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管理办法[非密]_会议管理办法制度

其他范文 时间:2020-02-27 03:03:16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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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改进工作作风,精简会议,缩短会议时间,提高会议质量,加强会议管理,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本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会议的有效组织和管理是改善办公秩序,及时传递、执行和保存办公信息,提高办公效率的一种重要手段,本所各部门应重视对会议的组织和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的会议,包括本所党组会议、行政会议、所长办公会议等例会,各职能部门、业务部门组织的全所性不定期工作会议,以及在重要来访或外事活动过程中组织的全所性会议。

不包括本所及所属各部门组织的各类专业技术培训会议。

第四条 会议的管理部门为所办公室,会议的具体会务工作由承办部门协作安排。

第二章 会议召开原则

第五条 本所及各部门召开会议应遵循如下原则:

(一)精简。大力压缩会议,尽量缩短会议时间,减少与会人员。逐步利用现代网络和通信传播工具部署工作,能合并召开的会议尽可能合并召开。

(二)高效。召开会议应具备必要性,注重实效,主题鲜明,准备充分。

(三)务实。把工作重点放在科研、开发、管理和生产等重要部位,加强调研和督查,集中精力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可采取现场办公会议等形式,及时协调研究解决有关问题。

(四)节约。会议要厉行节约,凡涉及经费开支的会议应严格按照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执行,严禁铺张浪费。

第三章 会议安排

第六条 本所例行会议均列入例会制度,要求按照例行会议规定的时间、地点和内容组织召开。

第七条 本所临时组织的会议,涉及本所有关部门的,部门负责人应给予积极配合,保证会议所需材料、设备、器材、场地及时安排到位。

第八条 本所各部门组织的全所性不定期会议,均须经分管所领导批准后,提前7天报送所办公室列入会议计划。所办公室负责于每周星期五将全所各类会议统筹安排,编制会议安排表,印发到会议参加人员。

第九条 会议召集部门应做好会议准备工作,将会议主持者、议题、议程、与时间、地点安排报送所办公室,由所办公室统筹安排。

第十条 列入会议计划的会议,如遇特殊情况需更改日期、地点或会议内容时,会议召集部门应提前3天报送所办公室调整会议计划。未经所办公室同意,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随意打乱或更改正常会议计划。

第十一条 凡需要所领导参加的会议,召集部门应提前请示分管所领导,按分管所领导指示办理。

第十二条 对于参加人员相同、内容接近、时间相近的几个会议,所办公室有权合并召开。对于准备不充分,或有重复性,或无多大作用的会议,所办公室有权拒绝安排。

第十三条 不定期会议必须服从统一安排,各部门会议不应安排在全所例会同期召开,应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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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部门会议服从全所会议,局部服从整体的原则。

第四章 会议管理

第十四条 会议召集部门应做好充分的会前准备工作,拟定会议议程、准备会议材料、落实布置会场、做好报到签到等工作。

第十五条 会议应有专人负责记录和整理:所党组会议由所人事劳资处负责记录,行政会议、所长办公会议由所办公室主任负责记录;各部门召集的全所性专业会议由各部门派专人负责记录;全所性的行政事务会议由办公室负责记录;部门会议由各部门负责记录。第十六条 会议原始记录应由会议主持人和主要与会人员签字认可。

第十七条 会议形成决议或决定事项需要所属各部门组织职工学习、贯彻、执行或全所职工知晓的,可编制会议纪要,及时印发各部门。

第十八条 会议材料的归档:各级会议的文件资料、会议记录、纪要、简报、照片、录像、领导讲话和题词等均应及时整理,按时归档。

第五条 会议纪律

第十九条 与会人员应遵守如下纪律:

(一)与会人员必须按会议通知时间准时到会,无特殊情况不得迟到、早退或缺席,会议期间应将手机和传呼机打到振动方式(有特殊要求的会前另行通知)。

(二)会议须限时召开,无特殊情况应按时结束。发言应确定时间,紧扣主题,简明扼要,严禁偏离主题,延误会议进程。

(三)会议内容如有保密事项,与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纪律。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XX年3月1日起实行。原规定同时废止。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所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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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为规范会议管理,提高会议质量,特制定此办法; 2.适用范围:公司全体成员;

3.会议原则:树立简明、高效之会风。

3.1布置工作讲标准(工作事项责任人完成时间进度检查); 3.2检查工作问过程(完成过程汇报总结与检讨); 3.3汇报工作讲结

果(总结与结论评价与调整);

3.4请示工作讲方案(存在问题点与建议); 3.5回忆工作讲感受(成绩与借鉴检讨).4.参会原则:

4.1专题会议内容所涉及的部门,至少有一名负责人到会;

4.2资源性问题会议及对公司重要政策的调整必须有总监及以上人员参会; 4.3对公司的政策性宣导会议需公司中层以上干部参与; 4.4会议采取签到制;

4.5总裁可视会议重要性决定是否例席,如需总裁出席会议,需提前与总裁秘书约定。5.职责:

5.1主持人:会前资料准备与会议召集;会中对会议效果的推进与会议进程控制;会后资料发放范围确定与共享,并对落实事务予以跟踪,直至关闭;对会务负领导责任;

5.2组织与会务:受主持人领导,负责会议前、中、后期的协助工作;具体负责会议准备(会场、人员)、签到整理并对参会情况予以通报、会议纪要整理与发放等;

5.3参会人员:会前准备;会中积极参与;会后就会议精神向下 作宣导,对落实事项向下作布署;

5.4稽核与跟进:检查各项会议执行情况;对会议决议与精神的贯彻予以稽核;对会中布置任务的完成与问题的关闭进行检查与稽核;并对稽核结果及时予以通报。

6.分类:会议按层级与范围分公司、部门两级,两级会议按性质再细分为例会、专题会、紧急会议,部门不设专题会。6.1例会:

6.1.1定义:有固定的召开频率,内容涉及公司经营、管理、服务领域;

6.1.2公司与部门的例会统一交由目录管理员(总裁办秘书)列入公司《例会名录》进行管理。《例会名录》的不定期调整由总裁办组织商榷并及时公布;

6.1.3已列入《例会名录》部门例会,部门对其调整与取缔拥有建议权,以联络单方式说明理由,由总裁办核准后,由目录管理员统一调整后公布;部门新增的例会,请知会目录管理员统一调整后及时公布;会务主持人员按《例会名录》要求如期召集会议.6.1.4《例会名录》的定期调整由总裁办每年年未组织一次,并依评估结论作调整,次年年初由总裁办公布当年《例会名录》,并对上年度各部的执行作情况汇报。

6.1.5《例会名录》常设信息点有:会议名称、召开频率与时间、会议内容(主题、议程)、主持人、与会人员、会务等。

6.1.6公司、部门的例会会议纪要或决议必须抄送总裁办备案。

7.专题会:凡因解决公司经营、管理、服务等领域的重要问题或事务,需涉及二个以上部门间(不含的二个)沟通与协调,可由提案人向总裁办秘书申请,由总裁办确认后统一安排与组织。8.会议要求: 8.1前期准备:

8.1.1除紧急会议外,其它会议至少提前二个工作日由会务将相关资料及开会通知发至各与会人员,以便会前做好思考与信息收集;

8.1.2通知内容:应将会议名称、主持人、具体时间(开起与结束)、地点、与会人员、会议主题与议程(例会名录中已作记录的不再要求,专题会议此信息必不可少)详细告知与会人员。

8.1.3会务应于开会前十分钟准备好会场及开会时的演示资料;各参会人员进入会议室前应准备好相关资料(并携带,避免中途准备资料而干扰会议)。8.2纪律要求:

8.2.1会议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如有特殊情况(紧急任务或销假中)须提前报请会议主持人批准,并授权其职务代理人参加会议,否则视同缺席;

8.2.2与会人员按时参加会议,不得迟到、早退或缺席,否则分别处以20元/次(迟到、早退)和30元/次(缺席)罚款;

8.2.3会议中,与会人员手机应调至震动;如因接听电话干扰会议,经主持人提出拒不改正的,罚款30元/次。

8.2.4会议中,严禁大声喧哗,统一听从会议主持人安排,发言

不得偏离议题或带有人身攻击;经主持人指出拒不改正的,处50元/次罚款。

8.2.5会议结束后,由会务处理会议场所的整理,并且关闭设施与空调、灯,否则对会务人员处20元/次;

8.2.6会议相关人员(主持人、组织者、与会人员、记录员、会议中落实的工作事务负责人)应按本规定履行职责,否则视为怠于履行工作,视情节轻重处50-200元罚款。代理人怠职责任由授权人承担;未传答造成的怠职责任由传答人承担。

8.2.7会议主持人、稽核与跟踪员、部门负责人对违纪人员可在此规定范围内行使处罚权提报权,经综合管理部复核后作通报,并在当月工资核算中予以引用。8.3会议组织要求: 8.3.1会

议主题、议程、持续时间由会议主持人统一控制,与 会人员应围绕主题按发言和参与讨论,严防偏离主题。8.3.2会议原则上按既定的时间召开,如遇特殊情况,经会议

主持人决定,由会务提前10分钟将推迟信息及调整后具体的召开时间(或取消信息)通知与会人员。例会不得取消,如延期,需将延期召开理由以联络单方式报备总裁办,以此作为对执行会议的考核依据。8.3.3会议讲究高效:

8.3.3.1避免悬而不决:属与会人员权责内事务,应当场解决,以会议结果(会议纪要或会议决议)的共享来关闭问题点;权责内无法决策的(如资源问题、权限问题),主持人也应在会议中明确解决思路,并依此落实推进责任人,并拟制完成时间、安排任务的追踪与稽核人,以确保会中的布置事项在会后得到落实。

8.3.3.2避免决而不行:与会人员于会后一个工作日内应将会议精神传达或上报至部门相关人员(主持人对此有特别要求的,依主持人要求),会议主持人应指导会务人员(记录员)于会议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会议决议或会议纪要发至与会人员和相关部门。如涉及工作布置的会议,会后相关人员应按会议中确定的进度如期完成,不事先提出困难并获得会议主持人同意(同时知会稽核、跟进人)、又不如期完成的,视为怠于完成工作。

8.3.3.3承前启后、循序见进:例会中有涉及工作任务分配的,议程中必须设置“上次会议布置事项进度汇报”环节;例会中涉及工作计划的,议程中必须设置“上期计划的达成情况汇报”环节。

9.会议文化(六问): 9.1我们今天的行动准备好了吗? 9.2会议内容事前检讨过了吗? 9.3要发言的意见都准备好了吗? 9.4为了使讨论活跃你准备好了吗?

9.5起点开始,正点结束了吗? 9.6会议结果满意吗? 9.7会议结果共享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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