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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工商联作用,引导非公经济人士树立社会主义义利观
一、非公有制经济是中国社会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是相对于公有制经济而言的,是一个宽泛的概念。统战工作所说的非公有制经济主要是指个体、私营经济。2002年,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出版的《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研究报告》中,把当代中国社会分为十大阶层,其中包含了私营企业主阶层(占0.6%)和个体工商户阶层(占4.2%),占到整个社会阶层的40%的经理人阶层、办事人员阶层、商业服务业人员阶层、产业工人阶层几个中有三成在非公有制企业、个体商户中工作并以此谋生。2006年,中共中央颁发的《关于巩固和壮大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意见》中,又将以上非公经济人士和自由择业知识分子组成新的社会阶层。目前,全国上下掀起创业热潮,非公经济人士已超过5000万人,加上在相关行业的所有从业人员,总人数超1.5亿人。他们掌握或管理着10万亿元左右的资本,使用着全国半数以上的技术专利,并直接或间接贡献着全国近三分之一的税收,每年吸纳着半数以上新增就业人员。在老三十六条、新三十六条颁布后,更扩大了非公有制经济投资的领域,涉及到中国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各个行业,也包含了大量的行业协会、同业公会和商会等经济组织。非公经济人士不但与国内各阶层、各方面有密切接触,而且与国外组织和个人有广泛联系。中共中央提出要加强教育引导,促进非公经济人士健康成长、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今年,胡锦涛总书记在讲话中提出了“三个有更大作为”:非公有制企业在加快发展方式转变方面有更大作为,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有更大作为,在提升自身素质方面有更大作为。这是对我国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经济人士提出的更高要求,也是对新时期做好非公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指示。
二、非公经济人士应当树立的“义利观”
非公经济人士的主观价值取向决定着非公经济人士能否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引导教育非公经济人士树立正确的“义利观”是其思想政治工作的核心。
义利观是商业活动的价值论,是商业活动的指导思想和根本原则。
(一)中国传统的义利观主要有三种观点:重义轻利,尚义去利;重利轻义,尚利去义;义利兼顾,义利并重。重义轻利,尚义去利,违背了商人的本性;重利轻义,尚利去义,为世人所唾弃;主流思想还是义利兼顾,义利并重,以先秦时期的儒商精神和明清时期的晋商、徽商理念为例:
儒商精神的基本内容是:仁民爱物、博施济众的经营宗旨 ,以义制利、依群利己的经营原则 ,尚中贵和、和气生财的经营方法 ,好学重智、灵活多变的经营特色 ,发奋有为、自强图新的敬业精神 ,守信重诺、诚信为本的商业道德。
晋商、徽商的商业伦理体现了商业经营实践与道德修养的统一:义利合一、和衷为贵;遵循诚实守信、公平交易、以礼待人等商业伦理规范;崇商敬业、克勤克俭、积极进取、修身正己、任人唯贤、圣贤信仰的商业伦理精神以及创家立业、爱国济民的价值诉求。以上义利兼顾、义利并举的理念,经过千百年的锤炼,已为人们所接受,也成为了现代商人义利观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二)现代义利观,在秉承中国传统义利观精华的同时,结合了当代中国社会、政治、经济、文化,有了更深层的代表性,更具有中国社会主义的特色,即社会主义义利观。
1、社会主义义利观即是把权利与义务结合起来,把国家和人民利益放在首位而又充分尊重公民个人的合法利益。社会主义义利观是一种科学的义利统一观,它不仅肯定利益是道德的基础,而且强调道德对社会物质利益关系的调节作用。社会主义义利观充分肯定人们重视和追求正当物质利益的合理性,彻底抛弃旧社会封建道学家所崇尚的空谈性命、空谈道德、利字不出口、君子不言钱的虚伪说教,鼓励和保护公民追求正当的合法利益。与此同时,社会主义义利观强调人们要讲道德、讲理想,要有高尚的精神追求。
2、社会主义义利观要有大局感,责任感。在企业经营中,义即是社会效益,利即是经济效益。利,是商业追求的最初目的;义,则是经营立足的根本。将现代义利观引入商业活动当中,其实质就是强调在经济活动中要遵循局部服从全局、个体服从集体的理念。第一,在企业制定的目标上,必须明确国家、社会利益的首要地位;第二,在企业管理中,要制定严明的职业纪律,以制度规范行业、企业从业者的行为,时刻提醒他们的社会责任意识;第三,在经营活动过程中,要从每一个细节严加防范,不得做任何欺人之举,以保证交易的公平。
3、社会主义义利观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应体现为“义利交融,相互促进”。义,不是简单的捐资助学、铺路铸桥等慈善活动,它是深刻于企业的经营当中的,反映到具体商业活动中,它是企业的文化、企业的理念、企业与内部成份和外部环境的沟通、企业的发展战略等等。一个成功的企业家是善于投资于“义”,见利思义,义以生利。诸如合谐的业主、员工关系,守法、诚信的经营方式,爱国、创新的品牌等现代企业模式,既是企业追求“义”的体现,又反作用于企业,产生更多的“利”,从而推动企业发展,达到义利交融的境界。
综上,非公经济人士应当树立的社会主义义利观简述为十个字,即“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
三、发挥工商联作用,引导非公经济人士树立社会主义义利观
工商联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工商界组成的人民团体和商会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非公经济人士的桥梁纽带,是政府管理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形象的比喻,工商联就是非公有制人士的“娘家”,工商联的会员即非公有制企业、非公经济人士和各类行业协会、同业公会、商会等经济组织。
(一)、加强非公经济人士的思想政治工作是工商联工作的重要内容 中共中央下发的《关于巩固和壮大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意见》明确指出加强非公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要“充分发挥工商联在非公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为此,在2007年中华全国工商联第十次会员代表大会修正《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时,将《章程》中原第四条“引导会员树立社会主义公私观、信用观、义利观和法制观”,更详细地分解为 “引导会员共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自觉地把自身企业的发展与国家的发展结合起来,把个人富裕与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结合起来,把遵循市场法则与发扬社会主义道德结合起来,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致富思源、富而思进,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热心公益事业,投身光彩事业。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支持企业党建工作和工会建设。”“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建立和谐劳动关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范经营、照章纳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从而明确了工商联开展非公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的内容和目标,引导非公经济人士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义利观。
(二)围绕“三个有更大作为”,加强工商联思想政治工作
围绕“三个有更大作为”,发挥工商联“团结、帮助、引导、教育”职能作用,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经济人士“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
第一,调查摸底,建立非公经济代表人士档案
非公经济人士构成较为复杂,素质参差不齐,他们的思想状况也呈现出多样化、多变性和复杂化。为切实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工商联要通过认真细致的调查摸底,建立非公经济代表人士档案。代表人士的范围应包括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商联(商会)执委以上成员,档案内容不仅包括其个人简历和基本情况、企业基本状况和动态经济运行监测、参与社会公益事业、诚信评估等情况,并根据非公经济人士的发展变化适时进行调整,为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打下基础。
第二,因地制宜,精选学习内容,采取以会代训、办班培训、举行专题讲座或报告会、外出参观考察等,多形式、多渠道的开展各类培训学习,着力提高非公经济人士思想政治素质和科学管理能力。
一是向非公经济人士广泛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理论知识和政策法规,加强对非公经济人士法律法规和管理知识的培训,引导非公经济人士进一步树立法律意识、政策意识、行为规范意识、社会责任意识,提高非公经济人士的整体素质,在社会上树立崭新的社会形象。二是引导非公经济人士积极参与光彩事业、慈善活动,投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和谐社区建设,承担社会责任,报效国家、服务社会、回馈人民。三是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团组织建设工作,树立科学发展观,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注重品牌经营,建立新型和谐劳动关系,实现企业又好又快发展。四是引导民营企业重视企业文化建设,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把企业文化建设融入企业各个环节,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增强企业对员工的吸收力和凝聚力,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第三,开展活动,提供服务,联谊交友,凝聚人心
工商联要围绕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组织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经济人士参加各种活动,从活动中受教育。尤其是开展丰富多彩的联谊活动,6 通过看望、走访、谈心、帮助办实事等方式,与非公经济人士广交朋友,凝聚人心。
坚持义利兼顾、突出服务的原则,把思想政治工作与经济服务结合起来,利用法律服务中心、民营企业投诉中心、特邀副会长、联席会议等政府资源,代表和维护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经济人士的合法权益,打造信息、融资、参政议政、商会网络等服务平台,积极为非公经济人士提供服务,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从而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效果。
第五,典型带动,媒体宣传,形成良性循环
及时发现、培养和表彰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和先进单位;对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中出现的好做法、好经验,要认真总结,大力推广。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信息传媒和专题文艺晚会等各种文艺形式,加大对非公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影响力和渗透力,在广大非公经济人士中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