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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软院[2011]107号
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做好2011年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工作的通知
各处室、图书馆、各系部:
根据《海南省教育厅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1年全省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琼教师
[2011]5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做好2011年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拟申报参加2011年海南省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我院在职在聘的教师,可参照《海南省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暂行)》(琼人劳保专[2006]36号)文件规定的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自行做好个人申报材料的准备工作。学院各部门应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对申报人2011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评审鉴定、公示及上报工作,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2011年7月3日,印发有关文件及公布相关评审条件,各部门须传达到有关全体教师。
(二)2011年7月4日至7月5日,申请人认真学习资格评审
条件后向所在教学系部提出申请,如实认真填写《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申报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人员情况一览表》(附件4,可登录人事处网站下载),所在教学系部须认真核实申报人员信息,并于7月6日下午4时前送交人事处(电子文本)。
(三)2011年7月6日前,申请人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教学业
绩和科研成果认定,认定结果请于2011年7月7日前到相关职能部门领取(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3)。
对高校教师系列评审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申报者提供的学术刊物和学术著作实行网上检索、验证,以查证真伪。在申报人科研成果认定时将学术刊物、著作与网上检索页一同附上,上报时加盖学院人事处公章。未经网上检索、验证,又没有充分的材料证明其真实性的,不予受理。检索方法和步骤如下:
1.学术期刊检索。《中国学术期刊网络出版总库》数据库基本囊
括了我国近百年来6000多种学术期刊的每篇文章全文、引文目录、作者简介,全部可以查询。可登陆“中国知网”()进入CIP数据中心检索,输入要查询的书名、作者、出版社、书号(ISBN),即可查证真伪。
(四)2011年7月7日,各教学系部受理申报材料。
申报海南省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应提交材料包括: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式两份(可登陆人事处网站下载)。
要求在“本人专业技术工作述评”栏最后填写承诺语:“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2.按《海南省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材料目录》(附件
1)装订的申报材料册(一册)。
3.在规定期限内的科研业绩、成果原件(部分代表作)。申报副
高以上职称,上报材料时,提交的论文代表作应同时报送电子文本(用U盘拷贝)。
4.申报人须提交最高学历证书、资历证书、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证书、职称外语、计算机等级证书的原件及在任职以来的聘书原件。
(五)2011年7月8日,各教学系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
送交人事处。
(六)2011年9月初,学院成立2011年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审核
推荐领导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推荐。经公示无异议后,人事处全面整理材料上报。
二、工作要求
(一)对申报人的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和履行现职责情况的考核,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其考核结论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结果为“良好”以上等级的,方可参加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二)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鉴定,必须认真负责,层层
把关。各部门按以下分工开展相关工作:申报人所在单位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对申报人的思想政治表现和职业道德情况进行考核与材料审核;教务处负责审核教学业绩;科研设备处负责审核
科研(教研)工作情况;人事处负责审核教师资格、学历、资历、年度考核等各考核结果等情况及负责审核工作的协调汇总。各类材料必须以证书原件及初始存档记录为依据,各系部审核后要在相关材料上签署意见及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三)对申报人通过鉴定确认其真实性的申报材料,须在系部
范围内展示,公示时间为3天,未经公示的申报材料人事处不予受理。如果对申报人提供的申报材料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材料向公示所在系部反映。
三、几点说明
(一)申报人员的任职资历,职称外语免试年龄的截止时间为
2011年12月31日。其他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8月30日。
(二)职称外语政策按(琼人劳保[2007]24号)文件,计算机
政策按(琼人劳保[2009]17号)文件执行。
(三)对伪造学历、资历、论文著作、教学科研成果、获奖证
书、工作业绩及工作量等弄虚作假、违反学术道德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制,一律取消其参评资格,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予以撤消。自查实之日起,3年内不得参加评审,并视情节轻重予以纪律处分。
(四)关于同级转评问题。根据琼人劳保专[2006]36号文件规
定,专业技术资格转评是指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岗位发生变更,且变更前后的岗位属不同专业技术职务系列,申报评审同级别专业技术资格。工作岗位未变更的,原则上不实行转评。专业技术人员变更工作岗位后,转岗一年后可申请转评同级专业技术资格,转评一年后可按规定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转评前后其任职年限可以合并计算。
(五)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为210元/人,高级职务任职资
格评审费为320元/人。
(六)相关文件,附件及表格均可登录人事处网站查阅和下载。
附件:1.海南省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册目录
2.科研成果认定注意事项
3.教师业绩认定注意事项
4.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申请教师系列专业技术
资格评审人员情况一览表
二〇一一年七月三日
主题词:人事职称聘任通知
抄送:学院领导、组织宣传部(统战部)、纪检监察审计处、工会、团委、机关党总支。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党政办公室2011年7月3日印发校对:姚坚打印:符丹霞(共印3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