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发电运行部化学药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版)_发电运行部质量目标

其他范文 时间:2020-02-27 03:12:11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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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山发电有限公司发电运行部 化学药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目的为了加强化学药品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从源头上把控药品质量,结合药品的特性以及使用情况,规范领取、存放、和使用的安全,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办法。2 适用范围

适用于运行岗位化学药品质量监督管理。主要包括盐酸、液碱、次氯酸钠、反渗透阻垢剂、还原剂、反渗透专用杀菌剂、循环水缓蚀阻垢剂、絮凝剂、助凝剂、氢氧化钠、氨水、联氨等。3 职责

3.1 发电部部长职责

发电部部长负责化学药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的监督执行。3.2 发电部化学主管职责

发电部化学主管负责化学药品质量管理制度的制定、修编。3.3 化验人员职责

发电部化验人员负责化学药品的化验,并将结果及时告知相关部门。

3.4 辅控运行人员职责

辅控运行人员负责化学药品接卸监督、使用、存储。4 管理内容和程序 4.1 化验班负责化学药品的品质监督。4.1.1 药品质量监督要求

4.1.1.1 所有来药品质都必须进行检验; 4.1.1.2 抽检样品要具有代表性; 4.1.1.3 检验项目要全面;

4.1.1.4 检验结果记录在“化学药品化验台账”,并告知当班辅控主值;

4.1.1.5 检验发现异常时,应及时向化学主管汇报。

4.2 接卸监督管理 4.2.1 接卸流程

4.2.1.1 药品进厂后,辅控运行人员通知化验班进行采样; 4.2.1.2 待接到化验班人员报送的化验结果合格后,辅控运行人员方可通知供货单位人员开始卸药;

4.2.1.3 辅控运行人员负责监督药品接卸工作及外来人员安全管理工作,在指定地点进行接卸;

4.2.1.4 接卸结束后,酸、碱、杀菌剂要记录槽箱液位,桶装药品记录数量;

4.2.1.5 辅控运行人员确认 “大宗化学药品到货接收单”、“领料单”上的“数量”正确后,分别在申请人、领料人处签字,由发电部部长在“领料单”上“审核”处签字确认后,供货单位人员将“领料单”送至辅控运行人员处,辅控运行人员将“领料单”最后一联保存。4.2.2 接卸前准备工作

4.2.2.1 当班辅控运行人员根据生产现场药品储存情况向供货单位人员交代卸药地点;

4.2.2.2 卸酸碱药品前,辅控运行人员负责打通相应系统管线;

4.2.2.3 卸药前辅控运行人员向供货单位人员交代安全注意事项。

4.2.3 接卸中工作要求

4.2.3.1 外来送药人员必须按照运行人员指定地点接卸药品; 4.2.3.2 外来送药人员根据来药特性和运行人员交代的安全注意事项作好相应防护措施;

4.2.3.3 外来送药人员卸酸碱药品时负责酸碱临时管道的联结工作;

4.2.3.4 辅控运行人员执行相关“作业安全控制卡”中的控制措施后,开始接卸药品;

4.2.3.5 接卸药品过程中,辅控运行人员发现异常时应及时要求外来送药人员停止卸药,并向当班辅控主值汇报; 4.2.3.6 外来送药人员接卸桶装药品时,辅控运行人员应要求其按照不同类别、不同批号,分类摆放的原则,将药品摆放整齐。同时注意检查药品包装情况,无品名、商标的药品,未经确认不得接受,如有破裂的要确认数量并在化学药品接收单上等量核减; 4.2.3.7 药品接卸完毕后,外来送药人员负责现场卫生清理工作。

4.3 储存、使用管理

4.3.1 生产现场各药品库必须锁好门,钥匙由辅控运行人员保管;

4.3.2 补充和配制使用药品时,当班辅控运行人员要及时录入电脑台帐,核对记录正确;

4.3.3 配药工配药后,要将空桶盖严,并放置的指定地点,不得将空桶私自移做它用,防止发生中毒事故;

4.3.4 药品存放现场,禁止烟火,禁止存放指定药品之外的其他杂物;

4.3.5 运行班组每日前夜对各种药品进行清点并填写在统计表中。库存不足半月用量要及时汇报化学主管。每月月底统计当月化学药品使用情况,补给水处理由当班水网副值负责;炉内由当班辅控主值负责,最终由辅控主值汇总; 4.3.6 生产现场药液配制必须由辅控运行人员监护,配药工按照运行人员交代如实配制相应数量的药品;

4.3.7 辅控运行人员负责化学药品的日常保管,特别对循环水、三级污水、工业废水等无人值守的岗位要加强巡检,防止丢失。4.4 购置计划管理

化学主管根据运行药品统计报表中药品数量、生产现场实际消耗药量、各种药品保质期及购货周期统筹安排药品购置计划,确保生产现场用药。5 检查与考核

5.1 由于取样、化验错误,监督不到位造成药品品质存在问题,影响正常生产的,考核化验班基础管理分2分/次。5.2 接卸药品数量未做记录的,考核辅控运行人员基础管理分0.5分/次。

5.3 卸酸碱药品时,由于辅控运行人员监护不到位造成酸碱罐溢流的,考核运行值基础管理分2分/次。

5.4 卸酸碱药品时,辅控运行人员及外来人员未采取防护措施的,考核辅控运行人员基础管理分0.5分/次。5.5 接卸桶装药品,由于辅控运行人员监护不到位,药品摆放不整齐的,考核当值辅控运行人员基础管理分0.5分/次。5.6 各药品库药品发生丢失的,根据药品丢失程度,酌情考核当值辅控运行人员基础管理分0.5~2分/次。

5.7 前夜运行日报表药品数量统计不准确的,考核辅控运行人员基础管理分0.5分/次。

5.8 未按辅控运行人员要求配制药品数量不足的,考核配药工30元/次。

5.9 配药工未及时放水造成药品浪费的或放水时间过长造成溢流的,根据药品浪费程度,酌情考核50~10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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