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黄陵县委组织部关于市第四次党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版)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党代会选举工作通知”。
中共黄陵县委组织部
关于做好市第四次党代表大会代表选举
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城区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县直机关工委及所属党委(党总支)、政法系统党委、公安局党委、黄帝陵管理局党总支、红石岩监狱党委、黄陵监狱党委:
中国共产党延安市第三届委员会第十一次全体会议决定,中国共产党延安市第四次代表大会将于2011年12月召开。按照《中共延安市委关于市第四次党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精神,市委分配给我县出席延安市第四次党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共17名(其中市委提名2名)。现就代表推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表应具备的条件和代表的构成市第四次党代表大会代表,应是我县共产党员中的优秀分子。应当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生产和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有良好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能够密切联系群众,有较强的议事能力,积极并如实反映党员、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代表的选举,在坚持先进性的同时,要具有广泛性,注意推荐工人、农民和专业技术人员中的先进模范人物。党员领导干部代表比例不多于代表总数的66%(11名,其中包括市委提名2名),生产和工作在一线的代表不少于32%(6-1-
名),其他代表占2%左右。代表主要应从第一线工作的同志中推选。其中,妇女代表不少于总数的20%(4名),50岁以下(含50岁)的代表占50%以上。市第四次党代表大会代表与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一般不交叉。
二、代表的产生程序和方式
出席市第四次党代表大会的代表,由县第十五次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1、出席市第四次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的酝酿提名,由各党委(党工委、党总支)按市委分配我县的名额的30%(6名)以上提出代表候选人推荐名单,提名人选不少于10人,其中,妇女代表不少于总数的20%,50岁以下(含50岁)的代表占50%以上。店头、田庄、阿党镇党委要统筹兼顾所属社区服务中心党委,合理分配代表名额。县委常委会按照不少于代表应选人数22%的差额比例(不少于4名),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考察名单。
2、对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考察。充分听取纪检、监察、计生等有关方面的意见。要由纪检、监察、计生部门做出廉政、计生鉴定,严格把好政治关、廉洁关、计生关。考察后要逐人写出考察材料。
3、县委委常委会根据代表名额、代表条件、结构要求以及考察情况,经过认真研究,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并与市委组织部沟通、交换意见。
4、县委全委会,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并报市委组织部进行初步审查。
5、召开中共黄陵县党代表大会进行选举。
三、报送时限及要求
出席市第四次党代表大会代表推选工作节奏快、时间紧、任务重,各党委(党工委、党总支)务必按照要求于2011年10月9日上午11点前将代表候选人推荐名单报送县委组织部审查,并按照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组织考察、酝酿确定、提交全委会研究的办法,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
201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