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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未就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
就业见习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区人事局、财政局,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局、财政局,工业新区人力资源局、财政局,各见习基地,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未就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以下简称“就业见习”)工作,促进我市未就业毕业生充分就业,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威政发[2009]2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就业见习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就业见习的总体目标
就业见习是指市人事局通过审核认定企事业单位作为就业见习基地(以下简称“见习基地”),采取政府补贴的方式,组织威海户籍毕业后1年以内未就业的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开展为期3-6个月的岗位训练,以提高其实际操作、管理能力,丰富工作经验,提升就业竞争能力的岗位实训机制。见习期内,见习基地与见习毕业生不建立劳动关系但要签订见习协议。见习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同时终止见习协议。
我市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总体目标是:2009年建设50家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组织1000名左右大中专学校毕业生
进行见习。今后,按照积极发展、严格条件、成熟一个建设一个的原则,逐步建立起完善的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体系。
二、见习基地的申请及认定
1、见习基地的申请条件、程序和所需资料
(1)申请条件
①经人事部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事业单位;
②管理规范,有一定规模的企业,其中市属见习单位年接收毕业生总量一般应达到50人以上,市区属见习单位年接收毕业生总量一般应达到30人以上;
③具有专设的人事劳资管理机构、专门的带教人员、完善的见习计划、考核制度和措施;
④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和职业防护设施。
(2)申请程序和所需资料
凡符合以上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均可向市人事局提出书面申请,同时填写《威海市就业见习基地申请表》(附件一)。市区属单位由各市区人事部门统一向市人事局申报。申请时须提供下列资料:
①企业营业证照或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②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③单位行政介绍信;
④单位情况简介;
⑤各见习岗位的见习计划。
2、见习基地的认定
市人事局对提出申请认定见习基地的单位进行实地考查,符合条件的经审核后,确认为见习基地,同时授牌并向社会公布。
三、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的程序
1、申请。威海户籍大中专毕业生根据自愿的原则,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和毕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向生源地人事部门提出见习申请,并填写《威海市就业见习申请表》(附件二),由生源地人事部门汇总后统一报市人事局。
2、推荐。市人事局根据合理匹配的原则,推荐见习申请人到见习基地参加见习,并出具《威海市就业见习推荐信》。
3、签订《威海市就业见习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就业见习申请人经见习基地面试合格后,经市人事局鉴证,见习基地及见习申请人双方签订《协议书》。
4、证书发放。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的见习毕业生,由市人事局发给《威海市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证明书》(附件三)。
四、见习补贴的项目及标准
1、见习基地应及时为见习毕业生发放见习生活补贴,每月标准为威海市区企业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见习生活补贴由见习单位负担50%,市财政和见习毕业生生源地财政各负担25%。
2、见习毕业生的综合商业保险补贴,标准为每人半年50元,由见习基地支付。
见习毕业生的生活补贴由见习基地先行垫付。就业见习每人只能参加一次,不得重复参加。提前结束的,其见习生活补贴按实际见习天数计算。
五、见习生活补贴的申请程序
见习期满,见习基地可根据实际补贴人数与补贴月数,填写《威海市就业见习补贴审批表》(附件四),次月向市人事局提出申请。见习单位隶属于各市区的,由见习单位先向市区人事部门申请,各市区人事部门统一向市人事局申报。申报时提供下列资料:
1、《威海市就业见习推荐信》;
2、《协议书》;
3、《威海市就业见习补贴审批表》;
4、《威海市就业见习毕业生考核意见书》;
六、见习生活补贴的审批
市人事局受理见习补贴申请后,对符合条件的,将就业见习有关情况进行记载,经市财政局审批同意后,在经费到
位的15个工作日内将见习补贴拨付给见习基地。市区财政支付部分,由各市区人事部门将见习毕业生情况核实后交当地财政部门,在经费到位的15个工作日内将见习补贴拨付给见习基地。
七、建立监督检查机制
1、见习期间,市人事局、财政局应采取实地检查的方式,定期不定期到见习基地检查见习毕业生的见习情况及见习基地的带教情况。见习毕业生和见习基地应积极配合。
2、见习期满后,见习基地要根据见习毕业生的表现,在《威海市就业见习毕业生考核意见书》中填写考核意见。见习毕业生要根据见习基地制订的见习计划、带教等情况,在《威海市就业见习基地评估表》中填写评估意见。市人事局根据日常检查情况及见习基地填写的《威海市就业见习毕业生考核意见书》评定见习毕业生是否见习合格,不合格的不予颁发《威海市就业见习证明书》。
3、见习基地实行年度评估制度。评估标准为:
(1)见习计划合理有效;
(2)合理安排带教人员;
(3)见习岗位具有一定的技术含量,且符合就业市场需求;
(4)见习毕业生能掌握一定的与见习岗位相关的技能。
4、市人事局根据对见习基地的日常检查情况、见习毕
业生填写的《威海市就业见习基地评估表》及年度评估结果评定见习基地是否合格。凡检查评估不合格的,要求及时整改。对不积极整改或整改后仍不合格的见习基地,取消见习基地资格。
5、见习基地要严格按照规定申领见习训练补贴,并自觉接受人事、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补贴等行为,人事部门、财政部门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附件一:《威海市就业见习基地申请表》
附件二:《威海市就业见习申请表》
附件三:《威海市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证明书》附件四:《威海市就业见习补贴审批表》
二○○九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