明市工伤康复管理试行办法》、《昆明市关于预防集体劳动争议的规定(征求意见稿)》、《云南省企业工会条例》、《工会参与劳动争议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立法活动,从立法这一源头上为职工维权工作作出了不懈努力。
为参与工资集体协商而积极备战。为响应全总关于积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指示,根据云南省总的安排,汪卫平律师目前正在积极备战工资集体协商,准备以集体协商指导员培训、工会干部工资集体协商培训、指导或直接参与工资集体协商等方式,为推动云南省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向纵深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为工伤农民工杨荣情维权,凸显了汪卫平律师敢于维权、乐于维权和善于维权的优势
2008年3月20日,从云南省富源县来到昆明务工的杨荣情,工作10余天即不幸从正在作业的高处坠落受伤,后鉴定为二级伤残,属急性重型颅脑损伤,整个人接近植物生存状态。
在事故发生后的工伤治疗后期,当涉及到工伤的继续治疗以及其他赔偿问题的时候,杨荣情家属与单位之间的分歧不断加大,用人单位中断了住院费的供给,双方的矛盾急剧地凸显出来。杨荣情妻子肖三花开始各级*,并把无认知能力的丈夫抬到云南省总工会摆放长达两小时。云南省总工会江巴吉才主席亲自到医院慰问,给杨荣情送去了1万元的慰问金以解其燃眉之急,同时指示省总法律保障部紧急启动法律援助程序,利用工会社会化维权平台,帮助杨荣情维护合法权益。与云南省总工会建立社会化维权合作机制的劳动法专业律师汪卫平,临危受命。
虽经一年多的治疗,杨荣情的病情仍然处于危重之中。生命在与时间赛跑,刻不容缓。2009年3月5日,刚办理完法律援助手续的第二天,汪卫平律师即与对方代理人联系。3月6日,汪卫平律师与对方代理人面谈,对于汪律师提出的边治疗、边谈判的主张,对方予以回绝,谈判陷入僵局。根据双方已经经过协商程序,双方矛盾分歧严重加剧的现实,汪卫平律师与省总法律保障部领导经过审慎分析后认为:用人单位釜底抽薪,意图通过终止杨荣情医疗费的给付,促使医院方面因为欠缴医疗费而催促杨荣情出院,达到不再产生医疗费,减少赔偿金额的目的;而我们的法律援助工作应当针锋相对,应当尽快启动司法程序,与单位边打边谈,以破解其釜底抽薪术。为防止维权工作陷入“全部请求一次性仲裁,仲裁诉讼久拖不决,远水解不了近渴”的困境,汪卫平律师与省总法律保障部制定了“一次事故,分段仲裁”的策略,即动员杨荣情家属想尽办法先垫付医疗费,待拿到医院的医疗费收据后,就去申请仲裁或起诉,通过仲裁、诉讼手段,拿到赔偿款后,又将医疗费补充进去,循环往复,以保障杨荣情的正常治疗,化解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医疗费的危机,并随时准备与单位协商解决。
维权的过程是异常艰辛的。从2009年3月9日第一次申请劳动争议仲裁(12日被受理)起,至2009年11月20日获得全部赔偿止,杨荣情向五华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7次提起仲裁申请,单位提起了1次仲裁申请,合计形成了7件仲裁案件(杨荣情同时提起的第5、6次仲裁申请被合并为1件案件予以受理和审理),这7件仲裁案件部份或者全部经过了一审、二审、撤销仲裁裁决及执行程序,先后形成了18件案件,加上杨荣情向昆明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了1次工伤残疾辅助器具安装配置确认(未被受理),向云南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了1次劳动能力再次鉴定(后撤回申请),杨荣情工伤赔偿一案,一共形成了20多件案件。
虽然用人单位极尽诉讼拖延之能事,但面对汪卫平律师代理杨荣情发起的“没完没了”(对方代理人语)的“进攻”,以及这些“进攻”陆续走完所有的程序,人民法院即将采取的强制执行措施必将为杨荣情的“疲劳战术”提供源源不断的“补给”,终于,用人单位与杨荣情握手言和了。2009年11月20日,工伤农民工杨荣情家属肖三花拿到了用人单位支付的工伤赔偿款384207.63元,加上前期治疗已经支付的费用41万余元,省总提供法律援助后通过法院强制执行程序支付的13500元,以及杨荣情后期住院治疗由用人单位预付、办理出院手续时由单位补交的下欠医疗费19000余元,用人单位因杨荣情工伤事故,总计支付了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及工伤一次性赔偿费用等合计近83万元,创出了云南省工伤农民工获得赔偿数额新高。《工人日报》和云南省总工会《时代风采》杂志,对此案的成功代理进行了详细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