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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乡不胜任现职干部召回管理细则(试行)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省委九届十一次全会精神,落实从严从实管理干部有关规定,推动干部能上能下,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向惰政宣战、向惰政问责,整治干部职工不想干、不会干、不敢干的“慵懒散慢浮腐”等问题,有效调动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增强工作责任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砚山县不胜任现职干部召回管理办法(试行)》等,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按照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建设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对素质能力和现实表现与履行岗位职责不适应、不胜任现职的干部,实行召回管理。
第三条
召回不胜任现职的干部,必须遵循下列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
(三)过责相当,惩教结合原则;
(四)严格要求,依法、依纪、依规办事原则。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乡所有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县财政供养的村干部和其他在职人员。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不胜任现职干部,实行召回管理:
(一)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州委、县委实施办法
扯皮造成不良影响的;
(九)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主观臆断决策,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未构成违法犯罪的;执法过程中未按规定程序执行,导致工作严重失误;重大事项未走民主程序,不按要求请示报告,没有执行“四议两公开”要求,导致群众大规模上访的;
(十)工作纪律涣散,年内上班无故迟到、早退3次以上、旷工1次以上的,工作时间擅自脱岗、离岗、串岗,上班时间从事玩游戏、炒股票、购物、看电影、玩牌等从事其他与工作无关活动的,在工作日午间饮酒的;
(十一)存在“走读风”、“赌博风”、“衙门风”、“滥办酒席风”和收送红包、购物卡等问题的;
(十二)不能完成年初既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影响本单位工作大局,符合责任追究制被问责的;
(十三)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十四)工作被上级“一票否决”或公开点名批评的;
(十五)因违反纪律规定等被纪检监察部门通报批评的;(十六)因工作失误、失职、疏忽给单位造成不良影响的;
(十七)在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等行政活动过程中滥用职权,存在吃拿卡要、不按时办结、推诿扯皮、故意刁难群众的;
话;对存在问题较为突出,造成一定影响,需通过召回教育整改的,按规定提出召回意见。
2.提出建议。各村、中心、站所主要负责人由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提出具体意见;其他人员由村、中心、站所负责人提出具体意见报挂钩分管领导。乡召回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可根据发现和收集到的问题对所有乡管干部和工作人员提出具体意见。
3.研究决定。科级干部的召回管理由县委研究决定;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和科级以下干部的召回管理由乡党委会议讨论决定后,提交县召回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办理。
4.召回谈话。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召回不胜任工作的干部开展谈心谈话。科级干部由县委有关领导开展谈心谈话;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和科级以下干部由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或是委托分管领导开展谈心谈话。谈话内容主要包括:召回对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对下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加强思想沟通解除召回对象心结,放下思想包袱用心工作。召回对象如有疑异的,可向县召回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诉复核,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
5.公示召回对象。经认定的不胜任现职干部,在县电视台、县党建网、县政务网对召回对象、理由等进行公示。
第七条
对不胜任现职干部,经组织认定后召回,根据情况采取下列方式进行管理:
1.集中教育。存在问题较为明显,已经造成错误事实,对工作或在社会上造成一定影响的,进行集中教育。集中教
不良影响的,对适用集中教育、组织处理后仍然出现召回管理情形的,进行待岗处理,待岗时间3个月,待岗期间只发基本工资。待岗期间的干部按照转岗原则自行选择新的工作单位,在待岗期间找到接收单位后,由接收单位按程序报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办理相关手续;待岗期满后,仍未找到接收单位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辞退或解聘。
第八条
干部不胜任现职召回管理工作实行季报制度,各村、中心、站所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0日前上报该季度拟召回管理人员有关材料。上报材料由主要负责人审签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乡上统一报县召回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县召回管理领导小组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推行召回“零报告制度”,对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确认本单位干部职工作风好,工作务实推进有力,无召回人员情况的,乡召回领导小组将对单位进行重点督查,对发现存在瞒报行为的,将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召回。
上报材料包括书面报告、会议纪要、召回管理人员名册、情况说明等。
第九条
不服从召回管理的,予以辞退或解聘。第十条
建立党政班子、村、机关、中心站所负责人联席会议制度,对被召回管理的干部职工,根据其问题和情形,综合运用行政问责、纪律处分、组织处理等措施,确保责任落实到位、追究到位;乡纪委要从严履行监督职能,拓宽监督渠道,从严监督干部;各单位要加强干部职工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强化干部职工日常监督管理。乡党委政府设立不胜任现职干部举报电话和信箱,受理群众的举报,举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