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守儿童问题原因分析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留守儿童情况汇报制度”。
留守儿童问题原因分析
一、学校因素
课程安排和和学生评价标准不合理
1.课程设置方面
一、课程结构不合理
在应试教育体制的影响之下,考试为纲。因此两语一数这三门课程节数较多,其他如自然、地理等自然科学一类的课程安排较少。
二、实践课程少
教师上课一般只注重课本知识的讲授,忽视实践的重要性,学生缺乏动手操作能力,不利于综合能力的提高。
2、评价标准方面
一、分数决定论。长期以来,以分数高低划分好学生和差学生,只看重学习成绩好的学生,对学习后进的学生则不大注重关心,导致后进学生因为觉得不受老师重视、看不起而厌恶学习。
二、听话与否论。教师教书育人,最不喜欢遇到顶牛的学生,但由于个人的性格原因,有的学生对老师的教导不大听劝,他们也就被列入不受欢迎的学生行列。
家庭因素
(一)监护人责任缺位
孩子应该和父母在一起生活,这种共同生活能够为孩子的健康成长和发育提供比较理想的环境。而留守儿童的父母双方或至少一方不能够与这些孩子在一起生活,这可能给留守儿童的成长带来不利的影响。俗话说得好,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家庭教育既是摇篮教育,也是终身教育。但单作为第一任教师、扮演者启蒙角色的父母不在身边的时候,谁又能担起这个重任?
1、由祖父母、外祖父母作为孩子的监护人。一般他们能做的只是满足孩子的物质需求,不能在学习生活方面予以孩子更多的帮助。而又由于年龄、学历等原因,精力、能力受限,祖父母在孩子的教育管理上有时会力不从心,并且祖父母有隔代溺爱的倾向,在孩子犯错后不会深究责怪,放纵孩子,不利于提高孩子的是非分辨能力及自我反省意识。
2、由亲友作为孩子的监护人。由于不是自己的孩子,碍于情面,一般不好对孩子加以严加教育,只能是放任自流。父母不在身边,而又缺乏长辈的约束,教育和引导,孩子的成长容易走弯路。也有亲友不能够善待留守的孩子,导致孩子们的孤独感加强,心理健康问题也随之加重。
3、随着父母期中一方生活。虽有长辈照顾,但因为缺少父亲或者是母亲的陪伴和教导,也不利于孩子的性格的全面。
(二)家长观念落后
1、落后的教育观。主要体现在重智、轻德、轻情感的教育思想和行为[1]。由于常年在外打工,不在孩子身边,父母对孩子的教育不多,平时更多过问成绩,忽视孩子的思想;又因为远离孩子,对孩子更多的是娇宠溺爱,而不是严格要求;而为了弥补孩子,则尽量在物质方面予以满足,忽视孩子的精神需求。这样的家庭教育下,孩子家庭责任心和社会责任感是不足的。
2、落后的人生发展观。许多外出打工的家长对子女的未来缺乏规划,或者说规划很少。有的家长本来没什么文化,又发了点小财,读书无用论在心中滋长,对子女的学习不重视。对于孩子的未来发展,许多人也是抱着听天由命的心态。
三、政策因素以及政策的执行
就到目前为止已经出台的政策而言,无疑是可以为解决农民工本身的就业、落户和其子女的上学等问题提供许多帮助的,不过由于个中利益牵扯,其中的很多政策不能得到很好地贯彻执行。
(一)中央的态度
早在2003年初,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做好农民进城务工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其中第六条要求,流入地政府要对保障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 [1 ]《家庭教育观念落后的具体表现》,杭州日报 权利。同年,国务院办公厅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意见的通知》,再次重申地方政府要进一步解决农民工子女上学问题。
(二)地方的态度
作为城市建设的主力军,农民工们建设了更美观的大楼,更方便的交通设施,打造了更多的绿化,更干净的生活环境。但许多时候,付出不一定有回报,广大农民工的贡献往往会被那些享受他们辛勤劳动成果的城市居民有意或者无意地忽视掉。“如果给外地民工提供全面的服务,会带来更多的民工,会给城市的就业和管理带来更多的问题。”这是许多城市管理者和城市居民的想法。
但同时,改革也在进行。例如江苏省政府办公厅2012年四月份发文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并明确江苏省户口迁移政策。其中有一条:落户基本条件是有房有工作,租房不算。文件明确坚持以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为户口准入基本条件。
什么叫“有合法稳定职业”?就是指有传统固定工作,或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稳定收入并依法纳税;什么叫“合法稳定住所”?是指购买或自建的产权房,继承、受赠的产权房或政府提供的保障性住房,租房居住的显然不合条件。
这一规定明显将低收入的农民工收入群体排除在公安局户籍登记科的门外,有嫌贫爱富之嫌。而这一部分买不起房,不能为地方政府土地财政做出贡献的人群,他们的子女也就享受不到作为城市户籍人群子女的同等福利待遇。既然城市无法像家一般生活,孩子们只能留守老家。
四、社会因素
就社会因素对于留守儿童问题的影响,将从城乡经济发展不平衡已经区域发展不平衡两方面进行探讨:
(一)城乡发展不平衡,具体显现在以下几方面:
1、城乡居民收入不平衡。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经历了一个先缩小后扩大、再缩小再扩大的过程。2012年9月15日,首部《社会管理蓝皮书——中国社会管理创新报告》发布,当前我国城乡居民收入比达到3.3倍,国际上最高在2倍左右,并且贫富差距正在进一步扩大。于此同时,如果把城市居民收入中一些非货币因素,如教育、医疗、住房、社会保障等其他福利考虑在内,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会更大。
2、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差距较大。具体体现在在教育、医疗、基础设施等软硬件方面:
一、教育方面 城乡教育差距体现在城镇高中、中专、大专、本科、研究生学历人口比例上,就高中和本科学历而言,城镇别是乡村的3.4倍和43.8倍。而在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学生辍学、流失现象也比较严重,作为从农村来的学生,对这一点感触颇深。小学毕业时,班上50多个同学中,辍学打工的有10多人,而读初中时,整个年级从初一时的4个班,到初中毕业时,只剩下3个班。
二、医疗卫生方面 农村医疗设施简陋,医生水平参差不齐,药品价格较高,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很多。
三、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 农村街头巷尾能够看到的“要想富,先修路”等标语,则是浅显却又深刻地反映了农村居民希望通过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实现脱贫致富的愿望。
因此,为了增加收入,改善生活,提高生活水平,享受到更好的公共服务,出门打工便成了广大农民的选择,但由于各种原因,进城务工的父母无法带孩子一起进城,只能与让孩子待在老家,留守儿童也就随之出现。
(二)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
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对于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产生有着直接的影响。我们经常提到的东、中、西部地区是依据其经济发展水平与地理位置两者相结合进行划分的:
东部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广西、海南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面积为129.4万平方公里,占我国全部国土面积的13.5% ; 中部地区包括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9个省、自治区;面积281.8万平方公里,占我国全部国土面积的29.3%; 西部地区包括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9个省、自治区;面积为541.4万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56.4%。但比较三大地区的GDP却不与其面积成正比 : 2
2011年GDP 北 京 16251.93 天 津 11307.28 河 北 24515.76 辽 宁 22226.7 广 东 53210.28 广 西 11720.87 海 南 2522.66 江 苏 49110.27 浙 江 32318.85 山 东 45361.85 福 建 17560.18 2011东部GDP之和 286106.63
安 徽 15300.65 江 西 11702.82 山 西 11237.55 内蒙古 14359.88 吉 林 10568.83 黑龙江 12582 河 南 26931.03 湖 北 19632.26 湖 南 19669.56 2011中部GDP之和 141984.58
重 庆 10011.37 四 川 21026.68 贵 州 5701.84 云 南 8893.12 西 藏 605.83 陕 西 12512.3 甘 肃 5020.37 青 海 1670.44 宁 夏 2102.21 新 疆 6610.05 2011西部GDP之和 74154.21
地区生产总值(亿元)
1992年GDP 709.1 411.24 1278.5 1472.95 2293.54 646.6 181.71 2136.02 1365.06 2196.53
787.71
1992年东部GDP之和 13478.96
801.16 572.55 570 421.68 558.06 864.04 1279.75 1088.39 997.7 1992年中部GDP之和 7153.33
1624.51 339.91 618.69 33.29 540.52 317.79 87.52 83.14 402.31 1992年西部GDP之和 4047.68
表二为1992年和2011年东中西部市场经济发展20年的年均GDP增长率东部GDP与中西部GDP之比。
由表一,无论是1992年我国开始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还是市场经济体制建立20年后的2011年,东部地区GDP之和都高于中西部地区GDP之和。
由表二,无论是东部、中部还是西部,20年间平均GDP增长率都保持高位,从GDP增长率的相对差中并不能看出地区经济发展的差距有多大,但如果结合表一,则能看到地区GDP增长的绝对差。
而按照我国目前的产业结构,GDP每增加1%,可以解决100万人到200万人就业(不同产业结构)。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就业与GDP增长之间表现出一定的规律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非农部门特别是第三产业的GDP增加成为创造新增就业机会的主要来源。
二、非农就业弹性虽处于波动状态,但并未表现出递减的趋势,而是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发展,以及产业结构的逐步调整,整体呈现波动上升趋势。
而东部地区则是GDP增长最快,非农部门发展最快最大,创造农民工就业岗位最多的地区。原因有以下几点:
一、东部地区现代化起步早,历史上对外经济联系密切,在改革开放之后接受大量内外投资,工业和服务业的发展迅速。
二、而在工业领域中,以轻工业为代表,大力发展劳动力密集型行业,劳动力密集型行业对雇佣劳动力的需求则吸引了大量来自中西部地区的由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而从土地中解放出来的并且希望通过打工实现脱贫致富的剩余劳动力,这也就是“农民工”的由来。
三、家乡经济的落后、生活的贫穷迫使农民工离开自己的孩子,去到经济发达的东部,靠自己的双手去为家庭、为孩子、为自己获得到更好的生活。而孩子,只能留守。这也是“留守儿童”产生的直接原因。
(三)、城乡二元制
在1958年之前,中国人在全国范围内是可以自由迁徙和居住的,那时的户口本只是记录你姓甚名谁,并没有限制人的流动。直到1958年1月9日,第一届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户口登记条例》。从当时的历史背景上看,条例的出台表面是因为大跃进时期,农村人口生活贫困,为制止农村人口盲目流入城市,保证城市稳定和物资供给而制定的;其实更深层次原因则是国家为集中一切资源,保障重工业优先发展,实现“赶英超美”的需要。
在当时的时代和历史条件下,中国要实现从落后的农业国转变先进的工业国的构想,需要巨大的资金资源支持,而这一切几乎上只能来自内部。而单工业尚未发展起来时,只能是牺牲农业,利用有限的农业剩余来进行工业投资。通过粮食的统购统销制度以及户籍制度,在从农民那里拿走农业剩余的同时,也把农民束缚在农村和土地中。然后通过实行严格的户籍制度,控制了城乡之间的人口流动和身份转换。
而这一特定历史条件下的制度,在接下的数十年间却被不合理地继续实行。户籍制度的长期实行使我国形成城乡界限分明、城乡劳动力流动受阻的经济社会二元结构。挂着农村户籍的农民不能享受拥有城市户籍居民所能享受到的各种社会福利,也就是说作为没有取得城市户籍的农民的后代,同样也就享受不到作为城市居民的待遇。所以农民工子女只能留守农村,这也是留守儿童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
上海金融学院
邵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