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高中招生 学校擅自录取不予建籍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长春外国语学校录取线”。
长春2014年高中招生 学校擅自录取不予建籍
2014-05-15 17:40新文化网-长春
长春市教育局15日公布了普通高中“阳光招生”工作的具体措施,要求各高中严格按照市教育局公布的招生计划,做到一次性公布计划,通过长春市招生办一个渠道一次性录取。市招生办公开招生政策和招生录取程序,做到公开透明;依据考生志愿和学业考试成绩进行录取,做到公平、公正。
逾期不报到的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长春市教育局着重提醒,在今年的招生环境下,考生必须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理性选择学校,梯次填报志愿。千万不要盲目攀高、不要盲目跟风,否则可能会因为中考分数较低,既未被第一批次学校录取,又失去了考取适合自己学校的机会。
长春市招生办公布各批次最低控制线和录取结果后,考生按规定日期到学校报到,逾期不报到的,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根据中考填报志愿政策规定,已被高中学校录取的考生不能重复录取。今年市区高中的高一新生录取仍由市招生办统一进行。各高中学校擅自录取的考生,市教育局不予认可,不予建籍。
长春市教育局不承认任何“中考签约”
“中考签约”是初三家长最热门的话题,是指某些重点高中学校为了取得优秀生源而私自提前与考生签署协议,以进入本校实验班、免费入学、降低收费标准等做为优惠条件,承诺直接升入本校高中。
高中学校在私自签约时,往往都会带有附加条件,即签约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只能报考签约学校(即“一报到底”),不能填报其它学校。这样可能造成考生因考不上签约学校,又无其它学校志愿可录,结果是考生无学可上。
“中考签约”这种做法既违反了招生政策,又扰乱了招生秩序;既干扰了中考志愿的填报工作,又误导了考生及家长正确填报志愿。长春市教育局对这种做法坚决反对,一概不予承认,市招生办不做任何录取依据,由此引发的各种问题由签约学校负责。
今年中考重要时间节点
5月25日-29日,考前一次性填报三个批次志愿
7月14日,第一、二批次录取
7月15日,公布第一、二批次录取结果及网上征集计划
7月16日,第一、二批次网上征集志愿
7月17日,第一、二批次征集志愿和第三批次录取
7月18日,公布第一、二批次征集志愿录取结果、第三批次录取结果及网上征集计划
7月19日,第三批次网上征集志愿
7月20日,第三批次征集志愿录取
7月21日,公布第三批次征集志愿录取结果,录取工作结束。
普通高中“阳光招生”工作的具体措施
今年普通高中“阳光招生”实行“五公开”。
招生政策公开。公布依据省招生政策、规定制定的实施细则、奖励政策和招生办法;公布各高中学校招生简章。
招生计划公开。公布各高中学校招生形式、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公开。公布各高中学校自费和国际合作项目收费标准。流程办法公开。公布招生录取工作程序、日程安排及录取办法。
录取信息公开。公布考生中考成绩;公布各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和征集志愿控制线;公布录取时间、录取结果。
普通高中“阳光招生”工作的具体要求
今年普通高中“阳光招生”实行“四严格”。
严格执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五部委《关于2014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严格规范高中招生和收费行为。对擅自突破招生计划、提高收费标准、降低分数线的高中,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严格执行招生纪律,规范招生秩序。严禁跨区域、跨学校挖生源,严禁到初中进行招生宣传,严禁提前招生,严禁擅自招生。严肃查处各高中擅自招生、违规招生和违规宣传的行为,坚决杜绝招生工作中的不正当竞争和不正之风。严格加强信息管理。在招生考试过程中,对属于考生个人信息和有关录取过程中需要保密的工作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公开。
严格学籍、考籍管理。普通高中招收新生的建籍工作由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严格执行《吉林省普通高中学籍管理暂行办法》,以市招生办录取的电子信息数据为依据,建立高中新生学籍和考籍,全部实行电子化管理,并在规定时限及时审核,实行有效监督。学校擅自录取的,一律不予建籍。
新文化网(王威)