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港工程必须实行工程质量监督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
一、渔港工程必须实行工程质量监督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1月30日由国务院279号令发布)第四十三条规定“国家实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该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未按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责令改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水运工程质量监督规定》(交通部2000年第3号令)第三十八条“未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交通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开工”。因此,渔港工程必须实行质量监督管理。
二、渔港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是交通部门质监机构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可以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它部门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具体实施”。《水运工程质量监督规定》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实施水运工程质量监督,适用于本规定”,“本规定所称水运工程,是指港口、航道、航标、通航建筑物、海岸防护、修造船水工建筑物及支持系统、辅助和附属设施的新建、改造、扩建和大修工程”。“本规定所称水运工程质量监督,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水运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水运工程质量实施的强制性行政监督”。《水运工程质量监督规定》第九条“地(市)级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设立水运工程监督分站,根据市级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委托的权限,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行驶水运工程质量监督行政执法权。
按照渔港工程招标文件要求,渔港工程建设施工单位资质是港口与航道。所以渔港工程属于水运工程,根据《水运工程质量监督规定》,其质量监督机构应是市交通局质监站。、三、渔港质监机构主要工作职责和主要工作内容
(一)、主要工作职责:
1、执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技术标准;
2、负责水运工程质量管理,对参建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进行监督;
3、负责管辖范围的水运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的资质管理;
4、负责管辖范围的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及人员的资质管理;
5、检查水运工程参建单位的资质,组织水运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对水运工程使用的原材料、中间产品和设备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6、负责已完工的水运工程的质量鉴定;
7、负责已竣工验收的水运工程的质量评定;
8、组织或参与水运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督促有关整改意见的落实;
9、受理水运工程质量缺陷、质量事故的控告、检举;
10、参与优质工程的评审工作。
(二)、主要工作内容:
1、对有关水运工程参建单位执行国家和行业强制性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
2、对水运工程参建单位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进行监督。
3、对水运工程项目试验检测工作的规范性、准确性、客观性进行监督。
4、对水运工程使用的材料、中间产品、设备及施工工艺进行监督。
5、对水运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监督,作出工程质量鉴定和评定。
6、对水运工程质量缺陷、质量事故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7、对有关单位的水运工程质量档案资料的完整性、规范性、客观性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