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服务站建设管理办法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办法”。
便民服务站建设管理办法
一、建点管理
(一)建点位置选择,1、合理布局原则
发展邮政便民服务站是邮政广布网点的新战略,要坚持与邮政网点均衡、协调发展,原则上要求距离邮政网点和已有邮政便民服务站500米以上,要充分发挥邮政便民服务站弥补现有邮政网点服务空白的作用。
2、注重质量原则
要坚持双赢和扶持加盟户原则,慎重筛选新建邮政便民服务站。对新申请加盟邮政便民服务站的机构或经营户,从网点选址、服务人口、人员素质、经营能力等方面进行严格评估,确保发展一个,成活一个,形成经营户对邮政便民服务站的口碑宣传,用规模和业务品种叠加赢得收益。
3、渠道优先原则
发展邮政便民服务站要从现有的社会连锁渠道、社团组织入手,他们本身就有良好的网络和渠道,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形成渠道和渠道的对接,一方面可促进站点发展速度加快,另一方面可保证站点服务形象和管理规范。
4、快速推进原则
目前市场上类似邮政便民服务站模式的社会竞争对手陆续出现,邮政只有进行快速扩张,形成覆盖优势,才能占领市场至高点。
(二)建点设备配置
1、报刊亭、村邮站:局内可提供电脑、打印机、网络及UsbKey,但所有权归义乌市邮政局所有;
2、社会代办点:要求代办点需自备电脑及网络(如需提供电脑,需向义乌市邮政局申请并交付压金),局内提供UsbKey,视情况可提供打印机,所有权归义乌市邮政局所有。
(三)建点经营人员要求
1、品行端正,工作责任心强。
2、年龄男60周岁、女55周岁以下、18岁以上,身体健康本地户口。
3、原则上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会电脑操作优先。
4、下岗职工、家庭特困职工可优先考虑。
二、运营管理
(一)分工管理
1、综合办:负责便民服务站宽带,包月流量费用的统一支付工作。负责各部门对便民服务站工作的协调。协助做好工商、文化、税务、占道等证照及年检手续办理等工作。
2、市场部:制定便民服务站运营管理办法及各项便民业务的运营政策和宣传方案,协助综合办做好各部门对便民服务站管理工作的协调。
3、运维部:负责村邮站点纳入便民服务站系统的筛选、协调工作。协助电子商务分局做好村邮站便民服务站点的管理工作。
4、视安部:负责对便民服务站的安全防范监督、检查以及整改情况督查。
5、计财部:负责便民服务站的工商、税务等证照及年检手续办理;做好资产登记,做好预缴款的管控。
6、电子商务分局:负责便民服务站的选址、日常运营管理及业务的开展和指导工作,配合市场部对各项便民业务的叠加及管理工作。
7、信息分局:负责便民服务站业务所涉及的宽带、设备的安装、调试和维修工作。
8、报刊零售公司:负责报刊亭纳入便民服务站系统的筛选、协调工作。协助电子商务分局做好报刊亭便民服务站点的进货渠道及日常管理工作。
(二)业务管理
1、收集加盟商的个人信息,由后台铺设下级机构的机构号、用户名、设置相应权限、增加账户、申请安全证书、绑定安全证书等设置;
2、监控各便民服务站、报刊亭营业情况,余额查询、交易查询、续费查询等信息,提取每周及每月各便民服务站的交易情况,关注分析每个便民服务站的交易情况及动态;
3、4、关注证书使用情况,对即将到期的证书及时申请更换; 局里统一安排专业的人员对各站点的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对站点的服务及交易情况定期巡视。
5、便民服务站异常情况处理,对突发既异常情况进行及时处理,本局无法解决处理的情况上报上级相关部门协助处理。
(三)渠道管理
1、对便民服务站进行培训上线,要求新加盟商的营业人员经过系统的操作培训及服务培训方能开办便民业务;
2、新业务上线前,必须对邮政便民服务站营业人员进行集中培训,营业人员熟练掌握业务受理流程方可开通,树立良好的服务形象。
3、便民站经办人员在办理业务时必须做到唱收唱付。认真核对受理用户的相关信息,在确保信息核对无误的前提下,进行正确
地业务操作。当操作完毕,相关单式交用户核对,若发现差错,及时更正。
4、关注便民服务站的操作规范性,杜绝乱加收费用现象等有损便民服务站形象的行为发生。
邮政便民服务站是邮政网络的扩张和延伸,是邮政服务广大城乡居民的重要终端渠道,也是邮政业务结构调整、向现代邮政转变的重要手段。邮政便民服务站的发展遵循“六统一”规定:即统一形象标识,统一经营模式、统一服务功能、统一规划布局、统一业务流程、统一业务培训,将邮政便民服务站打造成覆盖范围最广、服务功能最全、服务最贴近百姓的综合公众服务平台和邮政新的利润中心。
(四)站点管理
1、便民服务站所有权归市邮政局,便民服务站日常经营必须由代办协议签订者本人来经营,不得随意将便民服务站交给他人经营,不得私自转让便民服务站的经营权。若委托家属来市邮政局取报,必须由经营者本人向电子商务分局提交书面授权申请。如私自转让,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经营资格,并给予相应处罚。
2、市邮政局应当与报刊亭经营者签订书面代办协议(协议期限一般为1年)。报刊亭经营者应当缴纳保证金并签订《报刊亭经营代办协议》、《便民服务站代理协议》。协议签订后,应严格履行。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变更协议条款时,应报报刊发行投递局分管局长审批。
(五)宣传拓展
1、通过自有宣传途径及在每个站点粘贴宣传海报,统一便民服务站指示牌等,使广大群众能一眼就知道我们的站点能为他们提供哪些便
民服务。
2、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进行宣传。
(四)退出机制
对便民服务站加盟商每个月的交易情况进行监管,对于一个月内没发生业务或连续三个月每个月交易笔数少于20笔的加盟商给予淘汰处理。
三、缴费管理
1、为规避便民服务站缴费业务垫资及由此而引起的坏账风险,在“邮政便民驿站管理系统”为各便民服务站设置的信誉额度必须为零。
2、便民站运营资金缴款方式
(一):前往邮政各网点按便民站便民系统的机构号存入预存款(每天存入次数不限),预存后即可开展各项便民业务的操作。为便于核查,各便民站在缴纳预存款后,邮政网点会提供相应的存款凭证,便民站须妥善保管备查。
3、便民站运营资金缴款方式
(二):将便民服务站的机构号与邮政绿卡进行绑定,绑定成功后便可以自助将邮政绿卡内的金额充值到便民服务站机构号内。
4、每天各便民服务站营业结束时进行日终轧帐处理。核对本便民站的预存款帐户余额,关注预存款额度,及时补充预存资金。不得出现因预存额度不足,而造成便民业务无法正常开办的现象。
5、便民站通过便民系统产生的营业款必须纳入专项管理,及时结算,不得挪作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