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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梦•我的梦”征文活动通知
各中学、中心校,芦小:
少年智,则中国智;少年强,则中国强。为了引导我县广大中小学生为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的“中国梦”而发奋学习,不懈努力;同时也为了让学生抒发自己的美丽梦想,表达对梦想的追求,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经研究,决定举办宾阳县“中国梦•我的梦”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时间:2013年6月1日——2013年6月20日。
二、征文主题:“中国梦•我的梦”。
三、征文对象:全县三、四、五、六、七、八、九年级和高
一、高二年级学生。
四、征文要求:围绕主题,结合实际,不准抄袭,若发现抄袭即取消获奖资格。征文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题目要用黑体2号,正文用仿宋体4号。题目下方要写清详细地址(镇、学校、班级)、姓名,征文最后写上一位指导老师姓名。
五、评奖方法:
(一)镇、校级初评。小学以镇(芦小)为单位,中学以学校为单位按县给定的初评获奖名额进行初评(具体指标见附件),并给予初评为一、二等奖征文写上评语。没有评语的不发指导老师奖。
(二)县教研室组织语文骨干教师分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按一定比例评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给获奖者发获奖证书,给获一、二等奖者的指导教师发指导老师奖证书。证书由各单位制作,县教研室审核盖章。
六、此次征文不收费。
七、上交征文时间:要求各中学、镇中心校办、芦小于6月26日前交征文纸质材料和初评结果。联系人:马俊琦老师。联系电话:8225808.八、要求各单位高度重视此次活动,认真组织学生参加,做好初评工作。
宾阳县教育局教研室
二○一三年五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中国梦•我的梦”征文初评获奖名额一览表》
附件二:《“中国梦•我的梦”征文初评获奖名单》
“中国梦•我的梦”征文初评获奖名额一览表
“中国梦•我的梦”征文初评获奖名单
单位:填报人:填报时间:2013年6月日
注:各单位按县教研室提供的证书样板购买证书(长28.4厘米,宽20.2厘米)。
一、学生证书内容格式:
陈梦梦同学
在宾阳县“中国梦•我的梦”征文活动中荣获一等奖,特发此证,以资鼓励。
宾阳县教育局教研室
二○一三年六月
二、指导教师证书内容格式
黄天天老师
在宾阳县“中国梦•我的梦”征文活动中荣获指导老师奖,特发此证,以资鼓励。
宾阳县教育局教研室
二○一三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